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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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安全评价SAFETYASSESSMENT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煤炭工业出版社1《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安全评价也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目前欧美等国称其为风险评价,我国和日本等国称其为安全评价。1概论1.1安全评价的产生、发展和现状1.1.1国外安全评价概况系统的安全评价理论和方法产生于保险业。是安全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30年代,美国保险业协会各保险公司通过风险评价方法衡量为客户承担各种风险的程度。上篇安全评价总论2《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20世纪60年代,作为安全评价理论基础的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1962年4月,美国公布“空军弹道导弹系统安全工程”说明书。---民兵式导弹的研制计划1969年美国国防部颁布了《系统安全大纲要点》(MIL-STD-882)。1977年修订为MIL-STD-882A。1984年又修订为MIL-STD-882B。1990年10月由我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类似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82B的军用标准《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900-1990)3《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964年,美国道(DOW)化学公司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开发出“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用于对化工生产装置进行安全评价。1974年,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蒙德(Mond)部在道化学公司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1974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提出了《核电站风险报告》(WASH-1400)。1976年,日本劳动省颁布了“化工厂六阶段安全评价法”。随着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安全评价已在现代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发生了许多震惊世界的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恶性事故造成的严重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促使各国政府、议会立法或颁布规定,规定工程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设计提出明确的要求。例如:日本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法》,欧共体颁布了《关于工业活动中重大危险源的指令》,国际劳工组织公布了《重大事故控制指南》、《重大工业事故预防使用规程》和《工作中安全使用化学品使用规程》等4《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1.2我国安全评价现状20世纪80年代初,安全系统工程和安全评价方法引入我国。先后有机械、冶金、化工、航空、航天等行业开始应用各种安全评价方法,如SCL、FTA、FMEA、ETA、PHA、HAZOP、LEC、DOW化法等。1986年,原劳动部分别向有关科研单位下达了机械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等科研项目。1987年,原机械电子部首先出了在机械行业内开展机械工厂安全评价,并于1988年1月1日颁布了第一个部颁安全评价标准-《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后于1997年修订)。1987年原化工部劳动保护研究所提出了我国的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80年代末,我国有关部门还颁布了《石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综合评价办法》、《电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评价标准》、《航空航天工业工厂安全评价规程》、《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方法和准》、《医药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性评价通则》等。5《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991年,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课题中,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被列为重点攻关项目。原劳动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完成了“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使我国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初步从定性评价进入定量评价阶段。为了配合落实“三同时”,198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48号文,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1996年10月,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规定六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与之配套的规章、标准还有原劳动部第10号令、第11号令和部颁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导则(LD/T106-1998)6《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2002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的344号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提出了“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要求。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0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实施),《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实施“三同时”,同时还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200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继续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及专项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及各类安全评价导则。7《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2安全评价概述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目的。1.2.1安全评价的基本概念⑴安全和危险安全是指不发生损失或伤害的一种状态。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危险是指易于受到损害或伤害的一种状态。(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⑵事故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8《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⑶风险: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可用风险率(R)衡量。R=P×S或:风险率=(事故次数/单位时间)×(事故损失/事故次数)=事故损失/单位时间⑷系统和系统安全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的、相互作用的要素为达到一定目标所构成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有机整体。(生产系统)系统安全是指在系统寿命期间内,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定性或定量表征其危险性,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化,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可接受安全程度。⑸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系统工程是以预测和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系统风险为重点,开发、研究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9《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2.2安全评价的定义安全评价(也称风险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识别、分析、评价、控制)1.3安全评价的目的、意义1.3.1安全评价的目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目的:①为了提高系统本质化安全程度②为了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③为了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④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10《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3.2安全评价的意义安全评价的意义在于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①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状况②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害、损失③有助于政府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宏观控制④有助于安全投资的合理选择⑤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4安全评价的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可接受风险指标–前人的经验和教训等。11《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b、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c、国务院下属各部委颁布的政府规章;d、省、地区、县等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颁布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1)法律法规体系:(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12《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3)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级市的人民政府。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等。(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或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如:江西省劳动人事厅制定的《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劳动局、卫生厅发布的《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与安全评价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1.13)(5)《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5.1.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9)13《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4.2标准1)标准分类标准可按标准的适用范围、约束性和性质等进行分类。(1)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分为四类:a.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b.行业标准,例如原冶金部颁布的《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c.地方标准,例如:([鲁]劳安字第582号)《不同行业同类工种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等;d.企业标准(2)按标准的约束性分两类:a.强制性标准:《建筑设计防火防范》等;b.推荐性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14《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3)按标准的性质分三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方法标准(与安全评价有关的标准)1.4.3风险判别指标--判断风险大小的物理量及其临界值•风险判别指标(或判别标准)是判别风险大小的依据,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是否可接受的尺度。•常用的风险判别指标有安全系数、安全指标或失效概率等。(事故频率、财产损失率和死亡概率等)。•在判别指标中,特别值得说明的是可接受指标。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事故风险达到了合理可行并尽可能低的程度。减少风险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减少危险发生的概率还是采取防范措施时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都要投入资金、技术和劳务。因此,在安全评价中不是以危险性、危害性为零作为可接受标准,而是以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指标作为可接受标准。风险判别指标通常是依据统计数据,以及有关标准,制定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危险危害等级、指数,以此作为要实现的目标值,即可接受风险。15《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可接受风险是指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的最佳可接受风险程度。它随着人们对危险根源的深入了解,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而变化。另外,风险可接受并非说放弃对这类风险的管理,因为低风险随时间和环境条件变化可能升为高级风险。所以应不断对风险进行控制,使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16《安全评价》教程主讲:武汉科技大学安全环境系-余老师•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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