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可道、名可名均为动宾结构,有“蹈于可道”﹑“名于可名”之义,前一道、名用如动词作取道、取名解。类似用法如《史记●项羽本纪》之“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韩非子●十过》之“有玄鹤六道南来;《荀子●天问》之“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记其功;《庄子·知北游》之“何从何道则得道?”(义即:道何道则得道?);《老子》之可名于大、可名于小等。取道即踏上某一道路或循行于某一道路,喻指选取某一行为方式或某一方法与渠道,取名是指行为体自我调整以使自己的存在状态与某谓词表述或某通名相对应。取某名或名于某名标示着行为体一系列的状况演变(例如某人曾名为男孩、三好生、硕士、帅哥、好职员、党员、办公室主任、经理、受贿嫌疑人、囚徒等),并不仅仅是换上了一个称谓而已。所谓的可道、可名即寻常可得的道、寻常可得的名,是指我们可以(像对待应用软件一样)能动地予以选择取舍的行为方式、行为情状;所谓的常道、常名则是指行为体履历一切事件丛林都值得恒常奉行的行为方式、行为情状。我们恒常奉行不可或离的东西通常不是我们可取可舍的东西,我们可取可舍的东西通常不是我们恒常奉行不可或离的东西,故有常者不可,可者不常之说(王夫之《老子衍》)。对于行为体来说,蹈于何道则得何道,名于何名则驻何名。文句即取道于寻常可得的道,所得的道不是永恒的道;取名于寻常可得的名,所得的名不是永恒的名之义。老子以此表明他的道论将要提出并探讨一个非同寻常的行为方式、行为情状。这个非同寻常的行为方式即他所说的大道、常道或天道,这个非同寻常的行为情状即他所说的无名、混沌或慈。〈2〉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名即没有与某具体的谓词表述(或通名)相对应的确定名状的混沌。混沌是天、地、神、人具体分化之前的宇宙初始态,所以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即有对应于某具体的谓词表述(或通名)的确定名状的具体存在(借助于这些谓词表述,我们知道这些具体存在处于怎样的具体状态)。名于某名是存在出离混沌演化为具体性状物而物化的肇始,是万物得以从混沌化生、具体存在之成其为具体的根本,所以说有名,万物之母。本句紧承上句,显示在取名问题上,名于无名与名于有名所代表的不同生存境地,它说明:取名于无名,就好比宇宙的初始(具有化生事业功果的无限潜能);取名于有名,是万物得以化生的根本。老子说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他拒绝物化,所以他贬斥名可名而崇尚无名。〈3〉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无欲即无求于可道、可名,有欲即有求于可道、可名。妙即无以名状的、超越于机巧所可模拟的、活脱脱的柔弱灵动性,徼即运行之边际,是成名化物的极致。无名有无以名状的妙,有名有成名化物的徼。妙是难以模拟把捉的不确定性的极点,徼是可加穷究的确定性的边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说法说明了欲望趋求对名状的主导作用,显示了行为取态的某种能动境界。一般的行为体总是处于一定的妙、徼之间(即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并随行为取向(欲)的不同而因应调整。〈4〉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此两者即所观的妙与徼。混成的、无以名状的妙与展开的、成名化物的徼是同一行为体在无为、有为两方面的不同显现。妙作为不确定性的极点代表着行为体灵动取态的活力,徼作为确定性的边际界定了行为体取态与活动的范围,它们共同体现了行为体最为根本的生存特征,代表着深及于系统幽深内殿的整体德能,所以说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即幽深之义)。〈5〉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妙为一玄,徼也为一玄--即上文同谓之玄。玄之又玄即在妙、徼两极之间的往返周行,也就是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动态循环,以及这一循环的深化提高。无欲时观妙有助于行为体获得广泛的行进能动性,有欲时观徼有助于行为体知道某一行动展开是否已足以够取目标或是否已走到极限,这使他懂得知止而返。玄之又玄是两者的完满统一,它既有助于行为体在从容犹豫中因观妙而寻路出击,又有助于行为体在出击的行动展开中观徼知返,或另辟蹊径。所以,玄之又玄不愧是一切行为动作的微妙法门,是行为与决策的基本程式,事件丛林之旅的在途规范。老子道论所确立的理想范式就是这玄之又玄的推衍展开,所希求的进道历程就是这玄之又玄的深化提高。【译文】取道于寻常可得的道,所得的道不是永恒的道;取名于寻常可得的名,所得的名不是永恒的名。取名于无名,就好比宇宙的初始;取名于有名,是万物得以化生的根本。所以,通常要不作欲望趋求,以便观察那无以名状的微妙;通常又要持有欲望趋求,以便观察那成名化物的极致。这两方面是同一行为体的不同显现,同样深及于行为体的幽深内殿。在这同样深及幽深的两者之间作不断深入的往返周行,就是一切行为动作的微妙法门。【评析】本章指出了行为方式(道)、生存状况(名)、行为动机(欲)之间的关联,提出了作为事物丛林之旅的基本在途规范的玄之又玄之道,并把它推为众妙之门而作为道论的总纲、总道。不难理解,道论的基本问题就是要考察道、名、欲的关联,就是要解答道何道、名何名、欲何欲的问题。我们常常是为了要致所欲之徼而契道、名之妙。有关如何转换行为方式,以及转换成怎样的行为方式的问题就构成了道论的取道问题。有关如何调整自身的名状,以及如何对待所取的名的问题就构成了道论的取名问题。有关如何确定行动目标的问题则构成了道论的取欲问题。老子道论就是对那些希望在取道、取名、取欲问题上获得能动自如的调协能力的行为者而说的,他要向这些潜在的听者显示不同的取道、取名、取欲对应于不同的生存结果而劝导他们应该怎样取道、取名、取欲。这些问题就构成了道论的基本内容。作为道论的首章,本章基本上奠定了那种要道非同寻常之大道,并为一切事件丛林之旅的行为运作探得众妙之门的宏伟气势。【解释】(1)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这段话的文义并不难理解,但它与上下文的承接关系却颇值揣摩。联系上下文的承接关系并综合道论的整体思想看,老子罗列这“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的目的是为了紧承上章的“名可名,非常名”之说,借“名”的基本特征来说明有名存在(即“有种有样”的具体存在)的存在方式(即“物之道”)的某种缺陷,以便借此而提出一套更符合于道的存在范式。老子觉得:美之所“以”(依赖、仗恃)为“恶”,并非其有本质之美,“善”之所“以”为“不善”,并非其有本善之根。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说明许多具体的名状——如有、无、难、易、长、短等——都离不开对立影子的映衬,它们相反而相成,递相嬗变而不独立自足,显示了有名存在生存基础的自相矛盾性,以及不足以长存的迁延不居性,理想的存在方式应该对此有所超越。老子的思路是:既然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那么,理想的取名方式就不应只有不无,只难不易,只长不短,只高不下,只发音不发声,只处前不处后……或相反,而应是不有不无又能有能无,不难不易又能难能易,不长不短又能长能短,不高不下又能高能下,不发音不发声又能发音能发声,不处前不处后又能处前能处后……这不有不无不难不易不长不短……就是下文提出的无为;这不有不无又能有能无,不难不易又能难能易,不长不短又能长能短……就是道论所崇尚的无为而无不为。这一段话是老子得以导出道论的一系列主张的前提。〈2〉圣人具有某种理想人格形态的人即圣人。不同的思想流派推崇不同的理想人格,因而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圣人。老子所说的圣人是指以玄德为趋求而行于大道的人,通常是指具有这种理想人格形态的组织管理者,或人群社会的统治者。〈3〉处无为之事无为的这个为字的准确词义即成为或是的意思(与英文的be相当),无为即在取名问题上无所成为或无所是之义,义指不滞于名而柔弱灵动。处……之事是一种作为,处无为之事即老子道论提出的无所成为的作为——为无为。为无为是一种做事方式,并不是不去做事。这种做事方式保有混沌无名所具有的无限演展能动性,柔弱灵动地进行自我展布,顺任于情势之自然而展身做为;做事时不以成名为指归,不做仗名逞能之事;能懂得适时抽身,不让自己充当某一具体的角色而起着无法抽离的支撑作用,不因做某事而使自身专化、特化。人们常常为了有所成为而作为,英文更有Tobeistodo的劝进格言,相比之下,老子的无所成为的作为令人耳目一新。〈4〉不言之教言即依名作判,仗名立言。具体表现为对审美、价值(即美恶、善不善)的评判,对事物特性的断言,以及对事物演变前景的预测等。名之迁延不居使老子觉得仗名立言不可靠,故有不言之说。鉴于统治者常常利用权威扶植唯一真理来说教,宗教迷信总是借助预言而欺人,有时则两相勾结挟神帝之名以令天下,老子的不言之教自有其产生的背景。〈5〉万物作焉而不辞作指万物的涌现与流变,不辞即不推辞、不抗拒、不畏避。万物作焉而不辞即坦荡迎候万物的涌现与流变而不畏避抗拒。这说明成大道者要有准备面对各种可能境况的大无畏之心。〈6〉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制成某器具、成就某事业功果、创立某学说、养育儿孙等都可以说成是行为者的生养。生而不有即生养一切而不拘系自有,即老子所说的有余以奉天下。为而不恃即做成了什么并不执为仗恃。生养的儿孙、做成的器具、促成的事业功果,以及学成的绝技秘智等都可以说成是自己做成的东西。这些只作为人生的借持而不作为人生的依赖即为而不恃。〈7〉夫唯……故……此句式在老子道论中多见。唯本义为只有,在此因果句式中,用来强调前提的充分性,有仅此前提就足以导出彼结果的意思。句式可解为就是因为……所以……或正因为……所以……。【译文】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于是就有了令人嫌恶的丑;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于是就有了反面的不善。所以,有与无相互突显,难与易相互促成,长与短相互显现,高与下相依而存,音与声相互陪衬,前与后相互照应——这些名相反而相成,迁延不居而不独立自足。因此,圣人从事于无所成名的事务,施行无须仗名立言的劝教,坦荡迎候万物的涌现与流变而不抵触畏避,生养了一切并不拘系自有,做成了什么并不执为仗恃,成就了事业并不矜居功名。就是因为他不矜居功名,所以他不会消逝。【评析】本章以名的基本特性来喻示有名存在的基本特征,说明事物的相互依存性以及事物迁延流变之不可避免性,并借此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行为准则,即无为、不言、不辞、不有、不恃、不居等。名之不独立自足说明执求成名之不可取,这就是无为;美丑善恶之不可偏举说明太过主观太过逞强的拣择指谪之不可取,这就是不言;一切皆流无物常驻说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被真正保留,这就是不有;一切有名存在就像迟早会融化崩解的冰山一样靠不住,人所做成的什么,促成的事业也概莫例外,这就是不恃、不居。这些准则在老子道论中是深得于道的玄德的体现,因此,本章已经相当完备地提出了老子道论所要提出的基本行为主张。本章虽未见一名字,但谈的就是有关名的问题。现代科学通常都是在状态复合空间(即相空间)中构筑一定参量的系统模型来描述对象物的综合状态。这种描述所依靠的是非常精致的数学语言。而在传统的日常语言中,我们通常都是给对象物冠以这样或那样的谓词(或通名)来描述它们的综合状态: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常常就构成了借以描述的一维,许多对相反相成的概念就可以构成一个多维的“状态复合空间”。这些主要由表示属类的名词、表示属性的形容词,或表示运动状态的动词等组成的谓词表述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就称之为名。给对象物冠以这样或那样与之相适应的词语就是冠名。通过冠名而对事物作描述就是名状,难以作这种描述就叫无以名状,或如老子所说的绳绳兮不可名、不知其名。所谓的名实相副就是指对事物所作的名状与它实际的状况之间的符合性。这是中国古代各家流派都非常强调的原则,老子在对名的为难与审慎中表现了相同的思想倾向。事物的存在状态被映射到各种各样的名作表征之后,事物的状况就表现为事物的名状,它包含事物在名的序列中占居的地位——名位,以及相对应的职权——名职,事物的变化(对应于系统在状态复合空间中的运动)就表现为事物的名变。在名实相副的原则下,行为体之成名或“名变”更应看成是一种自身状况的调整,而不能仅仅看成是外界的随意赋加。这种调整就称之为名于…名。因此,行为体的运动变化既表现为事件丛林的行进,也表现为众名世界的旅游。处事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