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初中物理实验技能大赛方案一、比赛目的实验教学是既是物理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物理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的实验技能是完成课堂实验教学,落实课程目标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保证。为鼓励教师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方案设计、器材准备、实验操作、数据记录、结果分析及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等有关技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举办初中物理实验技能大赛。二、比赛内容依据《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和现行《初中物理》教材,并参考《中学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技术》和《中学理科实验教学指导-初中物理分册》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实验技能:(1)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器材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实验操作,排除实验中的故障,显示现象和采集、处理数据;(2)用自制的简易教具或随手可得的日常生活用品设计一些有特色的实验,并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3)用物理知识分析物理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如分析和解释实验现象,通过理论分析选择和评价实验方案,寻找减小误差的途径等;(4)根据教学目标选择所需要的实验,并确定所选实验的类型,如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一般性活动、课外实验和实验课题研究,并能对学生进行指导。三、比赛方式比赛分初赛、决赛和展评三轮进行:1.初赛(1)初赛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由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2)各县(市、区)原则上均应独立组织进行预赛,如辖区内学校数较少无法独立组织初赛,也可和其他县(市、区)联合组织预赛;(3)各县(市、区)所辖每所初中(含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至少要有一名教师参加初赛;(4)各县(市、区)初赛时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记录比赛组织情况。2.决赛(1)决赛以省辖市为赛区组织进行,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制定本赛区组织方案并报主办方批准后,由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2)各赛区参加决赛的人数应不少于40人(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15人),参赛人员可包括:各县(市、区)经由初赛选拔推荐的教师、市直学校的教师、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教师,具体人员比例由各赛区自行确定。(3)决赛试题由赛区参考省物理实验题库组织命题。(4)决赛时省里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监督比赛。3.展评(1)展评形式为以市为单位的团体赛,由省里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2)各省辖市在决赛选手中推荐3名教师(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1人)参加展评活动。四、奖项设立1.决赛设个人奖:每赛区决赛前三名的教师为省一等奖,第四名到第八名为省二等奖。2.展评设团体奖:按各市团体总分排名,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五、时间安排1.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初赛和决赛,并确定参加展评的教师名单。2.2013年5月底前完成展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