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考试题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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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一、判断题1、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2、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对)3、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错)4、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可以收集证据,但无需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错)5、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对)6、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管辖,但不能直接办理。(错)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8、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可以不通知。(错)9、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林区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对)10、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对)1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对)1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错)13、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得申请回避的。(错)14、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215、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不一定都是证据。(错)16、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17、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对)18、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19、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错)20、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21、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错)22、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对)2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错)24、当场处罚不需收集证据(错)25、当场处罚不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需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错)26、当场处罚应当当场收缴罚款。(错)27、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28、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对)29、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错)3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对)3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错)3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3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对)33、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对)34、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对)35、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对)36、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37、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对)38、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进行约束,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错)39、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错)40、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对)41、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对)42、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应当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错)43、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询问的,不适用传唤。(错)44、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填写违法嫌疑人到案和离开时间并交由违法嫌疑人签名。(错)445、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对)46、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进行。(对)47、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但无需在询问笔录中注明。(错)48、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不得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错)49、询问时,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错)50、办案的人民警察不得要求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自行书写书面材料。(错)51、办案人民警察收到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对)52、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听取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对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核查。(错)53、行政案件现场勘验参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54、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不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有关检查的规定。55、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民警进行。(错)56、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性病检查,应当由医生进行。(对)57、禁止强迫或者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对)58、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对)59、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不得作出处理决定。(错)60、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对)61、涉案物品价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价格鉴证机构估价。(错)562、对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体内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检验。(错)63、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对)64、鉴定意见可以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错)6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可以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错)66、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二次为限。(错)67、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对)68、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对)69、辨认由二名办案人民警察主持。(错)70、同一辨认人对与同一案件有关的辨认对象进行多组辨认的,不得重复使用陪衬照片或者陪衬人。(对)71、辨认人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应当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为其保守秘密。(错)72、对于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应当予以登记,但不得扣押或者扣留。(对)73、对于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和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或者扣留。但是与案件有关必须鉴定的,可以依法扣押,结束后应当立即解除。(对)74、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时,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对)75、场所、设施、物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公安机关根据办案的需要,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施查封。(错)76、对抽取的样品应当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者登记;不属于证据的,应当及时返还样品。样品有减损的,应当予以补偿。(对)677、先行登记保存期间,证据持有人及其他人员不得损毁或者转移证据。(对)78、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附清单,载明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场所、设施、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由办案人民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对)79、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对)80、解除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对)81、行政案件变更管辖时,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随案移交,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对)82、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对)83、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对)84、公安机关可以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错)85、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但可以担任记录员。(错)86、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允许。(对)87、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不应当允许(错)。88、认为听证申请人的要求不符合听证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申请人。逾期不通知听证申请人的,视为受理。(对)89、听证申请人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错)790、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合并举行。(错)91、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二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作出处理决定。(对)92、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调取新的证据。(对)93、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中止听证。(错)94、因回避致使听证不能继续进行的可以终止听证。(错)95、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96、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不需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错)9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免除行政处罚。(错)98、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予以行政处罚。(错)99、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错)100、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错)101、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对)102、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应当制作一份决定书。(错)103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分别决定,可以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对)104、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应当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错)810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错)106、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107、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对)108、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不再作出处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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