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第2期(总第380期)目录政策法规1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4《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实施方案》解读62014年科技金融结合工作要点知识产权专栏8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102013年西安市专利申请授权情况统计16西安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多部门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宣传活动17西安市2013年专利信息分析项目座谈会召开17西安市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月专栏18服务求实效科技惠三农——“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月”活动启动19各涉农区县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月活动掠影城市科技要讯14北京等8城市科技要讯论坛21落实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开创新城科技工作新局面23关于雁塔路IT产业街区发展建设的调研及建议他山之石28扶持小微企业浙江“不差钱”政策法规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背景介绍在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布会上,市科技局确定了以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为重点的工作计划,将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占比大的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3月6日,市科技局召开加快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专题会议,出台了《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通过“三个支持”——政府合力支持、资金集中支持、服务持续支持,全力扶持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小巨人培育工作是我市加快推进统筹改革阶段的中心工作,市科技局将组织实施“千企千亿带万家”行动,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把优势企业做强、传统企业做新、民营企业做多、科技产业做大。通过政府合力支持、资金集中支持、服务持续支持,到2016年,实现小巨人总数超过千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技术标准,聚集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集群,使小巨人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成为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科技企业小巨人是激活创新要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对我市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总体要求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平台支撑,创新科技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占比大的科技企业小巨人;结合全市产业布局,通过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优势资源向产业聚集;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强化市区县联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创新基地,提升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千企千亿带万家”行动,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把优势企业做强、传统企业做新、民营企业做多、科技产业做大,使小巨人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和新兴产业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到2016年,累计投入资金100亿元,实现小巨人总数超过千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推动100家企业达到上市标准,力争50家企业挂牌上市;新增20家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的企业,成为全市科技企业的领头羊;实现100家企业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成为细分行业的领跑者。通过配套拉动、合作共赢,促进万家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和技术标准,聚集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企业,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集群,布局建设10个新兴产业创新基地,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三、支持重点根据小巨人发展实际,集中力量对5种处于发展阶段和培育阶段的企业进行重点支持。1.生产研发企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通过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瓶颈和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技术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并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6%。2.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区域优势和特色明显,行业地位突出,产品技术含量高且市场占比较大(一般不低于10%),年度主营收入在国内排名靠前(一般前10名),可成为行业的龙头和骨干,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3.高端制造服务业企业:高端制造企业依托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应用领域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拓宽服务市场,大幅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商业模式,企业未来三年预期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可提升20%左右。4.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围绕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和电子商务、大数据、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运用先进技术手段,特别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积极拓展商业模式,扩大服务规模,企业未来三年预期服务业收入可提升50%左右。5.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转型基础,通过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以及生产装备技术升级和新工艺攻关,实现二次创业,基本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未来三年预期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收入占总收入可达到50%左右。发展类企业基本指标:年销售收入1-10亿元,年缴税不低于500万元(含政策减免部分,下同),未来三年预期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20%左右。培育类企业基本指标:年销售收入2千万-1亿元,年缴税不低于100万元,未来三年预期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25%左右。四、主要措施1.强化政策指导。实施市、开发区和区县联动,在促进企业转型、研发资金补助、成果转化支持、研发机构建设等重点环节,集合落实优惠政策,制定推进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合力推进小巨人创新发展。2.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市级培育发展规划,改革计划管理办法,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健全两级培育管理体系。坚持“自主备案、动态管理、主动服务”,建立小巨人数据库和动态跟踪机制,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开展第三方委托评估,促进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小巨人企业家专题培训,搭建企业成长交流平台。3.加大资金扶持。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累计投入12亿元,区县、开发区配套28亿元,按效能优先的原则,以多种方式支持小巨人创新发展。对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择优给予连续滚动支持。积极推荐小巨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创新型省份六大工程计划,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4.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科技信贷和科技信托规模,筹集60亿元金融贷款和债券资金,支持小巨人加快发展。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市级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组织风险投资机构与小巨人进行融资对接。扩大西安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完善新三板等上市融资配套政策,深化科技保险服务,为小巨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5.加速技术转移。联合规模较大的10家小巨人,设立1亿元技术转移领域专题资金,围绕重点项目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高校院所人才、设备、技术为企业服务。完善校企对接机制,每年组织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才,深入百家小巨人,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服务企业研发生产。6.加强专利运营。制定支持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优化技术研发路径,降低研发风险;帮助小巨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营知识产权资产;建立维权援助机制,帮助小巨人维护合法权益。7.组织专业服务。以西安科技大市场为重点平台,为企业提供设备共享、技术交易、政策落实等专业化服务,扩大资源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研发生产成本。吸引国内外知名咨询公司在大市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各类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为小巨人创新发展提供服务。8.增强平台支撑。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小巨人为重点,开展协同创新和市场开拓;支持在行业细分领域组建以小巨人为龙头的创新联盟。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联盟或承担国家重大计划项目的联盟牵头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在重点领域建设10个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小巨人新建100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公司性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孵化效果明显的,给予100万元奖励。9.深化宣传推介。搭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专业会展、技术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小巨人的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小巨人培育计划的整体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的良好氛围。《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实施方案》解读1亿元设立“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将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3月14日,西安市推进科技金融合作专题会议召开,安排部署2014年度科技金融合作重点工作,宣传科技金融新政策(科技创业种子基金设立),组织首期科技信托计划签约及科技金融合作新入围机构签约。我市设立科技创业种子基金,是继科技金融信贷试点、科技保险试点之后的又一项新政策,总规模达1亿元,主要是为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投资方式以股权投入为主,可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其他方式。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的战略部署,落实我市《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日前,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实施将加快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缓解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专门为科技企业提供创新资源支持种子基金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引导性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把控风险”的原则。重点用于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通过发挥种子基金引导作用,吸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信贷资本,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我市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创新资源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机构)投资于辖区内优势产业,拓展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创业企业融资难现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帮助创业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种子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种子基金主要用于我市辖区内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重点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或青年科技人才携带科研成果创建或新办的科技企业。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科技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创业阶段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纳税无不良记录;具有有效激励机制和团队建设规划、业务发展规划和可预期的发展目标。种子基金的投资方式投资方式以股权投入为主,视运作情况可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其他方式。对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创业阶段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主要采取股权投入的方式。具体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以普通股或优先股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单个企业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持股比例不超过被投企业实收资本的20%,投资基金不能成为创业型科技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以普通股股权投入方式扶持企业,投资收益与其他股东享受同股同酬;以优先股方式投资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对在我市辖区内设立并在我市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主要采取参股和融资担保的方式进行扶持。参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20%,种子基金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以可转换优先股方式投资的收益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协商确定。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还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对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已取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中小企业主要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进行扶持。跟进投资一般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0%,单个企业投资原则上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