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课程之二一、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历史背景——分析该区域各个历史时期城镇的分布格局和演变规律,揭示区域城镇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导致每个阶段城镇兴衰的主要因素,特别要重视历史上区城中心城市的转移和变迁。区域基础——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它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环境生态结构、劳动力、经济技术基础、区域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等领域。经济基础——深入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通过对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分析、方案比较,指出各城镇主要部门发展的方向。通常需要回答的问题有:区域的工业发展方向、工业结构的调整及时序安排、主要城镇的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向、农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对城镇发展的影响、综合运输网的改善与城镇发展的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城镇发展的关系,以及城镇其它第三产业的发展。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主要考虑规划区域内建制镇及以上等级居民点的合理发展,适当考虑与集镇的关系。关键点:城镇人口的实际含义和收集每个城镇最接近实际的城镇人口资料。3.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核心:依据公平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区域内城镇和地区发展的均衡与不均衡的关系。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建立在现状城镇职能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区域内各个城镇经济结构的统计资料和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明确各城镇之间职能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实现城镇的职能分类。对城镇现状职能加以分析,制订出有分工、有合作,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的专业化与综合发展有机结合的新的职能结构。对重点城镇还应该具体确定它们的规划性质,使重点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有所依据。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分析各城镇人口规模的变动趋势和相对地位的变化,预测今后的动态;分析现状城镇规模分布的特点;确定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新城镇,包括某些农村集镇的晋升和因基本建设而可能新建的城镇;结合城镇的人口现状、发展条件评价和职能的变化,对新老城镇作出规模预测,制订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规划,形成新的、合理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职能类型结构和规模等级结构在区域内的空间组合和表现形式。主要内容:a.分析区域城镇现状空间网络的主要特点和城镇分布的控制性因素;b.综合评价区域城镇的发展条件;c.设计区域不同等级的城镇发展轴线(或称发展走廊);d.综合各城镇在职能和规模的网络结构中的分工和地位,对它们今后的发展对策实行归类,为未来生产力布局提供参考;e.根据城镇间和城乡间交互作用的特点,划分区域内的城市经济区,为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结合,带动全区经济的发展提供地域组织的框架。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区域基础设施包括区域交通运输、水资源、供排水、电力供应、邮电通信以及区域防灾等;区域社会设施包括区域性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设施及区域市场体系等内容。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新增建制镇规划——首先要研究和确定新建制镇设置的依据;其次要考虑新增建制镇的建镇基本条件,如地理区位、产业特征及发展趋势、现状基础等;其三,要进行拟新设建制镇人口规模的预测,并注意各新设镇、市人口加上原有城镇人口之和,应与城镇体系总的城镇人口预测值符合;其四,要确定所有新增建制镇的建镇具体时期;其五,要从城镇体系的整体与新设镇的局部两方面的结合点上考虑与确定新设镇的城市(镇)性质及发展方向。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实施的措施可包括行政措施、政策措施和组织措施等。政府的引导和控制作用——·通过行政管理系统的强化,建立与加强城镇体系的发展;·通过权力与资源的分配,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通过改变交通系统与其它基础设施的系统,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通过政府对工业与公共项目的直接投资,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通过对收入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改变以影响城镇体系;·通过鼓励、支持商品农业生产以影响城镇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的宏观性问题——城镇体系未来发展过程中将要遇到的区域性及跨区域性问题,如水系整治、跨市域引水工程施工、水库开发建设、跨区域用地范围的旅游区的建设管理、高级别干线道路网、铁路的选线建设、多城市共用的大型机场的选址布局等等。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的关键性问题——影响和制约城镇体系发展的关键因素,如区域的自然条件、资金、水源、能源等因素。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的政策性问题——包括人口管理问题、新设镇问题、城镇的行政区划调整及管理机构设置问题等。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建村[2000]74号)(一)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的三个重点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县域的发展条件;2、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3、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4、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5、协调用地及其空间资源的利用;6、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7、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交通网络规划·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其他专项规划(有选择开展)——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8、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9、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三、城镇体系规划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一)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的概念●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农业、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二)城镇的区域分析(三)区域生态与管制珠三角生态管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