永康市小小鱼劳工服务部法律知识培训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权;3、休息休假权(工作日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含法定假日的时间。休息日是指星期六、星期天。法定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公共假期一年有11天。每年有54个星期,104个休息日,也就是说每个月除了法定假日、休息日,折算下来应该是21.75天,超出部分算加班,一般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的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就算加班也得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什么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同时也是处理双方争议的依据,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2倍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1、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2、如果厂里事先写好了一份劳动合同,大家签字时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阅读分析,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要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7、社会保险;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3、劳动合同期限;6、劳动报酬;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无效的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上面第十一、第十二条劳动者是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合同的情形:(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2倍赔偿金。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或者专业技术培训产生了费用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进行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竟业限制只在公司高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般员工不存在竟业限制)总结•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上应由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公章。•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我们一定要主动提出来,如果用人单位不签或者签了却单方执有,那这份工作最好别做。•永康市小小鱼劳工服务中心联系我们:浙江省永康市双飞路11弄1幢11号咨询热线:0579-87117051QQ群:31161048网址:电子邮箱:yk.xxy.51@163.com各位朋友谢谢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