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一)关于概念的界定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标准课时量是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的主要依据。3、折合系数。以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4、周课时量。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5、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意见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二)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班额调整系数。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5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班额调整系数=1+(超标准班额人数/标准班额人数)×0.3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小学课程折合系数表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科学、体育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其他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1.301.250.950.850.80初中课程折合系数表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音乐体育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1.351.251.101.001.00高中课程折合系数表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1.551.401.251.101.10浮动工作量=备课时数(教案数)×0.2+跨头课时+老年补助课时跨头课时: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跨头课时数分为跨年级、跨学科两类,小学语数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0.4个标准课时,英语增加0.2个标准课时,音、体、美、劳、小学思品、小学社会、小学信息增加0.1个标准课时。跨学科教学每周增加0.5个标准课时;中学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所跨年级备课课时的1/5-1/4(分大科目和小科目),跨学科教学每周增加所跨学科备课课时的1/3。老年补助课时:指男57周岁、女52周岁,每周可享受2节标准课时。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自习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等可折合课时量,每次折合系数一般可在0.2—0.5之间确定。其它类似音乐、体育或美术训练等由各校自行确定课时量。注意:凡教学效果显著差,学生反映极其不好的或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可降低其学时系数。(三)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考核办法各校的领导职数与内设机构设置要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周工作量标准如下:行政领导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具体标准如下:行政岗位副校长中层正(副)职基本工作量8(中心初中10)5(3)行政调节课时班级数×0.2节班主任=5+(班级人数/校班平均人数)×1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1节。年级组长=2+年级班级数×0.2节。(四)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网络管理员、中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实验教师、校医、水电工、设备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管理干事、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固定财产管理人员等教辅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可采用基础工作量(可折合课时)加上与管理的班级数(或学生数)相关的浮动工作量的办法计算。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加班,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加班等各校可折合课时量计入课时。五、有关问题的说明本试行意见印发后,各校可结合实际(学段、规模等)进行适当修改,须由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后实施。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构,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内容,依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实施考核,逐步加大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依据考核结果对学校各类人员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