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宁县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10年)根据《云南省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10年)》(云发【2008】13号)和《玉溪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玉政发【2000】16号)和《华宁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华政办【2007】23号)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华宁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防治艾滋病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流行和蔓延。三、工作任务及指标(一)加强防治队伍建设21、进一步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素质。2008年,落实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科工作人员,并履行其职责。2、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防艾责任教育与培训。依托各级党(团)校等单位开展党员干部、青年骨干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2008年乡(镇)、村(居)委会党员干部、青年骨干培训率达95%;2010年培训率均达100%。(二)全民深入开展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预防艾滋病公益宣传,做到公益广告或宣传内容每月不少于3次,“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禁毒日”、“世界献血者日”期间持续宣传不少于1周。2、壮大自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村委会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加大防治艾滋病宣传进农村工作力度,突出对劳务输出适龄人群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2008年宣传覆盖100%的乡镇和90%的村社,农村居民、劳务输出适龄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5%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90%以上。3、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开设两次艾滋病教育专题讲座,特别要加强对新生的教育,把艾滋病预防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艾滋病防治知识渗透3到有关学科课程并纳入学科考试范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针对校外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2008年,学校健康教育活动覆盖面达90%以上,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100%、100%、75%。4、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防治艾滋病宣传进单位、进工厂、进社区,突出对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大型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聚散地等重点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2008年,城市居民、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85%、75%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95%、90%、80%以上。5、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制作少数民族语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广告牌、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品进行宣传。2008年,少数民族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到2010年达85%以上。(三)深入开展艾滋病监测检测,加强感染者管理和服务工作1、完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争取上级资金为各艾滋病检测点配置加样枪、高压消毒锅、冰箱等HIV抗体检测必备设备,进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监测检测能力。2008年,力争完成全县60%的乡(镇)检测点的设备配置;到2010年,达80%4以上,使其具备检测能力。2、拓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咨询服务功能,在疾病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设立艾滋病免费咨询点,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2008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到2010年达5人以上。3、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感染者告知率、随访率和CD4检测率。2008年,对当年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告知率达95%以上,随访率达70%以上,CD4检测率达60%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98%、80%、80%以上。4、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管理服务体系,认真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告知、干预、治疗、转诊转介服务工作,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服务能力。2008年,对新发现和可随访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管理服务体系,并开展相应服务工作。(四)继续深入加强高危人群行为干预1、扩大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伍数量,提高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素质。2008年,全县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员总数不少于20人;到2010年,全县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员总数不少于35人。2、提高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覆盖面和质量,督促落实业主负责制,加大安全套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安全套使用率。2008年,公共场所目标人群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比例达80%以上;52010年达90%以上。3、推进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工作。2008年,注射吸毒人员最近一个月未共用针具的比例达75%以上;到2010年,达85%以上。4、积极开展男男性行为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到2008年,基本摸清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情况,男男性行为干预措施覆盖率达50%以上,最近一次安全套使用率达70%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70%、85%以上。5、继续落实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大力开展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HIV抗体免费检测。到2008年,对90%以上的婚前保健人群进行HIV抗体免费检测,对发现的HIV抗体阳性孕产妇95%以上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到2010年,对95%以上的婚前保健人群进行HIV抗体免费检测,对发现的HIV抗体阳性孕产妇98%以上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五)全面推广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经验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广以感染者管理为重点,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乡镇为纽带,以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保障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经验,促进广大农村和社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2008年至少有1个社区(村委会)开展试点,到2010年,力争更多社区(村委会)全面开展。(六)加强血液管理,确保医疗用血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完善采供血服务网络,加强无偿6献血宣传教育,推进无偿献血和科学用血,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无偿献血率。自愿无偿献血率保持达100%,杜绝经输血传播的疾病发生。(七)深入规范开展艾滋病临床治疗工作1、加强艾滋病临床治疗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应治尽治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艾滋病转诊转治、监督服药、随访服务制度。2008年,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抗病毒治疗或中医药治疗的比例达60%以上,抗病毒治疗者服药依从性达80%以上;到2010年,分别达80%、90%以上。2、加强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的预防和治疗。2008年,80%的县级医疗机构能规范治疗机会性感染和艾滋病与结核病双重感染患者;到2010年,达到100%。3、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耐药监测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耐药监测任务,为制定艾滋病治疗方案和抗病毒治疗效果评价提供依据。4、加强性病诊疗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性病规范化诊疗和疫情报告率。2008年,全县75%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性病规范化诊疗标准,开展性病诊疗、健康教育、咨询、安全套推广使用等综合服务;到2010年达85%以上。(八)进一步落实关怀救助政策1、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民政、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妇7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救济救助范围。2008年,90%以上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6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救助;到2010年,分别达100%、80%以上。2、创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的关怀救助办法,探索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关怀救助模式。到2010年,基本实现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生产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九)加强防治效果评估及信息交流加强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督导评估方案,科学评价防治艾滋病工作成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力争2008年初步建成集艾滋病宣传、监测检测、感染者管理、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关怀救助、交流合作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艾滋病信息报告、交流和信息评估,指定联络员负责艾滋病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收集分析艾滋病信息按程序上报。(十)积极争取合作项目1、积极争取国内交流与对外合作项目,拓展防治艾滋病交流与合作渠道,扩大交流与合作内容,充实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加速人才和技术资源的利用。2、加强与周边地区防治中艾滋病工作的交流合作,建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协调联动机制。3、鼓励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为民间组织开8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规范民间组织参与的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促进项目依法顺利开展。四、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落实方案要求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各级要严格实行防治艾滋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确保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真抓实干,重在实效。(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防艾委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部门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防治工作。要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按照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定,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分片负责、挂钩联系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三)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形成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浩大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开展艾9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倡导和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要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财政、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艾滋病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艾滋病防治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五)健全网络,提高能力要逐步建立健全以艾滋病感染者管理为重点的乡、村(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网络。强化医疗卫生队伍培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防治能力,加强对传(感)染科的建设,逐步将医疗机构传(感)染科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管理,落实从事防治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补(津)贴,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补偿或社会保险机制。五、督查和奖惩(一)各级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二)建立防治艾滋病评估体系,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三)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防治艾滋病工作成绩显著的单10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