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名居8#楼基础结构实体质量方案一、工程概况:春晖名居工程位于德清县武康镇,东升街南侧,回南小区东侧,看守所北侧,由1#2#3#三幢小高层,4#5#6#7#8#9#六幢排屋建筑组成。其中1#-3#楼地下一层,地上楼层九层;4#-9#楼地下一层,地上楼层四层。总建筑面积为26724.4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659.6㎡,地上建筑面积19064.87㎡。本工程1#~5#楼±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450米;7#~9#楼±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150米。建设单位:宇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浙江省华厦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德清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北湖建设有限公司;二、检测程序:1、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2、确定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约定检测时间;3、检测机构按此方案进行见证检测;4、监理(建设)单位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进行旁站见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检测原始记录经监理(建设)单位指定的见证人确认,检测报告注明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并将检验结论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编制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砼钻芯取样规范;3、上级相关文件;4、本项目检验批划分方案;四、检测部位及数量:按《德清县建筑工程基础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进行抽检,具体部位如下:1、混凝土强度抽芯检测工程名称抽查内容抽查数量抽查部位制作日期设计值春晖名居8#楼基础一批基础承台8-22轴交8-A轴基础承台8-10轴交8-A轴基础承台8-3轴交8-A轴2011年3月10日C30春晖名居项目部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