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刘德宁《社会保险法》解读2010年12月17日—南宁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一、立法背景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一)党中央将社会保障作为以发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为社会保险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1、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2、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3、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4、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5、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三)社保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1、体系有缺失,制度强制力不够。2、制度分割,缺乏衔接。3、社保资金来源渠道偏窄,社保基金无法满足社保制度持续发展的需要。4、制度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四)社保制度改革正在深化,社保体系尚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社保制度从建立走向基本成熟需要漫长的过程,我国真正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保制度仅仅只有二十多年,制度还在逐步完善中,尚不具备稳定下来的条件。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二、立法原则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原则按照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确立了我国社保制度框架。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二)坚持分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原则既要体现公平原则,又要体现激励和引导机制,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核心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相适应,防止单位和个人对政府和社会的过渡依赖。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三)坚持把完善体系作为重要目标,搭建起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的原则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只能从低水平起步,要把弥补制度缺失作为优先目标,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循序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四)坚持确立框架,循序推进的原则社会保险法将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确定总体的框架和方向;同时,保持必要的灵活性,为今后的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留出空间。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二、主要内容和制度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一)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二)明确了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1、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2、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在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的职工。3、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的职工,并对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三)规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筹资渠道,加强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强制性建立了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制度。包括:从用人单位存款帐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在用人单位存款帐户余额少于应缴费用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应财产所得抵缴保费。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四)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工伤保险4、失业保险待遇5、生育保险待遇6、残疾和遗属待遇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五)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1、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2、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方向。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六)确立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体制1、确定了社保经办机构的设立原则。2、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的费用来源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3、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职责。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七)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社保法规定了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八)确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1、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的监督职责。2、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职责和措施。3、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和主要职责。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九)规定了违反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违反社保法的法律责任。2、骗取社保基金支出或者骗取社保待遇的法律责任。3、社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律的责任。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枪的责任。5、对违反规定隐匿、转移、挪用基金或违规投资运营等等一些违法情形的处罚作了规定。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三、五大突破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一: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养老金全国统筹此次《社会保险法》已经就此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二:养老金的支付有了新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三:参保人员可以异地结算医疗费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四: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有了基本保障《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四: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有了基本保障《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突破五: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更透明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第七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三、十大看点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第一,妥善解决了缴费不满十五年的情况现在一部分因企业改制断保或外出务工未保的大龄职工,都面临无法缴费满十五年的情况,这影响到了职工和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第二,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伤残情况的规范《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津贴,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第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不缴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第四,工伤报销费用范围扩大工伤保险条例原规定住院食宿费、交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企业承担,在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住院食宿费、交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并且规定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第三方导致工伤不支付费用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追偿。此页为内页背景,在母版编辑视图下,双击白色区域选择填充图片,填入背景图(1024*768)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第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基金中支付社保法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样既不会对现行生育保险制度造成冲击,也为解决未就业妇女的生育保障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