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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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当前,我省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相当部分集中式供水供水设施不齐,检验设备不足,管理水平低,出厂水水质合格低,管网水和二次供水二次污染严重等,供水安全问题非常严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供水安全,特制订《广东省集中式供水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本指南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规定制定,拟从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防护、供水设备设施、日常管理、检验措施等环节进行量化分级,把问题较多的供水单位作为监督重点,提高卫生监督效率,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卫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一、目标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科学监督管理,提高饮用水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提高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法制及安全卫生意识,促进供水单位水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饮用水卫生的整体水平。二、原则(一)全程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原则。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结合,共同决定风险级别、食品生产经营信誉-3-度级别及监督频率。信誉度分级实行动态管理,供立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决定其信誉级别的升降。(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原则。从供水单位的水源水防护、供水设备设施、日常管理、检验措施等环节进行量化评价,据此对供水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确定监督类别和频率。(三)公开透明原则。卫生信誉等级将通过卫生许可证年审印花、卫生监督信息网站及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使公众能清楚自己饮用的自来水的卫生状态。公开透明制度有利于社会监督,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新局面。(四)卫生安全原则。各环节的量化评价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与饮用水卫生安全密切相关,其它非卫生方面不在考虑之列。三、工作步骤实施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集中式供水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卫生监督的频率。(一)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4-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是对卫生管理、布局、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水质检验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1)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分别做出良好、一般的审查结论,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一年内,进行常规的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除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仍需进行量化评分外,还要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实际卫生状况、生产过程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2)进行现场审查,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审查结论。属合理缺少的项目应进行标化,计算标准分。1、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标准(1)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表中所有关键项目均符合基本要求;(2)得分不低于总分的60%。2、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规范及程序按卫生部公布的《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进行。对于企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同时要按照附件2-2中的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做出审查结论。3、审查结论的判定依据-5-根据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得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得分,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1)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2)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3)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二)卫生信誉度评级及监督频率根据对卫生许可审查和一年内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的平均情况综合评价(具体分级标准,详见表1),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新领取卫生许可证的一年内不评级,按常规监督进行。卫生信誉度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下列标准确定:1、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均良好的,为低风险,评为A级,进行简化监督;2、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有一个良好,另一个一般的,为中风险,评为B级,进行常规监督;3、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均一般的,为高风险,评为C级,强化监督;4、对不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有关的要求,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经常性卫生监督为差的,评为D级,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并报当地-6-政府,对其进行限期改进,其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应重新参加岗位的卫生知识培训。-7-表1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表卫生卫生许可经常性卫生监督风险性分级监督类别信誉度分级审查结论审查结论(频率:次∕年)A良好良好低度简化(2)B良好一般中度常规(4)一般良好C一般一般高度强化(6)D良好或一般差极高不予年审差--极高不予许可注:1.得分为总分85%以上者评为良好,60-85%者评为一般,60%以下者评为差。2.经常性卫生监督频率不包括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等卫生行政执法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次数。四、日常管理(一)供水单位在一个年审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无违反关键项目,违法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责令改正,如企业能在限期内整改并达到原审查结论的,可保持其等级:1、一次经常性卫生监督达不到原审查结论;2、受到一次卫生不良投诉经查属实;3、生活饮用水末梢水余氯、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等指标卫生监测结果不合格;-8-4、发生水源水污染事件,经查属局部偶然因素造成的个别现象;(二)供水单位在一个年审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A、B级在原有级别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被降级的企业要限期改进,其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应重新参加岗位卫生知识培训;未能在限期内改正,或相关人员培训不合格的,按量化评价结论予以定级处理;对供水单位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1、两次经常性卫生监督达不到原审查结论或违反关键项目之一;2、受到两次卫生不良投诉经查属实;3、连续两次生活饮用水末梢水余氯、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等指标卫生监测结果不合格;4、拒不按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存在问题,造成水质污染事故。(三)在一个年审周期内的经常性卫生监督中一直保持良好记录,或卫生设施已明显改善、卫生许可条件已提高一个档次、无查实的不良投诉记录的企业可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提高其卫生信誉等级。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发放的管理和卫生许可后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要依据本指南要求,加强对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发证。已经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进-9-行一次清理整顿,对达不到发证要求的,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查处。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均应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进行量化评价,从而确定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信誉度分级可根据经常性监督情况进行,在经常性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应采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生产经营者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卫生要求,可保持其等级;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保持良好记录的单位也可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提高其等级。(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供水单位法律、法规意识。各市应配合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供水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使供水单位负责人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供水法规、规范,熟悉方案的具体内容,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实施,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同时,上级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对下级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方案的理解,使卫生监督员准确掌握现场监督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推动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开展。(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应向社会广为宣传,使供水单位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供水单位良好卫生信誉度的工作经验,使企业能从自身管理入手,增强-10-企业的责任感,在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及时公布供水单位的卫生状态,让社会进行监督,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新局面。(四)办好试点、分步实施。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部分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稳妥推进。对企业的考评过程,应严格按评分标准,采取市区县初评,省组织复评方式进行。凡供水单位获得卫生信誉度良好的企业,由县(区)推荐,市卫生局初定,省卫生厅复核,发给卫生信誉度A级匾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附件:2-1.广东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2-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2-3.评分说明-11-附件2-1广东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一、单位基本信息供水单位名称:供水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制水负责人:检验负责人:从业人员总数:制水人员数:检验人员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二、供水基本信息设计供水量(立方米/日):现制水量(立方米/日):供水范围:km2供水人口(万人):工艺流程图:-12-三、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监督环节监督项目审查内容分值得分卫生管理(45)人员与机构(20)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完善5*管理、净水和检验人员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并经过饮用水卫生知识,持有有效的卫生培训合格证(缺一个扣1分)5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知晓率(抽查10人,每人得分0.5)5制度(25)有完整的水质质量管理体系4有制定水源污染或水质突然恶化应急处理预案,水质异常情况处理工作与报告制度度)水厂引;2*有集中式制水、供水、检验人员各部门岗位职责2有生产环节(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作业指导书或工作制度3建立并健全企业水质管理档案3有涉水产品供应商评估、索证、验收制度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患病调离以及个人卫生(包括工作衣帽、口罩的穿戴、卫生习惯)等卫生管理制度3*有制定领导检查水质细则或检查表,检查记录每月至少4次(检查最近一季度情况,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建筑设计与布局(30)预防性卫生监督(10)卫生行政部门参加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卫生审查与竣工验收8选址与厂区的环境地势较高,厂区30米范围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垃圾场。**-13-监督环节监督项目审查内容分值得分厂区道路硬底化,厂区与外缘公路应有15米以上的防护带。厂房之间,厂房与道路之间应设绿化带。厂区内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2功能分区与布局(20)划定生产区,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5*制水车间按取水、输水、净水、蓄水、配水流程进行布局5设有水质检验室5*设有水处理剂、消毒剂仓库和投放间5卫生设施(10)三防设施(2)下水道出口处装有防鼠隔栅,隔栅间距应能防止老鼠进入2卫生间(2)不在生产区、自动水冲式1有洗手设施1污泥和污水处理(2)污泥和污水经净化处理排入水源保护区2通风设施和个人防护(4)车间、仓库和投放间有机械通风装置2人工投放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企业有个人防护用品2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44分)水源选择(11)有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合格报告(备注1)5*有水源地近期、远期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备注1)1有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备注1)。1-14-监督环节监督项目审查内容分值得分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44分)有取水点及附近地区地方病资料(备注1)2取水点在供水城市及工矿企业上游2水源水质要求(10)水源水质不得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并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第5节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第5节的要求。**水源水质必须按《卫生规范》第4.2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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