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题分值1分左右。本章主要内容:1.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2.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3.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4.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考试内容:法的概念、本质与基本特征的内容(一)法的概念法是由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二)法的本质(多选)1.法的阶级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三)法的特征(多选)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强制性。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5.法具有普遍性6.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7.法是具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考试内容: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法律规则是构成法的细胞。(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1.假定条件:适用条件、主体行为条件2.行为模式: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3.法律后果:肯定的后果、否定的后果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概念。(二)法律规则的分类1.按规则的内容不同分:授权性规则、义务规则。2.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分: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3.按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分: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考试内容: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一)法的制定1.概念2.立法程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及其常委会。(1)准备阶段(2)法的形成或确立阶段(3)完备阶段(二)法律解释1.概念2.分类(1)立法解释:效力最高。基础。(2)行政解释(3)司法解释四、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功能(作用)1.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个别指引、规范性指引(2)评价作用: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3)教育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与法的本质密切相关。(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二)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来自于国家强制力。(三)法的效力范围1.对象效力:法对人的效力(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2.空间效力是指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3.时间效力(1)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2)法的终止生效时间,即法被废止。(3)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第二十七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章主要内容:1.法律体系的概念2.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法律体系的概念:部门法体系。考试内容: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的整体。二、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试内容:中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部门:(一)宪法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其他部门法制定的依据。(二)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公务员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三)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四)商法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五)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有关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六)社会法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七)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八)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九)诉讼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法律中,不属于经济法的是()。A.反不正当竞争法B.产品质量法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国家赔偿法[答疑编号2880290101]『正确答案』D【例题2·单选题】()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其他部门法制定的依据。A.经济法B.宪法C.刑法D.民法[答疑编号2880290102]『正确答案』B第二十八章行政法基础知识本章主要内容:本章内容变化很大1.行政法概述2.行政主体3.行政行为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变化很大)5.行政赔偿一、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考试内容: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2.新增:行政法的特征P180。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狭义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条约与协定、法律解释。(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考试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应对突发事件【例题·多选题】以下()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合理性B.客观性C.合法性D.非应急性E.应急性[答疑编号2880300101]『正确答案』ACE(三)行政法律关系考试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调整的结果是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等要素构成。(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①行政主体。②行政相对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行为和精神财富等。(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的总和。二、新增:行政主体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三、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做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2.行政行为的特征(1)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有一定裁量性(3)实施时具有单方意志性(4)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有强制性【例题·多选题】行政行为的特征有()。A.是执行法律的行为B.固定性C.有一定裁量性D.实施时具有单方意志性E.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有强制性[答疑编号2880300102]『正确答案』ACDE(二)行政行为的分类(1)以行政行为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3)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4)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该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应申请的行政行为。(5)以决定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多方行政行为。(6)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7)以行政行为的表现方式为标准,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三)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行政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例题·单选题】行政法规是由()制定的。A.全国人大常委会B.财政部C.国务院D.省人民政府[答疑编号2880300103]『正确答案』C2.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资格、资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特点:(1)依申请(2)授益性(3)存在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4)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列举的行政处罚的种类:6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最严厉。①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的执行②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及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内的婴儿的妇女,法人,其他组织。③1日以上,15日以下。④必须经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A.警告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D.责令停产停业E.通报批评[答疑编号2880300104]『正确答案』ABCD4.行政强制特征:(1)对象:财物、人身自由(2)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做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决定的活动。2.特征(1)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不能审查行政法规和规章(4)由行政相对人启动【例题·多选题】行政复议的特征有()。A.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B.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C.可审查行政法规和规章D.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E.由行政相对人启动[答疑编号2880300105]『正确答案』ABDE3.基本制度(1)一级复议制度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书面复议制度我国的行政复议是以书面复议为基本的方式,以其他方式为补充。(3)不调解制度(4)不停止执行制度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即具体行政行为不因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停止执行。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是有例外的,即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5)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制度【例题·多选题】行政复议制度有()。A.一级复议制度B.书面复议制度C.调解制度D.停止执行制度E.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制度[答疑编号2880300106]『正确答案』AB(二)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2.特征(1)由人民法院统一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3.基本原则(1)当事人选择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