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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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创建日期:2012/7/16信息来源:质监站在蓉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了切实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关于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关于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若干意见。第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的执法行为。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并向监督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按规定填写的《成都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备案文件;(三)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见证取样人员名单和见证取样授权书;(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工程)、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须提供《非国家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工程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后,建设单位领取《成都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方案》。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仔细阅读监督方案,了解质量监督的相关事项,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第四条地基(或复合地基))、桩基在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前,建设(监理)单位应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派员到现场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并按照监督方案的要求进行监督交底。对复杂地基,除第一检验批以外的部分,监督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要求建设(监理)单位在相关检验批地基隐蔽验收前报站监督抽查;对多种地基形式并存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在每种地基形式的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前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施工完毕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分部工程验收:(一)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二)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三)检测不合格试件已按要求进行处理,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规范且评定合格;(四)现场已在监理组织下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工作并有报告;(五)施工单位已自检合格。在进行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监督检查申请表(详附表一~五),经相关责任人审查和单位签章后报送监督机构(可通过网络平台传送)。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分阶段隐蔽,分阶段隐蔽时应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和抽测。未组织分部验收或组织分部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进行结构隐蔽的工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合格后,各责任人应签署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监督人员对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报告进行审查。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每月向监督机构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状况(详附表六),报送工作可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基础、主体阶段的巡查重点是对钢筋隐蔽、结构样板段、安装工程隐蔽等进行抽查。装饰阶段的巡查重点是对装饰样板间(段)、外墙保温、装饰钢结构、幕墙及安装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装饰工程、装饰钢结构、幕墙等子分部工程重新进行二次设计时,相关责任主体应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该子分部工程属于总分包关系的应办理分包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应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巡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监督机构可采取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巡查时间、内容告知巡查工程的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应按要求收集资料和组织责任人参加,也可以不事先通知的方式随机抽取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巡查。对质量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隐患,监督机构应责令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第七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监督机构审查(详附表七~八)。监督机构对竣工资料审查后,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填写竣工验收告知单(详附表九)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发现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存在有影响使用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第八条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9】105号文),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评价分为A、B、C三种类型,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对A类工程项目,监督巡查按最低次数进行;对B类工程项目,监督巡查按正常次数进行;对C类工程项目,监督巡查按正常次数进行外,增加两次以上随机抽查次数,并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告诫,将该工程项目及所属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第九条监督机构在创新监督模式的同时,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优质结构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可以作为企业和个人业绩资料记入信用档案。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并应向监督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创建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计划目标书》;(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四)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监督机构对申请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列入创优管理计划,并按照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做好原始记录,加强对创优工程的培育工作。第十条监督机构应定期通过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抽查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抽查各责任人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保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第十一条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责任主体或责任人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取证后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按《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成建委发【2006】186号),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处理。第十二条本意见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意见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附表一工程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监督检查申请表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姓名:执业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建设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监理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施工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是否按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纸及回复意见施工是□否□施工过程有无重大变更有□无□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报审备案已报审备案□未报审备案□变更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已落实□未落实□涉及的地基检测是否符合要求钢筋、钢材、水泥、砌体等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报审、核查是否真实且满足要求混凝土、砂浆评定和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同条件强度评定或回弹检测,钢筋扫描等)及钢结构等各检验批是否真实有效且满足要求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2、对未到龄期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或未完成的工程内容可在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一栏填写。附表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部验收监督检查申请表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姓名:执业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建设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监理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施工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是否按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纸及回复意见施工是□否□施工过程有无变更有□无□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报审备案已报审备案□未报审备案□变更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已落实□未落实□涉及的地基验槽及检测是否符合要求钢筋、钢材、水泥、砌体等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报审、核查是否真实且满足要求回填压实度检测记录、弯沉测试、管道闭水试验是否真实有效且满足要求混凝土、砂浆评定和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同条件强度评定或回弹检测,钢筋扫描等)及钢结构等各检验批及是否真实有效且满足要求工程实体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实测实量自查报告是否真实且符合要求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2、该表针对市政桥梁以外的其余工程。附表三市政桥梁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监督检查申请表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姓名:执业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建设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监理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施工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是否按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纸及回复意见施工是□否□施工过程有无变更有□无□有变更是否重新报审备案已报审备案□未报审备案□变更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已落实□未落实□涉及的地基验槽及检测是否符合要求钢筋、钢材、水泥、砌体等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报审、核查是否真实且满足要求混凝土、砂浆评定和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同条件强度评定或回弹检测,钢筋扫描等)及钢结构等各检验批及是否真实有效且满足要求工程实体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签字盖章)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附表四工程层至层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检查申请表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建设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监理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施工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是否按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回复意见施工是□否□施工过程有无变更有□无□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报审备案已报审备案□未报审备案□重大变更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已落实□未落实□钢筋、钢材、水泥、砌体等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报审、核查是否真实且满足要求混凝土、砂浆评定和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同条件强度评定或回弹检测,钢筋扫描等)及钢结构等各检验批是否真实有效且满足要求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盖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盖章)总监理工程:年月日施工单位意见:(盖章)项目经理: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单位章。2、对未到龄期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或未完成的工程内容可在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一栏填写。附表五市政桥梁工程主体分部验收监督检查申请表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姓名:执业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证: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建设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监理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施工单位履职自述:履职□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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