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调研”的会议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于8月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干部廉洁自律调研活动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各县(市、区)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8月9日,市纪委召集了由市委组织部、农工委、农业局、民政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8月10日至11日,由市纪委书记李光耀同志亲自带队,深入高阳、定兴、雄县的7乡、10个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结合本次调研活动,现将我市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保定市现有人口1067万,其中农业人口800多万人,辖4区、4市(县级)、18县,321个乡镇,3224个行政村。目前,全市乡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来,乡、村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村的党风、政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文明生态村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是,农村干部不廉洁的问题较多,甚至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暴露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2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二、当前乡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主要问题乡村党风廉政建设涵盖的内容非常广,在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财产。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少数乡村干部把权力作为资本搞等价交换,在土地开发利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建筑工程发包、村级企业承包等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有的干部私欲膨胀,私分集体财产,贪占土地开发款、提留统筹款、救灾款,大搞贪污、挪用、虚报开支等违纪违法活动。近几年,农村经济类案件明显增多,从我市农村信访情况统计,2003年至今,反映农村问题的来信来访共计2258件次,其中,反映农村财务问题的就占2170件次,占农村来信来访总数的96%。一些查处的案件,也突出反映出这个问题:如容城县某村支书,擅自将本村高速公路占地补偿费10万元借给他人搞盈利活动,得好处费6000元并私分;易县某村委会会计采取开虚假发票、虚列开支、重复报销等形式,贪污公款8000多元;安国市某村4名干部以发奖金的名义私分公款3万多元;二是挥霍公款吃喝玩乐。相当一部分乡村基层干部把“喝点小酒、打点小牌”当作正常现象,吃喝无度,甚至举债吃喝。如安国某村村干部吃喝成风,3年时间用于大吃大喝的开支多达19万元。还有的乡村干部以考察为由,公款3旅游,却从不见把学来的“经验”应用到实践;有的公车私用,用公款报销个人电话费、手机费、上网费等个人费用。涞源县的某乡镇本不富裕,学校危房无钱翻修,领导的轿车一年换了两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在对定州市绳油村“6.11”事件的调查中发现,从1984年到2004年,三任支部书记、村主任累计支出招待费近百万元,报销个人电话费3万多元,非正式票据开支达157万元。三是宗族观念较重。有的乡村干部拉帮结伙,搞家族宗派,以人划线,培育自己的“势力”和“圈子”,加深自己做官的“资本”和“背景”。在平时办事、处理问题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假公济私。这些干部宗族观念重,法制观念差,群众观念淡,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甚至成为一村一族的“土皇帝”。四是工作不实,作风“飘浮”。有的乡镇干部不愿深入基层,不了解群众疾苦,怕苦、怕累、怕吃亏,不愿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有的交流到异地任职的乡镇干部不安心工作,存在临时观念。有的乡镇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当“走读”干部。五是方法简单激化矛盾。一些干部办事凭经验,凭感觉,作风粗暴,对政策学习掌握不够,在布置工作任务或接待群众来访时,不是耐心地做解释和思想工作,而是口大气粗,态度生硬,甚至殴打群众。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与群众的4严重对立,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三、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自身综合素质低,廉洁自律教育不到位。在所剖析的36起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从文化程度看,高中文化程度8人,占违纪违法人员总数的22.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28人,占违法违纪人员总数的77.8%,由于文化水平低,加上一些人当上村干部后不加强学习,对党纪党规更是不甚了解,等到办案人员调查后,仍不知自己是哪些方面触犯了法律。另一方面,对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抓得不实,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开展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有的局限于开开会,读读文件,过了忘了;有的停留在订计划,有记录,应付检查,流于形式。以致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失控。二是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部分村民认识事物狭隘、肤浅,受小农意识、宗族宗派势力影响,不能抵御威胁利诱,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能客观公正的选出本村的当家人。出现了投分散票、投家族票、投软弱票、投守旧票、投流水票、投记恨票等现象。使候选人得票分散,造成一些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农民不能脱颖而出;少数村民还受民不与官斗的旧思想影响,发现少数村干部的贪贿犯罪行为不敢举报,对少数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害自己利益的5行为抱着能忍则忍,不能忍则避而远之的态度,不能与之针锋相对地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村干部违法犯罪。三是制度不够完善,操作性差。中央和各级都制订有预防、惩处、监督的各种制度,但对于乡村级的具体实际来说,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配套性制度不健全。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转让款的使用、年终分红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容易造成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如不少的村都存在财务混乱账目不清的问题,一些村财务手续不全,账目不清,甚至没有账本,遇到检查时,往往拿出一堆未下账的白条手续,或什么手续也没有,全凭嘴说;有的村会计由支书或村长兼任,签字下帐一人干,卸任时,就移交未下帐的手续,帐本数目混乱,甚至连帐本都丢了。对财务开支情况自己不清楚,更不可能向群众解释清楚了。四是监督上乏力,制约机制不完备。一方面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有一些乡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机制,对下属单位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不少地方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同时,党内监督的措施局限性很大,有些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6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不公开,一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有的只向主要领导汇报,而不向一般党员干部汇报,群众看起来是雾里看花。有的在民主生活会上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中随心所欲、违法违纪,甚至成为村霸、族霸,横行乡里。另外对于不是党员的村干部违纪后,怎样给予政纪处分没有处理办法,是制度上的“空白”。造成不是党员的村干部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的状况。四、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加强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中央到地方,要高度重视并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从农村工作的特点来看,必须重在预防,在制度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上加大力度。(一)健全思想教育机制,通过教育机制感化人当前对乡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相对比较薄弱,因此,必须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县纪检机关、乡镇一级领导7必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乡、村廉政工作重点,明确职责,赋予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大力实施廉政教育工程。其次,要在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要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结性,切实解决干部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责任意识不强,宗族观念严重,法制观念淡薄,以权谋私、侵吞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通过树典型、扬正气、找差距、查问题,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乡村要建立领导联系点,形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要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做到“三严”、“四要”、“五认真”,确保先进性教育常抓不懈。“三严”即严格按中央精神办事,严格按方案办事,严格按程序办事;“四要”即调查研究时底子要清,问题要准,针对性要强,水平要高;“五认真”即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认真宣传发动,认真评议分析,认真整改提高。通过教育活动,使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氛围更加浓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要加大廉政文化进乡村力度,形成崇廉守廉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新闻媒体、文化艺术等单位的作用,利用电视、电影、广播、网络、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8以及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大宣教格局,努力在全社会中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精神境界和良好氛围。(二)规范权力制约机制,通过制约机制规范人1、明确乡村干部廉政行为规范。结合乡村实际,研究制定当前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要求,明确允许什么,不允许什么,该怎样,不该怎样。同时,把有关的廉政行为规范要求通过上墙、入镜、入橱窗、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保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已于近期制定了《关于乡(镇)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了乡(镇)干部廉洁从政的“14条禁令”和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不准”要求。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绘制了流程图,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一套机制,这对于进一步深化乡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乡村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2、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治理整顿,加大农村清财力度,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村级开支一律实行民主理财小组会审联签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审查一次财务账目,经审查合格无误后,9由村民理财小组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不准村出纳以外的村干部管理现金;严禁收入不记账和私设账外账;严禁虚报冒领公款和公款私存及长期借用公款。二是实行审计制度,每年由乡(镇)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对各村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市、区)审计部门对村级财务实行抽查审计。把审计情况要张榜公布。坚持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三是县、乡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在对村级财务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经过民主程序,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做到民主委托、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实现“四个统一”(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资料管理),使农村财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3、规范权力运作的程序。村级权力的运作程序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对农村基层来说,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两委”班子议事规则、村干部岗位职责,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研究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落实流程图,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议事、决策,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的暗箱操作。目前,我市10已经制定出关于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流程图6个,乡(镇)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流程图7个,有效地规范了乡村干部权力的运行程序。我市自1996年开始,实行了民主议政日制度。每年年初和年中,统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