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卫传电[2007]35号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卫生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厅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在全省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达到全省“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加工食品行为”的工作目标。现将《2007年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07年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OO七年九月五日抄送:卫生部办公厅,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省政府办公厅,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整规办,各市州卫生监督所。2附件2007年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厅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一、工作内容和目标在省政府《2007年全省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07]107号)和我厅2007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计划的基础上,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一)重点内容1、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33、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二)工作目标1、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2、农村地区:(1)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基本得到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二、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各地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尽快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进行部署。(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中旬至11月30日)。各地根据所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按照卫生部门的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完成整治任务。我厅每月调度一次工作情况,并适时召开新闻通4气会,宣传整治工作效果。(三)督导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0日)。我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地也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我厅法监处。三、工作要求和措施(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我厅副厅长黄顺玲任组长,厅办公室、法监处、疾控处、应急办、规财处等相关处室和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迅速整治。要积极主动与质监、公安、工商、教育、商务、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合作,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重审批、轻监管和卫生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不断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5(三)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尤其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导向作用,组织邀请新闻媒体到量化分级管理信誉度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访,树立湖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优质的形象,同时,要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营造餐饮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尤其要防控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产品和食物中毒风险要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做好食品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提出标本兼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对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采取特殊报告制度,报送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具体报送要求如下:(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现在起,每10天向我厅报送一次本地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报送格式见附件);(2)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工作专报方式随时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2);(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10天汇总一次本地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每月1日、11日、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6送我厅法监处(遇休息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报送格式见附件3)。联系人:省卫生厅法监处杭一平、胡向科;联系电话:0731-4822021、4499326;传真:0731-4822021;电子邮箱:hnwszdb@163.com。附件:1、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格式)2、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报送格式)3、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报送格式)7附件1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第期)报送市州:二OO七年月日8附件2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第期)报送市州:二OO七年月日9附件3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1)(报送单位)年月日地区检查餐饮单位(家)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查处案件情况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家)吊销卫生许可单位(家)整治重点区域(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立案查处具体情况10万元以上大案查处案件(起)罚没款金额(万元)立案查处(起)移送司法机关(起)逮捕人员(人)查处案件(起)罚没款金额(万元)湖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2)(报送单位)年月日报送地区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卫生许可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原料管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检查单位数无证单位数持证率(%)查处无证单位数无证单位整改合格数整改合格率(%)检查单位数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数建立率(%)餐饮经营单位数发现非法使用原料单位数*原料管理合格率(%)许可单位数实行量化分级单位数量化实施率(%)★使用非法原料是指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