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山县教育局2010年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宁波市2010年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98号)和象山安委办《关于印发象山县2010年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象安委办【2010】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着力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象山教育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政府两个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基础薄弱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县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育局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2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内容范围:1、全面检查学校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2、全面检查中小学交通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全面检查学校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醒政府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停业的停业。5、全面检查学校的校舍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各类校舍建筑及一般危房检修情况,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7、全面检查中小学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法制教育等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8、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巡逻检查和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要检查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实验室、配电房、礼堂、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9、全面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相应预案。特别要防范台风、梅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和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4教育局成立由章华勇委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做好有关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工作。(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学校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好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册、限期整改,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取得工作指导和支持,消除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三)全面梳理,完善台账。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并建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本月起网上直报,每季度末一个月最后三天将季报表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各一份,具体操作教育局将在近期组织人员培训。请各学校在5月20日前将2010年度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上报到安监办。联系人:王志利,电话65768100,邮箱:xsxxaq001@163.com。象山教育局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