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安全管理措施专项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车辆管理,为保证项目部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新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驾驶员及行驶规定1.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2.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及车安全专职对车辆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应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危货车辆。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证件。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野蛮形式,不开英雄车,因违章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自负。5.出车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检查接地线、灭火器、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驾驶员要认真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输和保养。车辆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在去用防办的固定位置,不准随便转借,经常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完好状态。6.夏天气温较高,早9:00至晚18:00严禁在罐区接卸汽油,此原因除外。7.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严禁车辆在外过夜,严禁无关人员搭车,不得在驾驶中吸烟,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8.油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80公里/小时以内,国道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6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下陡坡及慢长坡不得空挡滑行。遇有雨、雪路况时,车速必须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车辆在公路上强行超车、飙车、占道逆行等,临时停车或遇有故障时,在高速公路应将车停在停车带,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一般国道应靠右停放,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山区道路速度应低于30公里/小时以内。9.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提前减速。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10.驾驶员全年无迟到、早退,请事假、病假不超过5天,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全年车辆维修费、油料消耗等费用节约成绩突出者,可参加项目部年终评先评优。11.驾驶员离职前,必须由项目经理先查清有无遗留违章并推迟1各月办理离职手续。12.树立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热爱宝塔,积极奉献,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车辆维修规定1.未经批准,严禁在外单位修车。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在外修理的,修理费自理。2.对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选择具备有危货维修资质的企业对车辆进行修理。对需要动电、气、氧焊修理的车辆进行修焊前要做好清洗准备工作。罐体进行蒸汽吹扫时间不少于12小时。清洗完毕的车辆必须进行焊前检查,是否达到修焊的条件。切断车辆电源打开罐盖,并使用换气装置对罐体内挥发的油气进行排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修理过程中不得中断排放。认真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危险隐患。(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危险明火、上空有无高压线路等)对车辆罐体进行修焊过程中,必须有安检人员或监修人员在场监护。私自对车辆其它部位进行电、气、氧焊修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3.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报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维修。送修理厂维修车辆,驾驶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修车质量。车辆小修由驾驶员负责,但事前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能停车修理。岗位职责: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服从指挥,按时、按规定完成任务;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5.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上报;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车辆轮胎管理1.驾驶员必须做好轮胎的日常保养,并定期检查轮胎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轮胎使用效率,提高效益。2.轮胎一般使用期限尼龙轮胎为70000公里,车辆行驶25000公里之内发生爆胎,按成本价公司承担80%,驾驶员承担20%。25000——40000公里发生爆胎,按成本价公司承担90%,驾驶员承担10%。钢丝轮胎使用期限为120000公里,车辆行驶40000公里之内发生爆胎,按成本价公司承担80%,驾驶员承担20%;40000——70000公里发生爆胎,按成本价公司承担90%,驾驶员承担10%。3.发生轮胎被盗或丢失,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4.轮胎超过使用期限尼龙轮胎70000公里以上者,钢丝轮胎120000公里以上者,按成本价的15%予以奖励。5.因驾驶不慎,人为造成车辆轮胎爆裂或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运油车的事故预防措施装油设备不符合规范、设备失灵、冒油泄漏、静电放电和人为的误操作是发生汽车油槽车火灾的主要原因。根据经验教训,保证汽车油槽车装油安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静电接地不可忽视。从汽车油槽车来看,静电主要产生部位是泵、过滤器和管道。油槽车加注系统的静电产生量比地面管道高得多。有关资料反映:如果用一条长250m、直径100mm的地下管以2500L/min流量泵送油时,从加油枪出来的电荷量一般仅有,而经过油槽车后电荷量却超过,这些静电主要产生于油槽车的过滤器,所以如果汽车油槽车未接地就进行装卸作业,油罐体可带10kV以上的电压;因此对于静电隐患,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装油前先接好接地线,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和接地电阻是否符合防静电标准。2、装油时鹤管必须伸至油罐底部,管口距罐底部应保持在15cm左右,并严格控制灌装初速在1m/s以内,直到出油口被浸没后再逐步加大流速,但最高流速不得超过4.5m/s,以杜绝喷溅造成的静电事故;3、装油结束后,必须在稳油5min后才能断开接地。因为装好油后,由于油品在罐内流动,致使油面电位还要保持几分钟之久。(2)不能因为有良好的接地而放松警惕。静电接地只能导走与其紧密连接的“导体”(金属、人体、导电液体等)上的静电,而对于不与其连接的孤立导体以及非导体(油类、橡胶、树脂、玻璃等)上的静电荷却无能为力或在短时间内难以导除;因此,操作者在静电接地的同时,还应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注意随时可能出现的隐患,同时要掌握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办法和抢救措施。(3)防止人身带电。在装卸作业时,人体必然要与工作对象(汽车油槽车)、工作物相接触产生摩擦,这便极易产生静电,并有可能形成静电放电,如果此时恰遇易燃易爆的油蒸汽,就会发生爆炸事故。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其目的是将人体接地。此外,。所穿鞋子应为薄尼龙袜或其他导电性袜子,严禁在防静电鞋底上粘贴绝缘胶片,并应作定期检查。(4)对“转换装油”造成的事故也应足够重视。这种事故主要发生在用装过汽车的槽车来装柴油的时候,汽油的闪点低于柴油,如果把柴油注入一个含有汽油蒸气的槽车内,汽油蒸气因被倾入的柴油液体吸收而减小压力,随之空气被吸入槽车内,且在液体表面与空气吸入点之间的某处就形成了易燃混合物,遇静电积聚放电即会产生爆炸事故。因此,在需要“转换装油”时,必须先将槽车内的汽油清除干净,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5)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的设备。发油台的自控、遥控、计量仪器仪表、阀门等设备,必须定期检验和标定,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发油设备的材质不能轻视。发油鹤管严禁采用不导电的聚乙烯软管做输油管线,装卸油品时严禁使用塑料容器。以上都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同时对静电接地装置不能凑合,一定要严格按规范办事,认真安装,定期检查。对目前普遍使用夹子和磁力接头接地的,不应随便夹在或吸附在油槽车随意部位,甚至在油漆的表面。这是对防静电极为不利的,更是一种大的隐患。油罐车使用的注意事项及处罚规定油罐车由于其运输物品的易燃性和易爆性,所以在运输的时候安全问题无疑是需要每位司乘人员必须注意的重中之重。下面就油罐车运输过程中安全问题提出五点建议:一、控制可燃物注意一下五点:1、必须杜绝油罐车储油容器溢油。对在油罐车装卸油品操作中发生的跑、冒、滴、漏、溢油,应及时清除处理。2、油罐车卸载货物后严禁将油污、油泥、废油等倒入下水道排放,应收集放于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3、油罐、库房、泵房、发油间以及油品调和车间等建筑物附近,要清除一切易燃物。4、油罐车保养和维护用过的沾油棉纱、油抹布、油手套、油纸等物,应置于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清除。5、运油车停放外围必须设安全距离警示标志,并停放在远离施工区及生活区,专人看护检查。二、断绝火源注意以下二点: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或其他火种进入运油车收发作业区。严格控制火源流动和明火作业。2、运油车停放范围内严禁烟火,修理作业必须使用明火时,一定要申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三、防止电火化引起燃烧和爆炸注意以下二点:1、运油车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的现象。2、运油车严禁停放在高压线下方。运油车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以上。3、安装避雷针,防止恶劣天气雷电到车体罐体。四、防止金属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注意以下四点:1、严格执行作业区的有关规定。禁止穿钉子鞋或掌铁的鞋进入运油车安全距离区域,更不能攀登油槽车、油罐汽车和踏上油桶,并禁止骡马和铁轮进入运油车停放区。2、不准用铁质工具去敲打出容器的盖,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扳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扳手。3、在运油车停放区内应避免金属容器相互碰撞。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滚动无垫圈的油桶。4、油罐车油品在接卸作业中,凡是有油气存在的地方,都不能碰击铁质金属。五、防止油蒸汽积聚引起燃烧和爆炸注意未经洗刷的油桶、油罐、油箱以及其他储存容器,严禁修焊,严禁使用朔料桶储存油料。洗刷后的容器在备焊前要打开盖口通风,必要时先进行视爆。五、油罐车的停放位置油罐车临时加油停放在远离生活区及人员密集的施工地带,并设置安全区域及严禁火种、危险品请勿靠近等明显警告指示标志完成任务后驶离项目基地返回公司统一管理。六、应急措施当运油车出现应急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义务消防队队长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预警组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及事发地点,义务消防队队长现场立即组织维持现场秩序,疏导组疏离人群、无关车辆及其他物资,抢救组组织人员救护,灭火组使用项目部相应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火源,当事故情况不能控制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人员将损失降至最低,并设隔离区,保护现场,等待上级及外界支援,服从上级统一指挥。七、处罚1.油罐车停放的安全警戒区域内,未经批准携带火种及使用明火的处罚2000元2.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承担违规处罚,并受到公司100元/次的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0元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规定,予以开除处理;3.油罐车停放安全警戒区域内,工程施工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批准进入的处罚500元。4.车载终端发出超速报警后据不采取措施的处罚2000元。5.不按规定线路或随意改变路线行驶的处罚500元。6.在确定的交通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超速行驶的处罚200元。7.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严禁私自带人(安排的工作人员除外)。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