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贸易政策工具之:关税措施6.1关税概述6.2关税的类型6.3关税的经济效应6.4最优关税与有效关税6.1关税概述关税:对进出海关关境的商品征收的税收。关税是最古老的一种贸易政策工具,古代就有。一、关税的含义海关:关境与国境的关系问题:名词解释关税特点关税属于间接税二、关税的主要特点关税可以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与结构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关税是一国执行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问题:关税有哪些主要特点?6.2关税的类型按照课征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1)进口税进口税(importduty)是指一国海关对输入本国关境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又称正常关税(normaltariff)或进口正税。进口税是保护关税的主要手段。进口关税普通关税适用于未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之间,是关税税则中税率最高的一种,是一种歧视性关税,目前仅有极少数国家之间采用。最惠国关税在签订了含有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MFNT)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间采用的关税。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有时差幅较大。问题:名词解释(2)出口税出口税(exportduty)是指一国海关对输出本国关境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征税目的:一些国家仅对某些特定的商品征收出口关税,以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市场供求。(3)过境税过境税(transitduty)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或国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经过其领土时不再征收过境关税,只是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1)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importsurtax)是指一国对从他国进口的商品征收进口正税以后再额外加征的关税,主要包括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和报复性关税等形式。①反倾销税是针对倾销行为的外国进口商品在征收正常进口关税的同时再额外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削弱其竞争优势,从而使本国产品免受进口产品的冲击,其征收额度不得超过倾销差价。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则倾销存在,否则不算倾销:A.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情况下用于国内消费时的可比价格;或B.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低于a.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b.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费、销售费等费用和利润。根据WTO规定,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A.倾销成立;B.国内产业受到损害;C.倾销与损害有因果关系。问题:(1)根据WTO相关规定,达到怎样的条件才能构成倾销?(2)一国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对他国实施反倾销?②反补贴关税是指对接受各种补贴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进口附加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外国商品凭借出口补贴而得到的价格优势,保护进口国商品和市场。反补贴税的额度不超过进口产品在原产地直接或间接得到的补贴。WTO补贴类型:A.禁止使用的补贴B.可申诉的补贴:政府通过直接转让资金、放弃财政收入、提供货物或服务和各种收入支持和价格支持对某些特定企业提供特殊补贴C.不可申诉的补贴:普遍性的补贴;扶植企业科研活动、更高水平的教育或建立科研设施所提供的补贴;扶植落后地区的经济补贴;为适应新的环境保护要求,扶植改进现有设备所提供的补贴,但这种补贴仅限于改造成本的20%。反补贴的三个条件:A.补贴确实存在;B.同类或相同产品的国内产业已受到实质损害;C.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问题:(1)WTO相关协议所认为的补贴都包括哪些类型?(2)一国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对他国实施反倾销?③报复性关税是指针对于某一国家对本国出口商品的不公正、不平等待遇,对该国输入本国的商品加重征收的关税。目前,报复性关税往往成了贸易战的手段之一。(2)特惠税特惠税(preferentialduty)是指一国对某些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定优惠关税待遇。特惠关税的优惠对象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制约,只适用于缔约国对方,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待遇。特惠关税可以是互惠的,也可以是非互惠的。(3)普惠税普惠税是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GSP)下适用的进口关税,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普遍性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关税优惠待遇。非歧视性是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的待遇。非互惠性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普惠制的实施目的是通过发达国家给予关税减免的优惠待遇,使发展中受惠国的出口利益增加,加速其国民经济的发展。普惠制关税应遵循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三项基本原则。问题:普惠制关税的制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试解释之。(1)从量税(specificduty)是指以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计量单位作为标准计征关税的方法。从量税税额=货物总量×从量税税率按照征收计算方法分类(2)从价税(advaloremduty)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算标准征收关税的方法。从价税额=完税价格×从价税率(3)混合税(compoundduty)又称复合税,是指对同一种应税商品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标准计征关税。混合税税额=从量税税额+从价税税额(4)选择税(alternativeduty)是指对同一种商品同时制定从价税征收标准和从量税征收标准,执行过程中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计征。使用选择税时,海关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有利的标准征税,一般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只有在优惠税率时才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5)滑准税(slidingduty)是一种与进口商品价格成反向关系的关税计征办法,即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而价格越低税率越高。6.3关税的经济效应(竞争条件)(一)局部均衡分析竞争条件下小国与大国征收从量关税的经济效应(1)小国征收(从量)关税的经济效应SS+tt需求Q4Q3Q2Q1dcba供给EPePw+tPw数量O价格价格效应(priceeffect)国际价格仍为Pw,国内价格升至Pw+t贸易条件效应(terms-of-tradeeffect)不存在。消费效应(consumptioneffect)商品消费减少Q1Q2生产效应(productioneffect)进口替代品的产量由OQ1增至OQ2贸易效应(tradeeffect)进口数量由Q1Q4减为Q2Q3财政效应(revenueeffect)小国政府取得了c面积的关税收入收入再分配效应(income-redistributioneffect)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政府增加财政收入c。福利效应(welfareeffect)福利净损失(netwelfareloss)或无谓的损失(deadweightloss)为b+dR问题: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法图示分析竞争条件下小国征收从量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S供给价格关税tPW’+tPWPW’Q数量Q1Q3Q4Q2D需求abcde(2)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从量税:t)大国征收关税,进口价格上升进口需求下降价格下降,会抵消价格上涨幅度国内市场价格:PWPW’+t生产:Q1Q3消费:Q2Q4进口;Q1Q2Q3Q4(下降)消费者剩余:-(a+b+c+d)生产者剩余:a政府:c+e总计:e-(b+d)问题:运用局部均衡分析法图示分析竞争条件下大国征收从量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二)总体均衡分析竞争条件下小国与大国征收从量关税的经济效应(5月29日)假设:钢铁、大米、小国从量税:t(1)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从量税:t)D1CIC1CIC2D2’D2S1O1O2S2大米钢铁PsPrPsPrtPsPrtPsPr自由贸易:国际相对价格Pr/Ps,生产点S1,消费点D1征税后:国内相对价格变为Pr/(Ps+t)(但国际相对价格仍为Pr/Ps)国内相对价格下,生产点为S2,消费点为D2。但还有一部分政府的关税收入,该收入应该归为消费利益(返还消费者或政府自己消费)包括政府在内的新的消费点应该满足以下条件:①生产点在S2,但可以国际市场价格Pr/Ps进行消费,因此,新的消费点应该在从S2向左上方延伸出的国际相对价格线上。②消费者面对的是国内价格,因此,在最终消费点上,反映福利水平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必定与国内价格线相切。结论:增加进口竞争行业产品的生产,减少出口产品的生产,减少进口竞争产品的消费,减少贸易量,降低社会福利水平。问题:运用总体均衡分析法图示分析竞争条件下小国征收从量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2)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从量税:t)与小国影响的差异:①加税后的钢铁价格增长幅度小国因此,征税后的国内相对价格线要比小国陡峭,生产点在小国生产点S1和S2之间.②大国对国际市场价格有影响,钢铁的国际价格会下降,所以国际相对价格线会变化,也会比小国时的价格线陡峭,即斜率大于原来的价格曲线.③因此,大国的消费点变化不确定,社会福利水平的变化也不确定.关税对大国经济的影响:增加进口品生产,减少出口品的生产,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改善,社会福利水平变化不确定.问题:运用总体均衡分析法图示分析竞争条件下大国征收从量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6.4最优关税与有效关税一、最优关税对于贸易小国,任何关税都会带来社会福利的纯损失,而对于大国来说,关税有可能带来收益,e-(b+d)有可能会大于0,所以对于大国来讲,应该有一个税率使得e-(b+d)达到最大,这个能使本国的经济收益达到最大的适当税率,我们称之为“最优关税率”。Ⅰ“最优关税率”的选择原则:税率上的任何微小变动所引起的额外损失不能超过由此带来的额外收益,在最优点上两者正好相等。理解:最优关税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二、有效关税有效保护率ej’=×100%jjjVVV举例假定在自由贸易条件下,某排气量轿车售价10000美元,其中生产过程的购入价值(投入物)为6000美元,国内汽车制造商实现的增加值为4000美元。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有效关税保护率。举例(1)政府对整车进口征收50%的进口关税,而对购入价值部分(如发动机、零部件等)不征收进口关税={[(15000-6000)-(10000-6000)]/(10000-6000)}×100%=125%jjjjVVVe'举例(2)政府对整车进口征收50%的进口关税,而对购入价值部分征收进口关税,税率为20%={[10000×(1+50%)-6000×(1+20%)-(10000-6000)]/(10000-6000)}×100%=95%jjjjVVVe'举例(3)政府对整车进口征收50%的进口关税,而对购入价值部分征收进口关税,税率为50%={[(15000-6000×150%)-(10000-6000)]/(10000-6000)}×100%=50%jjjjVVVe'举例(4)政府对整车进口征收50%的进口关税,而对购入价值部分征收进口关税,税率为100%={[(15000-6000×200%)-(10000-6000)]/(10000-6000)}×100%=-25%jjjjVVVe'结论: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关税保护率高于购入部分的关税税率时,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高于名义保护率。反之,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低于名义保护率,甚至出现负保护。问题:有效关税的计算应用(启示)(1)关税作为一国保护某种产业的有效措施(2)原来越多的国家不再使用关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