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远离犯罪---------主题班会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尊重权利、敬畏法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什么法治1、法治特征:法制健全、人权至上、权力有限、法律至上2、权利与法律意识的考察人狗共餐隐私权保护3、权利要尊重,法律要敬畏马家爵故意杀人案•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马家爵临行刑前的一封信•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我的心滴血了践踏我竟然还是平时关系稍微好点的同学以及老乡!我在这种氛围下再也难以立足了是他们残忍的对我是他们不给我活路他们没有给我留后路他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后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云南大学张超杀人碎尸案•案情简介:2007年12月22日,民警在玉龙县护城河一带发现木鸿章的尸体,可木鸿章的尸体已被碎成200余块,装在不同袋子里多处抛尸。此案系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张超所为。在警方的讯问中,张超坦然交待了杀人碎尸的过程:木鸿章是包养她的情人,而两名帮凶中的一人是她的男朋友,另一人是她男朋友的男性朋友。12月19日晚上,他们杀死了木鸿章,并将木碎尸、抛尸,之后他们拿着木的银行卡取了10余万元钱。张超庭审现场宣布死刑后瘫倒药家鑫案•药家鑫,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是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西部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目击者们发现堵截并报警。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中国公安部的高度关注。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6月7日上午8时,药家鑫在西安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药家鑫案件始末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药家鑫2011年6月7日最高法核准药家鑫死刑大学生犯罪面面观•例子•人身伤害型:动机卑劣、简单,手段残忍、令人发指1、湖北女大学生偷打舍友手机连捅舍友62刀致其重伤案2、北京工业大学吴某故意杀死女友分尸案3、云南大学马家爵故意杀死4名舍友案4、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故意杀人案5、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杀人案•贪财型:1、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某大学生实习期间盗窃法官财务2、江苏某大学生敲诈勒索好友家长钱财3、河北某大学生骗取资助其上大学的好心人百万元•自杀型犯罪:•涉黑型犯罪:•涉枪型犯罪:•毒品类犯罪:•驾驶型犯罪:河北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中学生犯罪案例花季少年触刑法抢劫学生钱财获刑罚不满18周岁的学生严峰、王伟,因抢劫广西浦北职业学校学生的55元钱,被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被告人严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石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2年3月17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严峰、石林因没有钱花,合谋去浦北县职业学校抢学生的钱,二人搭乘出租车窜到职业学校内,寻找几个宿舍发现没有人,走到1栋三楼313学生宿舍,见到学生向林、刘华等人在宿舍内打牌。被告人严峰便把刀放在腰间进入宿舍抢劫,被告人石林则在宿舍门口处望风。向林不肯交钱,被告人严峰打了一巴掌向林的面部,接着踢了一脚刘华的腹部,最后用宿舍内的一张四方凳子砸向林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抢走向林的现金30元,之后又抢走了刘华现金25元。二被告人抢得财物后,即逃离现场,将所得财物用于吃饭、上网。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严峰的家属代为退出赃款55元、支付医药费200元到本院转交给向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峰、石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严峰、石林犯抢劫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严峰、石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严峰、石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也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退出赃款和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严峰、石林失足,主要是贪玩和结交不良朋友所致,只要其加强学习,积极改造,是可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男孩伙同他人敲诈父亲“坑爹”少年仅十五岁一男孩为获取钱财,竟伙同一外地男子敲诈父亲,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由于男孩只有15周岁,故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北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另一作案男子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2月23日11时许,在15岁男孩何某的提议下,山东省男青年孙某伙同何某,使用孙某的手机,以何某安全受威胁为由,向何某父亲发送多条恐吓短信,索要人民币两万元,并让其将款汇入孙某的银行卡内。何某之父随即报警。孙某与何某在本市北辰区一银行门口查询汇款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少年为帮哥们出气用铁棍打伤3人未满18岁的中学生刘强(化名)为帮哥们儿出气,伙同他人用铁棍殴打3名陌生人,造成对方一人重伤、两人轻微伤。东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2011年10月底的一天夜里,刘强与张某、骆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外聚会,后骆某得知自己的女友在麦当劳餐厅内被陌生男子搭讪。次日凌晨零时许,骆某纠集张某、刘强等人持铁棍、木棍殴打受害人大明(化名)等3人。大明经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等,鉴定为重伤;另两人为轻微伤。刘强等人被警方抓获。警方调查得知,大明及两名朋友之所以搭讪陌生人,是因为打赌,事发当晚他们打赌:如果谁能让陌生人给自己买吃的就算赢,输的人请赢的人吃饭。大明搭讪一个下楼女孩,离开餐厅时被一群人用铁棍殴打。东城法院认为,刘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涉案时未成年两凶手被判无期3月6日,合肥市中院对逍遥津公园命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惠某和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千元以及有期徒刑二十年,同时判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46960元并承担连带责任。中学生违法犯罪引发的思考•思考一:法制意识淡漠是表象,生命教育、底限教育缺失是本质•思考二:人际关系紧张、沟通能力不足、自卑、偏执是其犯罪的社会心理特征•思考三:尊重他人权利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思考四:善良也需要智慧的呵护•思考五:维权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大家谈•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注射毒品;•(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十)吸烟、酗酒。轻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学区打球、不按时就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有几种情况:•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二、携带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谦让名人轶事:美国著名政治家帕金斯30岁那年任芝加哥大学的校长,有人怀疑他那样年轻是否是能胜任大学校长职位,他知道后说了一句“一个30岁的人所知道的是那么少,需要依赖他的助手兼代理校长的地方是那么多”。就短短这一句话,使那些原来怀疑他的人一下子放心了,对他敬意倍增。我们经常讲一句话,叫有理也要让三分。我们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也应学习这位校长忍让的胸怀。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通常称“敲竹杠”这种行为小则违法,大则犯罪。•如我市某技校一团委副书记文秀,乘全校教师开会时溜进老师的办公室,在抽屉中发现出好的期中考试的《数学》试卷,就用纸抄下来,抄的时候被同班同学月娥发现。那次的期中考试文秀考了98.5分。月娥因掌握文秀抄试卷的事,就经常以借为名向文秀索要钞票和好的衣服。过了一阶段,文秀偷看试卷的事也在同学中间传开了。文秀认为是月娥说出去的,“你不仁,我不义”,主动向班主任坦白了偷看试卷,月娥敲其钱、衣服的事。一星期后,两人分别被学校作了处分。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偷窃•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