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8年度全市科普工作统计调查方案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科普工作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工作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全市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调查我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2.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1.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等。2.县级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等。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科普工作统计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各省、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全市科普工作统计按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1.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的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备查。2.县科技局负责本县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的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