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的收运费用占整个垃圾处理系统费用的60%-80%垃圾产生源的清运管理•1.城市居民住宅区垃圾源的清运管理•2.商业区和企事业单位•3.城市公共场所1)低层居住区居民自己将垃圾放进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车由物业派专门人员挨家挨户的收取垃圾,然后放进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车2)中高层居住区无垃圾通道的收集方式同低层住宅区有垃圾通道的只需投入垃圾通道即可贮存管理•一、贮存方式及容器•1)家庭贮存(塑料垃圾桶、金属垃圾桶、塑料袋和纸袋)•2)单位贮存(根据垃圾量和收集者要求自行设定)•3)公共贮存(固定式垃圾箱、垃圾桶;铁制活底卫生箱等)•4)转运站贮存(集装箱或堆存)二、容器设置数量三、垃圾分类贮存平均数量日产量TfVTfVfVfV最大数量垃圾分类贮存•二类贮存(可燃)(不可燃)•三类贮存(可燃物)(不可燃物)(塑料)•四类贮存(可燃物)(金属)(玻璃)(塑料)•五类贮存(可燃物)(金属)(玻璃)(塑料)•(含重金属物质)10%-25%固定容器系统•1.机械装卸垃圾的垃圾车•2.人工装卸垃圾的垃圾车1、机械装卸垃圾的垃圾车一般用压缩面进行自动装卸垃圾,每个双程旅程所需的时间为:Tscs=(Pscs+S+a+bx)/(1-w)(2—8)式中:Tscs——每个双程旅程需要的时间,h;Pscs——每个双程旅程拾取所需时间,h;S—一在处置场的时间,h;a、b——经验常数;x——每个双程旅程运输距离,km;w——非生产性时间因子。式(2—8)与式(2—3)不同的是拾取所需的时间。对固定容器系统拾取时间由下式得到:Pscs=Ct(uc)+(np—1)(dbc)(2—9)式中:Pscs——每个双程旅程拾取时间,h;Ct一—每个双程旅程出空垃圾桶的数目;uc——每个垃圾桶出空垃圾所需时间,h;np——每个双程旅程垃圾桶放置点的数目;dbc——车辆驶于垃圾桶放置点之间所花费的平均时间,h。每个双程旅程出空垃圾桶的数目与车辆的容积和能达到的压缩比有关。可利用下列关系式求得:Ct=V·r/(C·f)(2-10)式中:Ct——每个双程旅程出空的垃圾桶的数目;V一垃圾车的容积,m3;r——压缩比'C——垃圾桶的体积,m3;f——加权垃圾桶利用因子。每周需要双程旅程次数由每周需要收集的垃圾量决定。Nw=Vw/(V·r)(2-11)式中:Nw——每周双程旅程次数;Vw——每周垃圾产生量,m3;V——垃圾车的容积,m3;r——压缩比。每周需要工作的时间可用下式计算;Dw=[(Nw)Pscs+tw(S+a+bx)]/[(1—w)H](2-12)式中:Dw——每周工作的日数,d;Nw——每周双程旅程次数;tw——N。圆整后的整数;H一—工作日的时数,h/d。其余符号与前面相同。2.人工装卸垃圾的垃圾车人工装卸垃圾的车辆,一般用于住宅区的服务。其分析原理同前,仅计算式有所不同。如每日工作打小时,每日完成的旅程次数已知,可利用Nd=(1—w)H/(Pscs+S+d+bx)求得拾取所需时间(Pscs):Pscs=(1-w)H/Nd-(S+a+bx)(2-13)每个双程旅程的垃圾桶放置点的数目,由下式估算:Np=60Pscs·n/tp(2-14)式中:Np——每个双程旅程垃圾桶放置点的数目;60——小时变成分的转换因子,n——收集者的数目,tp——拾取时间min。由下式求得。Tp=0.72+0.18(Cn)+0.014(PRH)(2-15)式中,Cn——每个垃圾桶放置点上平均垃圾桶数,PRH——服务到居民家中收集点占全部放置垃圾桶的放置点的百分数,%。垃圾车辆的大小可由下式计算:V=Vp·Np/r(2-16)式中:V—垃圾车的体积,m3;Vp—每个放置点上垃圾桶内可收集到的垃圾体积,m3;Np—每个双程旅程垃圾桶放置点的数目,r—压缩比。每周需要的劳动量:=Dw·nDw=[(Nw)Pscs+tw(S+a+bx)]/(1—w)H而Nw=Tp·F/Np.式中:Nw——每周双程旅程数目;Tp——垃圾桶放置点的总数,F——每周收集频率,Np——每个双程旅程垃圾桶放置点的数目。根据以上分析则需要垃圾车的数目可用下式求出:劳动量垃圾车(数量)=每辆车上收集者的数量目×每周工作日人工装车机械装车城市垃圾的收集车辆图后装式垃圾车结构示意图后装式垃圾运输车前装式垃圾运输车顶开式垃圾转运槽车侧装式垃圾运输车集装箱式垃圾车几种典型的垃圾运输车辆•转运的必要性–很难在市区垃圾收集点附近找到合适的地方来设立垃圾处理工厂或垃圾处置场–垃圾处理点不宜离居民太近•中转站的作用及功能–集中收集和储存来源分散的各种固体废物–对各种废物进行适当的预处理–降低收运的成本第二节城市生活垃圾的转运站北京市主要垃圾处理设施简表马家楼转运站•马家楼转运站位于丰台区花乡马家楼,距收集区(宣武区和丰台区)平均距离是8公里,距南宫堆肥厂19公里,距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40公里。西近京开公路,南面是南四环路,总面积为2.2公顷。垃圾由收集区进站后首先在地磅房进行称重,经引桥到达卸料平台将垃圾卸入料仓,料仓底部的传送皮带将垃圾送入筛分车间。筛分车间分A、B两条生产线,它们可以分别或同时使用。混合的生活垃圾在筛分车间内按照粒径的大小被分成三部分:60mm,15—60mm,15mm,其中,60mm的装入压缩式集装箱(可把70m3压缩到28m3),其余两种粒径的垃圾被分别装入28m³和20m³的敞口集装箱。装箱间的重箱和交换区的空箱通过天车来完成交换,然后通过具有自装卸系统的奔驰卡车运往最终处理场-垃圾卫生填埋场,15--60mm部分进行送到堆肥厂,其余两部分进行填埋处理,在车间内大件垃圾和铁也被分离出来。•中转站类型–按转运能力分类:小型中转站日转运量150吨以下;中型中转站日转运量150~450吨;大型中转站日转运量450吨以上。–按装载方式及有无压实分类:直接倾斜装车(大型)图2-4;直接倾斜装车(中、小型)图2-5;贮存待装;可直接装车也可贮存待装式中转站。•中转站类型•按装卸料方法分类:高低货位方式,图2-6;平面传送方式,图2-7。中转站类型•按大型运输工具分类:公路运输,图2-8;铁路运输,图2-9;水路运输。中转站类型•按结构形式分类:集中储运站;预处理中转站,图2-10。中转站设置要求公路中转站一般要求,表2-1;水路中转站一般要求,表2-2;铁路中转站一般要求;环境保护与卫生要求。城市垃圾收集站设置要求•规划中的垃圾收集站除上述特点外,还必须外型美观,与周围建筑物、环境相协调,并可参照国外和香港较好的垃圾收集站型式,进行立体绿化,对日转运量每天在15吨以上的,应设置抽风除臭系统、给排水设施,以及供操作人员休息的更衣间和储存可回收物品储藏室。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义务和责任1、申报义务:为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的情况,《固废法》第45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制定并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并申报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排污申报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3、跨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依法报批。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4、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5、贮存场所的管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如果同时产生了危险废物,则应承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1、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2、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3、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5、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4年5月30日颁布•于2004年7月1日施行•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种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五年收集经营许可证为三年分级审批原则:由国家、省、市、县四级发放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在许可证有效经营期内需要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特殊规定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应当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