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课程第10章品德的形成一、什么是品德?品德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表现在哪些方面?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是指个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而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特点,是稳定的道德行为需要与为满足这种需要而掌握的稳定行为方式的统一体。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行为规范的总和。品德与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区别上看,首先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其产生、发展、变化服从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规律,不以别人的存在或个别人是否具有社会道德为转移,品德虽然也是社会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在社会道德舆论的熏陶及家庭、学校道德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但品德的形成与发展除了受社会条件制约之外,还要受个体心理发展的影响,因此品德将随着个体的产生、成长、死亡而发生、发展以至消亡。其次,道德反应整个社会生活的要求,它的内容全面而又完整,而品德的内容只占其中一个部分。再次,道德是伦理学、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品德则是心理学、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从联系上看,首先,个人品德与社会道德都受社会发展的制约,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其次,个人品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同时,品德的内容来源于社会道德,品德是在社会道德的影响下形成发展的,离开了道德就没有品德而言。再次,社会道德又是通过个人的品德而存在的,社会道德必然要表现为个人的品德,诸多个人的品德就构成着影响社会道德的面貌或风气。二、简述品德的心理结构、各组成成分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品德是由多种心理成分共同构成的一个复杂整体。其中的共同成分基本上可以归纳为: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道德认识是指对于行为规范及其意义的认识,是人的认识过程在品德上的表现。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实现及其所引起的一种内心体验,也就是人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爱憎、喜恶等情感体验。道德意志是一个人自觉地调节行为、克服困难、实现一定道德目的的心理过程。道德行为是在一定道德意识支配之下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它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是道德认识和其他心理成分的外部标志和具体表现。道德认识是品德的基础,它对道德行为具有定向的意义,是行为的调节机构。同时,道德认识也是道德情感产生的依据,对同一事物或行为,人们的认识不同,就会产生各自不同的情感。道德情感是个人道德行为的内部驱动力之一,当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成为经常推动个人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时,就成为道德动机,有了道德动机才能导致道德行为的产生。人们在具有了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的条件下,是否会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往往取决于道德意志。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志,看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如何,不在于他的谈吐是否动听,而在于他的言行是否一致,他的道德行为是否具有一贯性。道德品质由上述四种心理成分所构成,它们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其中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居于核心地位,当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成为稳定的、经常推动个人产生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时,它们就构成道德动机。在道德动机的调控下,将某些必要的行为技能和习惯构成一定的行为模式,这些行为模式被称之为道德行为方式。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方式是道德品质中的两个构成部分,道德意志使这二者加以沟通并得以实现。道德动机是道德品质的深层心理结构,它决定了道德品质的性质,也制约着道德行为方式的方向和水平,道德行为方式是道德品质的表层心理结构,是道德品质的外部表现,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一定的道德动机与一定的道德行为方式之间建立起比较稳固的联系,这就是道德品质的形成。道德品质的心理结构十分复杂,它表现在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方式之间不是一对一的关系。道德品质心理结构的复杂性还表现在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方式都是多层次的,具有水平高低之分,表现出年龄阶段性,需要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道德品质心理结构的复杂性的另一个表现是从道德动机到道德行为之间还存在一系列其他心理因素,不能将其简单化。由于道德品质的心理结构具备复杂性的特点,使得评价和培养儿童道德品质的任务也变得非常复杂。品德结构的四种心理成分是彼此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有机整体。道德认识为整个心理结构奠定思维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品德其他成分形成的方向、内容和速度;道德情感是联系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的中间环节,是品德重要的内在条件和力量;而道德行为是品德形成的终末环节,是衡量人们道德品质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道德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各种心理成分进行检验,起着加固、调节的作用。对品德的心理结构的认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地理解品德的实质,同时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品德形成的动态过程,为品德的培养奠定基础。三、简述品德的形成过程及其形成的特殊性。人的道德品质是在社会文化和教育条件下、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道德品质形成的过程中,知情意行这四个心理成分要协调一致地发展,通过大量的道德实践,一定的道德动机与道德行为方式之间形成稳固的联系。在这种条件下,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行动的指南,成为个人的道德信念,这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心理实质。要形成道德信念,就必须使知情意行这些心理成分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如果它们的发展失去了协调性,致使某一成分有所偏离,就会相互削弱,影响道德信念的形成,如果对道德知识不理解,那么情意行都会失去正确观点的指导;如果缺乏情感体验,就会缺乏推动道德行为的力量;如果意志不坚定,道德信念就会动摇,情感也不易控制;如果不掌握道德行为方式,那么其他几个成分都将是空的。因此,品德形成是这些心理成分共同发生作用的综合过程。但是,在培养道德品质的过程中,这几方面心理成分的培养并不是齐头并进的。一般认为,在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应沿着知、情、意、行的顺序进行。但是,由于道德品质的发展具有年龄阶段特征,影响道德品质发展的因素又是多方面且相互影响的,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选择最需要、最迫切、最有效的方面入手。不论选择哪种开端,最终还是要使各种心理成分都得到发展,形成道德信念。为了形成道德信念,有三个最基本的条件。第一,掌握有关的道德知识。第二,通过道德实践,获得与道德知识相符合的道德经验。第三,在道德实践中的情感体验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研究也表明,品德也是年龄、教育、以及社会文化经验的综合函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就对不同的道德观念持有不同的评价,有的更重视诚实、认真,而有的更注重合作、助人。因此,品德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道德品质是后天形成的,是学习而来的。由于道德品质心理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形成和发展与学校中学习系统科学知识的过程有明显区别。在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虽然也需要理解有关的道德知识,但关键是“信不信”的问题。在学校教育中,必须注意道德品质形成和发展的特殊性。第一,知情意行四种心理成分在教育活动中经常是同时存在、共同发生作用,只不过是在程度上有所差别。第二,培养道德品质要经过长期和反复的过程。第三,需要在人际交往的实践中来形成。四、论述皮亚杰的品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基本观点。通过大量的研究,皮亚杰概括出一条儿童道德认识发展的总的规律: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是由他律向自律过渡的过程。他律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自律指儿童根据自己的主观价值标准进行道德判断。认为年幼儿童的道德判断是由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的,具有客观的性质,是一种他律水平的道德;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的道德认识也在不断发展,道德判断的标准开始逐步摆脱承认惩罚的影响,在评价某种行为的是非时,能依据自己掌握的道德标准对行为做出判断,这种道德判断具有有了主观的性质,是一种自律水平的道德。儿童在五、六岁以前是属于无规则的阶段。这个阶段儿童在游戏中没有合作,也没有规则,社会规则对他们没有约束力,他们没有必须怎样做的认识。儿童在六岁到八、九岁期间处于他律的阶段,这是儿童认为独立于自身之外的规则是必须遵守的。这一阶段儿童之所以表现出他律的行为,是因为:(1)儿童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服从权威就是对的。(2)儿童的思维处于自我中心,只从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不能明确地把自己与他人区分开,把成人说的混同于自己想的。八、九岁之后儿童过渡到自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认识到规则不是绝对的,应该与他人相互尊重并合作,共同决定或修改规则。儿童之所以能从他律转向自律,是因为:(1)这时儿童认识到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2)儿童的思维已从自我中心脱离出来,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规则只是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在道德认识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中,影响其发展的两个因素是认知能力和社会关系。根据皮亚杰的看法,道德教育的目标是使儿童达到自律,使他们认识到道德规范是在相互尊重和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的。五、论述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基本观点科尔伯格于五十年代末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论”。更确切的说,是道德判断的发展理论。科尔伯格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最典型的就是“汉斯买药”的故事,让儿童对道德两难问题做出判断,以次研究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种族、文化各有不同,社会道德标准互异,但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却相当一致。因此,他以道德判断的发展代表道德认识的发展,进而代表品德发展的水平。发现道德判断的发展分为三个水平,每一个水平内包含两个阶段,六个阶段依照由低到高的层次发展,其层次不能紊乱或倒置。1.前习俗水平该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及其与自身的利害关系,认为道德的价值不决定于人及准则,而是决定于外在的要求。包括两个阶段:(1)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价值来自对外力地屈从或逃避惩罚。他们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由成年人来决定的,对成人或准则采取服从的态度,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2)相对于功利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要求的满足,偶尔也来自对他人需要的满足。在进行道德评价时,开始从不同角度将行为与需要联系起来,但具有较强的自我中心性,认为符合自己需要的行为就是正确的。2.习俗水平该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着眼于社会的希望和要求,能够从社会成员的角度去思考道德问题,开始意识到人的行为必须符合群体或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包括两个阶段:(1)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价值是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众的意见,谋求大家的称赞。在进行道德评价时,总是考虑到社会对一个“好孩子”的期望和要求,并总是按照这种要求去展开思维。(2)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的道德价值是以服从权威为导向。包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守法。3.后习俗水平该水平的主要特点是:个体不止是自觉遵守某些行为规则,还认识到法律的人为性,并在考虑全人类的正义和个人尊严的基础上形成某些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包括两个阶段:(1)社会契约道德的定向阶段这一阶段仍以法制观念为导向,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义务感,但不再把社会公则和法律看成是死板的、一成不变的条文,而认识到了它们的人为性和灵活性,他们尊重法制但不拘于法律条文,认为法律是人制定的,不合时的条文可以修改。也就是说,他们认识到法律或习俗的道德规范仅仅是一种社会的契约,它是由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而不是固定僵死的。(2)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是以价值观念为导向,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对是非善恶的判断有独立的价值标准,思想超越了现实道德规范的约束,行为完全自律。由于认识到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与维持这种共同秩序所带来的弊病,看到了社会公则与法律的界限性,所以在进行道德评价时,能超越以前的社会契约所规定的责任,而且是以正义、公平、平等、尊严等这些最高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以普遍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鉴于道德认识的发展具有阶段性,因此,道德认识的培养就应该根据各阶段道德判断发展的特征加以实施,同时,每一阶段的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都应在本阶段完成,不能依靠后期的补救,因为后期的补救往往困难的多。为了形成道德认识,可以有意识地为学生提供一定的道德两难问题,与学生一起讨论,从而发展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促进品德的形成。六、简述班杜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