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县教育系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时代主题、社会目标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体教职员工及广大师生的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建设美丽渑池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师生主体地位,关注师生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2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师生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师生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师生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三、目标任务(一)突出重点对象,加强青少年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1、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三进”活动。以“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要加强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社团管理,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总结和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二要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升旗仪式、入队入团仪式等时机,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民族传统、礼节礼仪教育。广泛开展“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等道德实践活动。三要大力开展诚信3教育,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作为评优评奖、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四要组织编写教材,开设课程,安排课时,使传统文化真正走进课堂;召开传承传统文化主题班会,组织编办具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黑板报;在学校教室和校园内设立传统文化宣传画、名言警句宣传牌;创作、传唱国学经典歌曲;组织开展讲国学故事、办德育展览、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书画创作等活动;利用校报、校刊、宣传窗,设置核心价值观专栏、专版。责任单位:党办、教育股、教研室、团委、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2、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完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继续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成教股、教育股、人事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3、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在全县中小学校全面落实家长委员会制度,落实教育见面会、恳谈会、交心会和道德现场教育课“三会一课”制度,让家长和社会承担起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应尽责任。认真落实学校、家庭、社区“双报到、三反馈”制度,加强乡村4学校“少年宫”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积极拓展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平台。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党办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二)丰富传播载体,推进实践养成1、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活动。各乡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理论武装、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工作,不断丰富传播载体,广泛开展实践养成活动。(1)以“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带动,从解决干部师生在工作学习中的不文明行为入手,以“学经典、品人生、提素质”为主题,在教体局机关、各级中小学广泛开展“做文明教师、创文明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30日(2)各乡校要积极开展促进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小小志愿者”参与交通协管活动、便民服务等各类文明礼仪践行活动。责任单位:教育股、团委、工会、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3)开展征文、演讲赛、知识竞赛、书画展、文艺节目创作等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在参与和体5验中自觉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责任单位:教育股、工会、团委、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活动(1)深入实施理想信念教育计划共同理想教育计划。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举办理想信念教育报告会,组织理论宣讲小分队、文艺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教育宣传。责任单位:教育股、团委、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形势政策教育计划。建立完善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局机关主要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联系村、基层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责任单位:党办责任时限:2014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爱国主义教育计划。有效整合全县教育资源,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传播。利用仰韶文化博物馆、刘少奇旧居、八路军兵站、马跑泉事件旧址、红一连党史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师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有效激发广大干部师生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为大力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教育股、团委、各中小学校6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2)开展“文明志愿渑池”行动“文明渑池”创建行动。与“文明河南”建设有机结合,围绕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方面组织开展教育治理,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各类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教育股、党办、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底前“书香渑池”全民读书行动。与创建学习型城市有机结合,创新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融入到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的学习活动之中。结合“书香三门峡”“书香渑池”活动,组织开展“书香机关”、“书香家庭”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读书交流、经典诵读”活动,向师生推荐读书书目,不断培育多读书、读好书的社会风尚。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周”活动和“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热潮。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仰韶志愿者服务行动。唱响仰韶志愿者名号,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7培训、管理、评价、激励等制度。完善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依托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建立“空巢老人爱心服务站”、“留守儿童帮扶站”,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志愿者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3)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引领教育作用,深入开展“中国梦”、劳模先进事迹进校园等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品牌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以道德实践引导社会文明道德新风尚。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党办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4)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传承行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行动,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合和、求大同的时代价值。责任单位:教研室、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5)开展重要节庆日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礼仪,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师生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利用春节、清明、端午、8中秋等传统节日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在“三八、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责任单位:党办、团委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氛围营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开展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1、社会宣传。局机关、各级中小学校要在单位楼院、门前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口号,在所属公益广告牌上制作喷绘版面展出标语口号,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开设学习园地,交流心得体会,促进党员干部认识相互提高,工作相互促进,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设立或新增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核心价值体系的有关内容。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级中小学责任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2、新闻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报刊宣传。各乡校要组建通讯员队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的经验、做法,采写成新闻、通讯等,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进行宣传,各乡校每学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活9动宣传信息至少1篇。(2)电台、电视宣传。各乡校要精心组织宣传近年来我县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并积极向市、县电视台推荐本单位出现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模范事迹和崇高品德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网络宣传。渑池县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开设活动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各乡校要综合运用校信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我县教育系统的好做法、好经验。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四)健全配套政策,优化社会环境1、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把握国家政策导向,推进教育事业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既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能充分体现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用法律法规保证社会主流价值推广。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让法10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深入千家万户。深入推进平安渑池、法治渑池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教育股、党办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3、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崇法尚德的正向效应。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责任单位:信访办、党办责任时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4、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完善中小学生守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师生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强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