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23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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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二)走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走私犯罪—对外贸易秩序、税收征管秩序刑法修正案(四)1、152条增加一款:走私废物罪2、155条:取消第3项“走私固体废物罪”、增加“界河、界湖”的表述在第152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刑法第155条修改为:“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走私中的所谓违反海关法规,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或者其他海关管理法规。所谓逃避海关,一般是指在不设海关的边境线上非法运输物品出入境,或者虽然经过海关,但是采取藏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检查人员,非法偷运、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行为。(一)本类罪中的具体罪名根据犯罪对象不同,本类罪中包括以下具体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核武);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特定物品罪的区别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数额犯(偷逃应缴税额5万以上)走私特定物品罪——行为犯(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偷逃“应缴数额”的认定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款,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有关司法解释1、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2、走私特殊货物、物品以外的,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例如旧汽车、切割车、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来自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三)、走私犯罪的行为方式1、瞒关(隐瞒不报)2、绕关(从非海关关口进出)3、闯关4、变相走私/后续走私5、间接走私准走私重点变相走私/后续走私(154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重点罪名)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在境内销售保税货物牟利的擅自在境内销售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牟利的如何理解保税货物、补偿贸易?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间接走私(155条:各相关罪名)1、以走私物品的种类定罪处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禁止进口物品/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禁止进出口物品的。(“第一手交易”)2、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刑法修正案(四)》(四)走私文物罪与走私贵重金属罪的特殊性:仅限于非法出口,是单向行为。否则,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市购买了12公斤金条。某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999年试卷二第29题)A.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C.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D.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五)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1、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其他方便的,以共犯论处。2、武装掩护,以具体走私犯罪(犯罪对象)从重处罚。(法定从重情节、非独立罪名)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4、本章不包括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时,以暴力抗拒检查(包括抗拒缉私)、拘留、逮捕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理。2002年试卷二第47题黄某、王某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黄某、王某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对黄某、王某的行为应以哪些犯罪论处?A.走私假币罪B.运输假币罪C.故意伤害罪D.妨害公务罪[答案]AC(六)、数额累计问题如果行为人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必须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计算处罚,这里的“多次走私”并不要求每一次走私都要独立构成犯罪(即每次走私偷逃关税都可以在5万元以下),“未经处理’’是指既没有受到审判机关的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海关、公安、工商等机关的处理。1、普通货物、物品2、特殊货物、物品(1)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十万元以上……(2)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特殊货物、物品的数额应否累计计算?1997年试卷二第74题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走私犯罪?()A.宋某入境时被海关人员查出其随身携带伪造的货币3万美元B.刘某听说王某走私进口了一批VCD影碟机,即以低价向其购买了50台在市场上出售C.洪某系独资企业老板,因欠他人巨额债务,私自将免税购买的两辆进口轿车以市场价160万元充抵债务D.周某邀集两个朋友携带非法购买的枪支,乘船到公海上接运走私物品案例分析高:某海关副关长。李:香港A公司总经理。刘:监管科副科长。李为与B公司合作经营进口手表,找到高商量不报关直接从香港走私进口手表,高同意了。之后,李先后二次将575只瑞士产欧米茄等手表从香港空运至济南入境。受高指使,刘明知该批货物未办理任何报关手续,却两次放行。经海关核定,该批手表偷逃关税76万。问:如何评价三人行为?答案:高、李:走私普通货物罪刘:放纵走私罪(411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刑法修正案(一)1、162条增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2、168条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改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一)主体1、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除外),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国有金融机构除外)。龚建平“黑哨”案刑法修正案(六)1、163条增加:法案第7条增加了“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例如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的工作人员,扩大了主体范围。2、164条增加:法案第8条增加了“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相应也扩大了行贿对象的范围。(二)客观方面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在5000元以上)3、必须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受贿罪区别4、公司、企业人员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成立本罪。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注意166条行为方式背信罪: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为谋求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或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目的,而违背其任务,致使委托人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行为。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对向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合同诈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06)合同诈骗罪2、的区别思考题:经济犯罪应否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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