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郧县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减轻学生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创建“阳光、有序、公正、和谐”的招生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县教育局成立郧县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吴忠恒县教育局局长副组长:王贤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余国军县教育局副局长耿伟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明亮县教育局副局长王贵堂县教育局副局长刘光华县教育工会主席张辉县教育局副局长王远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明伟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成员:彭全忠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东才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罗化科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刘渊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方周生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人二、招生计划201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在我县招生计划为161人,其中,十堰市一中58人,郧阳中学58人,东风高级中学45人;2011年郧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200人,其中郧县一中1300人,郧县二中9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3360人,其中,郧阳科技学校1500人,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1860人。公办普通高中“三限”计划的比例按省定标准执行,即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三限”计划比例分别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20%、10%。三、招生范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2郧县一中、郧县二中在郧县范围内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县内外招收应往届毕业生。四、招生批次201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为四个批次:(一)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郧县一中(含指令计划生、分配生、三限生三类招生计划)。(二)第二批次:郧县二中(含指令计划生、三限生两类招生计划)。(三)第三、四批次:十堰城区和其它县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四个批次:(一)提前批: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二)第一批次:郧阳科技学校、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等1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三)第二、三批次:十堰城区和其他县市11所省级、普通职业学校。五、填报志愿(一)志愿实行考前填报。5月27日至3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打印出纸质志愿确认表(志愿填报确认表见附件2),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二)因三限生涉及收费,不愿就读相应批次学校“三限生”的考生,不得填报该批次三限生志愿,不参与“三限生”录取。(三)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相应批次相应学校的“是否报考特长生”一栏中填“是”。特长生分指令计划特长生和三限特长生两种,指令计划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低于相应批次学校指令计划生录取资格线30分,三限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低于相应批次学校三限生录取资格线80分。(四)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五)各初中学校要在6月2日前将考生的纸质志愿表和志愿数据光盘一并报送县教育考试中心。六、招生录取(一)录取方式2011年郧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指令计划生、分配生、三限生和特长生四种录取类别,中等职业学校按志愿专业录取。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职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市招生考试院分批次将考生信息投放到招生平台上,各批次学校按先录3取指令计划生再录分配生、三限生和特长生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志愿优先、计划与投档比例控制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依次类推。(二)普通高中录取类别1、指令计划生指令计划生是达到相应录取批次资格线的考生。2、分配生分配生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录取方式。推行分配生制度,让薄弱初中的优秀学生也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郧县一中在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分配生,分配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40分以内方可被录取为分配生。分配生须填写郧县一中分配生志愿,参加统一的分配生录取。分配生被正式录取后,在相应初中学校和郧县教育信息网公示。郧县一中的分配生计划若未录满,这部分名额计入该校“三限生”计划中继续录取。3、三限生三限生是指按“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而录取的考生,这些考生的分数低于相应批次指令计划生录取资格线。“三限生”录取时按计划、志愿、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满为止。4、特长生特长生是指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优于普通考生的考生。拟招收体、音、美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在2011年5月15日前将招生方案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在2011年6月28日前完成专业测试,并将测试合格学生的名单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在录取以上1、2、3类别考生时如遇并列分,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三)中等职业学校按志愿专业录取各中职学校分批次分志愿优先录取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志愿不足学校,将按其它志愿先后调剂录取,学校应尊重考生、家长的选择权。对中职学校招收的社会生实行注册录取制,由中职学校直接到市招生考试院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所有中职学校招生不设下线。(四)录取分数线市招生考试院在公布学生成绩的同时划定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在网上公布。(五)录取审签与注册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录取结果,统一打印录取名4册和制作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本校公章后,发放给被录取的学生,学生报名时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凭市招生考试院审签的录取名册分别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注册。未办理签录手续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教育局已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高中阶段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考生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考生志愿填报准确无误。(二)加强宣传,确保效果。各高中学校和初级中学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班会、晨会、办宣传橱窗、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招生宣传,要注重招生宣传策略,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要精心组织招生咨询,拓展招生宣传渠道,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宣传到每位教师、每位学生、每位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各高中和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十堰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郧教函〔2011〕24号)文件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招生工作的认识。对在今年高中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附件:1、2011年郧县一中在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2、十堰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确认表5附件1:2011年郧县一中在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学校分配生计划数实验中学31城关一中40白浪中学7叶大中学6桂花中学4高庙中学8白桑中学8大堰中学4茶店中学13大柳中学7刘洞中学9青山中学5安阳中学9安城中学8黄柿中学10青曲中学9五峰中学7胡家营中学12杨溪中学12南化中学20谭家湾中学10梅铺中学14谭山中学23鲍峡中学16柳陂中学20全县3126附件2:十堰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确认表基本信息姓名中考准考证号照片性别男□、女□毕业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监护人父亲电话母亲电话中职志愿提前批(郧阳师专及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一学前教育二三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计划形式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是否服从调剂是否报考特长生指令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四分配生计划一是□、否□————二三三限生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第二批次志愿计划形式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是否服从调剂是否报考特长生指令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三限生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第三批次志愿计划形式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是否服从调剂是否报考特长生指令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三限生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第四批次志愿计划形式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是否服从调剂是否报考特长生指令计划一是□、否□是□、否□二三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第一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一二三第二批(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一二三第三批(普通职业学校)志愿顺序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一二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