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节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第四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导入】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由于苏格拉底经常指出别人的无知,招致了一些心胸狭隘的人的嫉妒和怨恨。公元前399年,雅典城邦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罪名是“不敬神”和“蛊惑青年”。执行死刑之前,苏格拉底的朋友们劝他逃走,他们买通了狱卒,为他制定了周密的逃走计划。令人吃惊的是,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说:“逃监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庭的判决不生效力、被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还能存在吗?……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恶人的蓄意……”就这样,70岁的苏格拉底喝下了毒酒,平静地离开了人间。苏格拉底之死的启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伯尔曼(美)讨论:你怎样评价苏格拉底的做法?法律的词源法律的本质和特征一三二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法律的历史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以下几种情况:•甲到汽车站去购买车票,没有排队而插队购票,而受到他人的谴责;•乙驾车在十字路囗正好遇见红灯,其视而不见,撞红灯直行,结果被交通警察罚款;•丙经常上班迟到了,结果被用人单位扣减了其薪酬等。请问:为什么这些行为受到的处理各不相同?案例点评这些行为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处理,是因为它们适用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性质不同,第一种规则是道德规范,第三种规则是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而第二种规则是国家的法律。汉字“法”的古体—一、法律的词源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廌(zhi)《说文解字》:“,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第一,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行为规范,是公平、正义。关于法的语源—“灋”,它包含三层意思:(来源:百度网)第二,法是一种由“廌”这种怪兽公平裁判争议的活动,当人们的行为不端,需要怪兽加以处罚。第三,法律的产生与实施离不开“廌”这一怪兽,它是权威和社会强制力的代名词。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创制的(国家意志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规范性)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制定二、法律的本质和特征2、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非个别意志也非个别意志简单相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部分非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人类社会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体系。法三、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社会开始有了法法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2三二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看——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法律实质内容看——鲜明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从法律社会作用看——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1、关于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2、关于立法权限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和地方立法权中央一级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狭义)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地方一级省级、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域人民代表大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二)法律执行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①各级人民政府;②享有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机构;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比如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1、何谓法律适用又叫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三)法律适用2、我国司法机关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公安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司法机关,通常说的公检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的刑事案件的侦察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但就其组织的性质而言属于政府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三)法律适用3、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公正合理(三)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2010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6年有期徒刑。(四)法律遵守“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联邦宪法第三节我国宪法与法律部门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1918苏俄宪法冬宫外人民欢呼宪法的制定我国第一部带“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1908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清政府《钦定宪法大纲》、国民党1923年和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代表封建买办阶级利益的宪法。1912年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代表人民民主的宪法。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诞生。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flv我国宪法的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1954.91975.11978.31982.2年现行宪法1988年4月和1993年3月两次修改,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确认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了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贯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等改革的思想。2004年修订,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党的领导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六)基本经济制度(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我国国家的阶级性质爱国统一战线重要保障(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必然选择,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三)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乡民族乡镇县区乡镇自治州设区市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其目的就是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4、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四)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等6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的民事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证券法》、《信托法》等。概念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的概念(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民事主体的种类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民事主体制度目的是侧重保护谁的权益?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民事主体制度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2)民事主体制度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它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2)民事主体制度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