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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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0/2/3刘平liuping661005@126.com创新学分宣导学以致用应用为本内容提纲经济管理系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08级学生申请创新学分情况通报修订后的评审标准说明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为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并促使学生达到个性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课外从事与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有关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三条学分说明与要求:1.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按规定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包括指定创新实践(社会实践、创业专用周、学年论文)和其他创新活动,并至少取得10个创新学分,方准予毕业。2.专业教学计划中指定学期安排的创新实践环节(社会实践、创业专用周、学年论文)需在规定学期内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由专业指导教师提供成绩单。(4分)3.其他创新活动学分的取得由学生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结合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6分)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三条学分说明与要求:1.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按规定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包括指定创新实践(社会实践、创业专用周、学年论文)和其他创新活动,并至少取得10个创新学分,方准予毕业。2.专业教学计划中指定学期安排的创新实践环节(社会实践、创业专用周、学年论文)需在规定学期内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由专业指导教师提供成绩单。(4分)3.其他创新活动学分的取得由学生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结合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6分)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教学计划中指定学期安排的创新实践环节(社会实践、创业专用周、学年论文)以指导教师提供的成绩单为依据,成绩合格者取得对应学分。其他创新活动的学分申请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报时间:每个学生有三次机会,分别是第3、5、7学期,具体申报起止时间见当期通知。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填写一份《创新学分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描述自己在课外专业实践、科研创新活动中的背景(例如竞赛活动简介、实习实践单位等)、过程(竞赛、科研、创作等过程)、结果(最终取得的成果)、以及自己个人在该项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申请书中未能体现课外专业实践、科研创新活动给自己的知识获取、能力提高和素质培养带来帮助的申请人,即使取得了客观指标,亦未必能通过评审而获得创新学分。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3.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2)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者,提供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3)获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者,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4)参与教师研发团队作出贡献者,提供团队负责教师的推荐信原件。教师推荐信不可打印,全文需由教师手写并签名(下同)。非本系教师须留下详细联系方式,以供联系核查。(下同)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3.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5)参加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发组成的专业协会,在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提供指导教师推荐信原件,及由专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撰写的活动内容和过程的详细说明原件。(6)参加学术报告并整理形成报告摘要者,提供一份专业教师对其报告摘要评定的成绩和评语的原件。(7)积极参与创业活动者,提供专业指导教师的详细推荐信的原件,辅导员证明的原件,创业成绩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未获客观指标的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专业课题研究、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有效证明或工作业绩将在评审后留存复件,除发表论文外原件发还给学生,所有证明材料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并附有证明材料证明人(如:实习单位法人、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等)的详细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以备评审过程中与其核实学生在专业实践、科研创新活动的表现。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五条创新学分的评审由各专业评审组对学生的创新学分申请进行评审。对于获得客观指标的申请,由2位专家对学生《创新学生申请书》和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对于未获客观指标的申请,由3位专家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将安排学生进行答辩。详见《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学生创新能力学分评审标准》。第六条创新学分的公示通过评审的学生申请将在全院公示一周。通过公示期后,学生即可获得创新学分。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由系学术委员会仲裁。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七条创新实践成绩评定1.创新学分成绩在第七学期创新学分评审结束后,汇总学生在校期间累计取得的创新学分,按合格、不合格、良好、优秀三个档次评定成绩,累计创新学分不足10学分,不予毕业。2.对在创新实践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将授予“创新实践标兵”荣誉称号。创新学分<10分,不合格创新学分10-15分,合格创新学分16-19分,良好创新学分≥20分,优秀应用为本学以致用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始执行,适用于经济管理系2008年起入学本科生。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经济管理系。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2008年9月9日应用为本学以致用08级申报创新学分情况1、有些同学在申报创新实践学分的材料中,只有《申请表》而没有附相关证明材料,导致申报创新实践学分没有成功。社会实践报告太简单2、部分同学申报学分过高。在申报创新实践学分时应认真阅读《经济管理系创新能力学分评审标准》,对照自己要申报的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并附相关的材料。3、在此次审核创新实践学分时,技能培训项审核标准是以证书为凭证。应用为本学以致用08级申报创新学分情况4、此次申报中,部分同学对创新实践学分的理解存在问题。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课外从事与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有关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突出的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应用与实践,提高专业素养,请同学们要认真理解5、跟据此次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对原《经济管理系创新能力学分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从本学期开始08级、09级学生执行新的标准。08级学生在08-09学年期间应申报而没有申报的项目按原标准执行。经济管理系2009年10月26日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评审标准修改说明与你们手里的有区别,随后会下发!1、对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以利于评分统一,如技能培训类,英语六级、计算机一级、行业高级证书3分,通用职业认证、汽车驾驶、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2分,英语A级、计算机初级1分。2、强化了专业、学术特点,如在学术、科技活动类里,校园科技节学术论文,校园科技节设计、制作产(物)品或专业技能比赛;在文化、体育、艺术竞赛类中,取消了校级,最低为市级。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评审标准修改说明3、对创业实践类做了进一步的清晰和明确1)自拟创业方案进行实践或参加社会实践,取得突出成绩,在校内外为学院和系赢得良好声誉的,5分;证书、总结、调查报告由专业带头人认定、推荐2)自拟创业方案进行实践或参加社会实践,成果显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3分;证书、总结、调查报告由专业教师认定、推荐3)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分;证书、总结、报告、教师推荐、辅导员推荐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评审标准修改说明4、对各专业特色活动做了进一步的界定1)因组织专业协会社团活动表现突出受院系表彰的社团负责人或个人,2分2)因参加专业协会社团活动表现突出受院系表彰的社团负责人或个人,1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指导教师推荐信、社团活动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评审标准修改说明5、同一项目获得两种以上学分的,只计最高学分,不重复计算;集体项目(体育项目除外)国家、省级最多取5人,其他级别取3人,学分数按排名递减;参加集体项目(不分主次)共同取得的成绩,不递减学分。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负责人或第一人为教师的,排名递加1人。6、院系组织的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非专业类社团等活动不能申请创新能力学分,有关创新项目将根据学校、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生表现经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滚动添加。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评审标准修改说明7、学生社团主要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批,是否专业社团可以由系学术委员会认定,系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学工办提供的学生社团名单和申请表进行认定,院级社团比照认定后的系级学生社团进行认定。“各专业特色活动”项目是指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提出有一定创新的方案或参加系、专业组织的与专业相关的课外实践活动,并形成相应的成果材料(如小论文、小设计、小调研报告、实践总结等),所提成果必须有专业教师或组织者的鉴定或证明材料。应用为本学以致用还有什么问题?应用为本学以致用2020/2/3刘平谢谢!应用为本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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