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证据理论与实务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建波律师2011.10.30律师实务与证据•诉讼证据•1、证据的收集;•2、证据的调查;•3、证据的质证与补充;•非诉讼证据•证据的预防:••合同、书面文件、照片、录音录像资料•非诉讼项目中的资料往往会成为将来诉讼的证据一、证据的形式及质证二、举证期限三、举证责任证据的形式及质证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八、专家辅助人主要特点1、最普遍、最重要:书证2、比较普遍:物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3、常用,但作用小: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4、比较少:勘验笔录、专家辅助人质证要围绕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质证证据的形式及质证常用的书证形式1、主体资格的证照: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档案2、基本法律关系的书证:合同、借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书3、针对特定证明内容的书证:房产证、公证书、证明(情况说明)、发票、车辆信息证明(含行驶证等)、送货单•(一)书证系原件还是复印件;•(二)书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三)书证来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伪造的可能。•(四)书证是否与其他证据相矛盾;•(五)书证是否能够证明待证事实。书证质证要点物证法院一般不愿接受实物的证据,涉及实物一般通过转化书证(公证书、照片)、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专利案件比较特殊,非常强调物证。•(一)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二)物证来源是否合理;•(三)物证是案发当时即已生成还是案发后伪造;•(四)物证是否与其他证据相矛盾;•(五)物证是否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物证质证要点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往往适用于涉及专业领域的问题,常用的情形有:(1)围绕价值:车辆、房产价格的评估、工程造价、公司股权价值评估、装修现值或残值(2)围绕原因:产品质量问题、医疗事故责任问题•(一)鉴定人是否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二)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三)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四)鉴定所依据材料是否充分和客观;•(五)鉴定的设备、方法、程序是否符合科学要求;•(六)鉴定结论是否与其它证据存在矛盾。鉴定结论质证要点证人证言适用范围广,普通民商事案件经常会使用。律师经验:一般不用,万不得已才用!使用时注意事项:(1)庭前笔录;(2)不能教唆,违背事实(3)孤证无用;当事人陈述每案必有!律师经验:尽量少让当事人出庭陈述!使用时注意事项:(1)避免不利回答;(2)实事求是;(3)孤证无用;视听资料使用情况一般!孤证,法院不采纳概率高!律师经验:必须结合其他证据使用勘察笔录、专家辅助人使用情况非常少!律师经验:受条件限制,需结合特定案件慎重使用举证期限举证期限的分类1、简易程序:一般15天,也有些举证期限至开庭前一天2、普通程序:一般30天3、仲裁程序:一般15-20天,也有些举证期限至开庭前一天举证通知书1、2不受《证据规定》限制的特殊事项简易程序中,下列事项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1、申请调查收集证据: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2条举证期限的特别规定1、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2、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3、增加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4、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酌情确定适用于其他当事人重新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据清单的形式列举式•1、证据1:借条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证据来源:原告•2、证据2:汇款凭证一份,证明被告归还了部分借款的事实;证据来源:**银行;表格式编号证据名称证明对象份数来源1借条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1原告2汇款凭证被告归还部分借款1**银行证据保全•1、保全申请书;•2、保全申请时间;•3、保全手续;•4、保全费用;1、涉及财产数额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数个证据之间认定•《证据规则》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案例•原告诉称:2005年把自己的一辆小轿车无偿借用给被告之父使用,2010年被告之父去世,现该车由被告占用,请求返还。提供了该车登记证和行驶证。•被告辩称,该车是其父亲向原告购买的,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理由为,原告与其父亲无任何亲戚朋友关系,原告不可能将20余万元车辆无偿借给其父亲使用这么长时间,该车应由其继承。被告未提供证据。•竞业禁止劳动争议案例诉讼上自认效力•原告:黄甲、颜甲•被告一:黄乙•被告二:李甲•黄甲与颜甲,系夫妻;•黄乙与李甲,系夫妻,但黄乙与李甲正在闹离婚。•黄甲与黄乙系二兄弟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确认登记在被告一名下**号的房屋为原告所有。诉讼上自认效力•原告诉称:**房屋委托被告一代买,当时为解决被告一子女户口问题,同时为了实现原告老了回乡居住。•被告一辩称:确实受原告委托代买,同意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二辩称:诉争房屋,系被告一、被告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案外人购买,系被告一与其兄弟串通恶意转移财产,请求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上自认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