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夹关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成都市、邛崃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按照“三个集中”的理念,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村民自主”为关键,以农村资产市场化、基层整治民主化、农业发展产业化为目标,探索集体经济在农村新的实现形式,破解“三农问题”,破解林业资源效益最大化的课题,促进林农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二、主要工作内容(一)成立机构1、镇政府成立由以党委书记程光辉任组长,镇长何杰、分管副镇长郑还琴任副组长,镇政府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司法所、夹关林业工作站为成员的夹关镇集体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分管副镇长郑还琴为主任,李永微、胡七平、杨先春、张高辉、任洪友等人员组成的夹关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改革工作的安排实施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2(1)、林权改革宣传督查组:组长:石玉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李永微郑春秀李艳利用宣传车、标语、专栏、公开信等方式宣传林权改革政策,监察、督促各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林改先进村(社区)。(2)、林地纠纷调处组:组长:颜伟(副镇长)成员:任洪友黄守贵朱祥钧黄忠勤高志平(3)政策咨询和技术组组长:郑还琴(副镇长)成员:胡七平杨先春张高辉提供林改政策咨询,对各村组组林改工作人员进行林权制度改革技术咨询,对各村组林权改革方案的制定、林权登记、现场勘界、林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归类、汇总全镇林改档案资料。2、各村(社区)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林改工作小组,同时按程序和步骤成立“新村发展议事会”。3、各村民小组也要成立林权改革工作小组及“新村发展议事会”。(二)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3员会议,充分认识林改工作的目的、内容、原则及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安排部署林改工作。在场镇重要路口悬挂宣传布标,各村(社区)要召开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广泛宣传林权改革精神,每村至少书写林改宣传小标语二十条以上。发放市林改办制定的宣传资料并张贴到户,使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三)组织培训政府主要干部积极参加市级培训,掌握林改政策精神,与市林业和园林局联系,组织一次全体村(社区)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大型培训会,请林业和园林局的专业人员主讲。培训的主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义、内容,改革的基本途径、方法步骤、质量要求等,使每个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都做林改的“明白人”,确保工作质量。(四)调查摸底镇林改领导小组及镇林改办要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对全镇林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林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全镇集体林权的现状。各村组林改工作小组要深入农户,召开群众座谈会,对本区域内的林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村组林地现状,集体经营林地情况,林权流转情况、面积、纠纷情况等,并及时将调查摸底的情况报镇林改办。(五)制定方案4各村、组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市上统一样本要求,制定适合本村(组)的改革方案,并将方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形成会议纪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人员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六)组织实施、确权颁证严格按照《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市林改办的指导下组织各村(社区)对各宗林地现场勘界、明确权属、登记造册、林权公示、打印颁证、签订责任山承包经营协议等。1、对各村(组)林权登记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林权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对调查摸底的林权情况在本村(组)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登记的林权座落的小地名、四至边界、面积等。公示期7天。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宗地进行实地勘界:对登记造册的林地,现场核实面积和四至界线,并绘制山林宗地示意图。面积在50亩以上的林地由专业技术人员勘界,采用1:10000或1:25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作为林权证附图,要做到图、表、册,人、地、证相符。3、发证前林权公示:对经现场勘测后的林地,在村委会公示30天,接受村民的监督。4、签订承包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由农村集体5经济组织与林农签(补)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合同书连同林权清册一并报镇政府审核。5、打印颁证:镇政府在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基础材料,经微机录入后报市林改办审核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报请市政府按《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林权证。6、调处纠纷: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座谈协商、司法调解等途径解决,明确权属。三、时间安排(一)成立机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市级培训,完成时限:2008年3月31日前。镇政府成立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和镇林改办,书记、镇长参加市上组织的培训工作。(二)宣传动员,培训村组林改工作人员。完成时限:2008年4月15前。镇政府在场镇主要路口悬挂林改宣传布标,各村(社区)张贴宣传小标语。组织对各村、组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村组认真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讲林改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三)各村(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完成时限:20086年4月30日前,各村组深入农户、林地,认真填写《林权摸底调查表》、《邛崃市林权流转统计表》、邛崃市存在纠纷林地统计表《》、邛崃市未分到户或集体同归经营的集体林地统计表,摸清本区域内林权整体情况。(四)确权登记、颁发林权证。完成时限:2009年3月30日前。(五)自查。完成时限:2009年6月15日前。镇林改办按照检查验收内容组织对林改工作的资料、档案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四、检查验收(一)检查验收的要求镇政府对各村、组各阶段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林改办。各村、组林改工作只有在一个阶段的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二)检查验收的内容1、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措施保障的情况。各村(社区)是否及时成立新村发展议事会;有无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计划;经验材料及工作总结是否齐全;村组是否召开群众大会有无会议纪要;积极参加镇政府组织的林改相关政策和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宣传工作深入民心,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反应良好。72、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的情况。妥善处理自留山、责任山、分林到户和已转山林权属;改革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的收益分配是否兑现,使用是否公开。3、明晰产权,落实主题的情况。95%以上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清晰,经营主题落实,签订或补充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4、完善制度,换发林权证情况。林权登记操作办法、林地承包流转办法、林木采伐审批具体操作办法、林权勘界操作办法等各项制度齐全。5、强化监管,规范流转的情况。无重大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案件,林权流转规范,符合法定程序。6、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情况。山林权属和承包纠纷及群众反应的林改问题能得到及时调查、解决,群众反应良好。、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