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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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论自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他接受了伯克来、休谟、他的父亲詹姆斯·密尔以及孔德等人的影响。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论证自由主义,使二者成功融为一体。作为个人主义的宣言,《论自由》一书被不少人视为与1785年法国大革命、1848年革命并列的自由主义完成的标志。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论自由》(1859)•《逻辑体系》(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代议制政府》(1861)•《功利主义》(1863)•《威廉·哈尼尔顿哲学的批判》(1865)•《论自由》发表于1859年,当时资本主义制度早已在英国确立,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基本上实现了自由。密尔的这部著作的要旨在于论证个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的自由。1903年严复翻译过来,定其名为《群己权界论》,这个译名很精辟地概括了本书的主要论题,即个人自由与他人的自由以及社会利益的界线划分,就是说个人的自由及其限制,相应的在社会、国家方面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干涉的限度。《论自由》一书是密尔表达其自由主义人权思想的最重要的著作,它与洛克的《政府论》(下篇)、罗尔斯的《正义论》并称为自由主义三大经典著作。•全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先总述文章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必要性。第三章论述个性与自由的关系及其意义。第四章论述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第五章就几个案例讨论本文教义的应用。•《论自由》的哲学基础是最广义上的功利主义,即必须把人当做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依据。关于自由与权威的斗争,禁止防御官府的政治暴虐是不够的,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同样要清醒并抵制。但人们往往并不清楚这个所要抵制范围的边界在哪里,从而导致混乱和悲剧。•密尔提出了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因此,只有个人行动会直接、最初地影响到他人的部分必须受社会干预,剩下的就是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这包括,意识的内向境地(良心的自由),追求趣味和订立生活计划的自由,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在第一部分中:1.他反驳因担心错误意见误导社会而禁止言论思想自由的理论,提出不该为了不许对某言论驳辩而假定其真确性,人的智慧的来源在于人的错误时能够改正的,在驳辩中可加深对真理的理解。2.反驳政府有义务保护某些对社会福祉有用的信条指出由功利性导出真确性是荒谬的,对教义的信仰因基于对其真理性的认同。3.反驳拒绝听自己认为错误意见的看法,指出其实质默认了自己判断的不可能错误性,同时举出了苏格拉底等著名案例揭示因不自由而导致的司法罪恶给人类带来的悲剧。反驳真理会永远战胜迫害的意见,指出这不过是一个过于乐观的谬误,真理的浮现会因人们的错误而推迟,造成损失;批判人们对于不信任他们所重视的信条的人抱有意见的大众心理,指出这种不见血的社会诋毁导致了人类心灵中全部道德勇敢性的牺牲;4.反驳认为异端者沉默不算灾害的意见,指出这不仅使人们丧失对异端意见透彻讨论的机会,更严重的是,败坏了不仅使异端者还有费异端者的心灵,使其丧失生气和独立,号召思想家的第一个义务就是随其智力所之而不论它会导至什么结论,并结合时代背景痛心疾首地指出,欧洲近代三个辉煌历史时期的思想的推动力量已经差不多用光,我们若不再力主精神自由,我们就不能期待什么新的进步了。•关于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从四个方面论证了其对于人类精神福祗的重要意义。1.如果被迫缄默的意见是真确的,禁止思想和讨论自由就使人类失去了一个获得真理的机会;2.如果迫缄默的意见是谬误的,使人类失去了一个在与谬误的争辩中获得对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的机会;3.如果被迫缄默的意见部分是真理部分是谬误,使人类失去了一个完善已经认识的真理;4.教义的意义本身有丧失或减弱并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在第二部分的论述中,密尔指出禁止思想言论自由会导致“既定意见的沉睡”,信条因人们顺从接受而反而与人心隔离,把人心僵化起来儿挡住投给人性更高部分的其他一切影响,指出真理在辩驳中更能感动人心。•在第三部分中,密尔指出所有意见都是真理与错误交织的产物,并通过指出基督教的一些不足告诫人们真理的利益需要有意见的分歧。最后指出正争辩上的道德尺度应该是不可由辩论者的观点如何推断其品德,真正值得尊敬的是冷静客观地倾听每一个意见的人。•在第四部分中,论述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指出了每个人对社会遵守的某种行为准绳应该是彼此不损害利益,且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个人有些行为会有害于他人,或对他人的福利缺乏应有的考虑,可是又不到违犯其任何既得权利的程度,这时,犯者便应当受到舆论的惩罚,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密尔认为他人有权利以各种不同办法使对某人观感不佳的意见发生作用如:预先给予他警告;不与之合群;警告他人也同样避免与之合群。密尔在第五部分中首先论述了本文教义的应用,再次陈述了贯穿了全文的两条格言:(1)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2)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即法律没有实施道德的责任。•其次,密尔说明了不涉及侵犯自由问题而反对政府干涉的三种情况:•(1)所要办的事,最适宜的人莫若在那项事业上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个人,个人办会比政府办更好;•(2)有些事个人办虽未必能像政府官吏办的好,但仍宜让个人来办,这样可以加强他们主动地才能,可以锻炼他们的判断能力,还可以使他们在留给他们去对付的课题上获得熟习的知识,使他们形成公共意识;•(3)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会有很大的祸患。行政管理的标准是做到符合于效率原则的最大限度的权力分散,但也要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情报集中,还要尽最大可能把情报由中枢散播出去。•良心的自由•表达的自由•结社的自由•自由的定义:人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为限!经典语录1·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采用的正当步骤。2·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3.假定全人类都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有一个人持相反的意见,那么全人类迫使那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迫使全人类沉默更为正当。4·凡性格十足的地方,怪癖也就十足,一个社会怪癖的数量往往与那个社会拥有天才异秉的数量成正比。5·一个民族往往有一段时间就停滞不前,那它在什么地方停滞下来,就在不再拥有个性的地方6.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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