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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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民事法律制度【本章导言】拿破仑的骄傲——《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2000多条)在我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重刑轻民的传统,民法文化并不发达。《民法通则》:笼统,仅仅100多条,但解释就有三、四百条。本章内容第一节民法概述第二节民事主体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四节民事权利第五节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第一节民法概述本节内容:一、民法的概念、特征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的特征:民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公民法人代表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即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横向社会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财产继承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即指基于权利人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人格权关系身份权关系【单选题】甲县人民政府建宾馆缺少资金,向乙建行贷款3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乙建行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该贷款()。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于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间民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也是立法和司法机关解释民法规范的重要依据,在缺乏具体的民法规范时,司法机关也可以依据基本原则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一)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这是民法的核心原则,也是民法最基本的原则。具体内容是:1、民事关系当事人互不隶属,各自独立;2、民法关系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3、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设立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相互协商,而不是通过强迫命令;4、法律对当事人的保护是平等的。(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一原则既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在法律上的表现,也是平等原则的具体化。1、只有在民事活动中坚持自愿、公平,才能达到平等;2、诚实信用正是平等在经济交往中的道德要求,不诚实信用而坑、蒙、拐、骗,当然也就不会平等。(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1、凡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犯的人,都有权请求国家有关机关和法律的保护,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凡侵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人,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接受民事制裁。(四)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2、民事活动必须尊重社会公德、公共利益。3、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人们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平等的社会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公民单位国家法人非法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第二节民事主体本节内容:一、公民(自然人)二、法人本节重点:一、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条件二、法人的基本特征民事主体:民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举例:买白菜一、公民(自然人):(一)公民的概念(二)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条件(三)监护制度(四)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形式(一)公民(自然人)的概念:公民是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相对于法人而言)。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是我国的民事主体。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可以成为我国的民事主体。(二)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公民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1、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他们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始止:“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始于出生案例:张三买房终于死亡自然死亡(生理死亡):脑+心(医学认定。但民法通则中仍以心死亡为认定标准)宣告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除因自然死亡终止之外,还因宣告死亡而终止。宣告死亡:案例:某人离家出走若干年杳无音信,妻预再嫁,家人预分其财产,怎么办?——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A、下落不明(无人知晓)B、持续四年(意外事故如空难、海难为2年;登山、出海等等,据有关部门确认不能生还的,不受时间限制,如2001年春飞行员王伟。)C、利害关系人申请(债权人或亲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以第一顺序为主接受,同一顺序不统一的也应接受申请)D、公告(期):失踪4年的——1年。2年+不受时间限制的——3个月。E、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死亡,能引起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确知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对他死亡的宣告。死亡宣告一旦被撤销,则恢复或补偿其财产权利,恢复其婚姻关系,但配偶已再婚的,原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宣告失踪:案例:A借B5万元后失踪,2年后B(债权人)可申请A失踪。后果:法律为A找财产代管人,折抵债务(如A之父母兄弟等等)。A、下落不明(无人知晓)B、持续二年C、利害关系人申请D、公告(期):3个月。E、法院判决【单选题】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单选题】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某丙,其后某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死亡的宣告,依照法律,该撤销宣告后,甲与乙的原婚姻关系()。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要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不仅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还要有民事行为能力。(1)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思考并回答:3岁孩子有无买汽车、卖房子的资格?(有!但无效!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2)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民法通则》以年龄、智力状况为根据,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案例:小丽买项链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案例:小学生的赠予能力?10—1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由他们的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判断】甲17周岁,是医科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选题】大学生甲20周岁,在学校致人损害,认定和处理其赔偿责任的规则是()。A、由甲本人承担民事责任B、甲没有经济收入的,由其抚养人垫付C、垫付有困难的,也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D、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三)监护制度: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设立了监护制度。1、谁需要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说:未成年人、精神病人)2、谁充当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一、父母;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第三、愿意担任监护责任其他亲属、朋友;第四、父母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案例】张、李两人离婚后不久李某死亡,死前留下一份亲笔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她与张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李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不允许”让张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张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亲生女儿并为其监护人。此案应如何处理?(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第一、配偶;第二、父母;第三、成年子女;第四、其他近亲属;第五、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3、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教育、监管;(2)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以及参与诉讼活动;(3)对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4)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4、监护人的法律责任:(1)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应当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2)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另行确定新的监护人。5、监护的终止:未成年人成年或精神病人治愈,则监护自动终止。(四)公民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几种特殊形式: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1、个体工商户案例(1):刘某的饭店责任承担:①以家庭财产投资②不以家庭财产投资,但参与经营(如帮忙看店)③无家庭财产投资也未参与经营,但收益了(要冰箱)2、个人合伙(1)2人以上;(2)共同出资、共同劳动:(3)属共有财产:(4)连带无限责任:二、法人:(一)法人的概念、特征(二)法人的分类(三)法人的终止(一)法人的概念、特征: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一种民事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特征之一: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能成为法人。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经费;(3)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咨询、服务性;50万元—以生产经营、商品销售批发、贸易;软件等科技开发销售等。100万元—从事交通运输、饮食业;500万元—建筑房地产业;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上市公司法人特征之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一种民事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致性,均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因法人设立的宗旨或其业务范围不同而不同。法人特征之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来实现。所谓法定代表人,就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辨析: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法人特征之四: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的履行职责的工作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责任后,视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的本身的过错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二)法人的分类:按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1)企业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2)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它们都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宗旨,不具有营利的目的。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本节内容:一、民事法律行为二、代理本节重点: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二、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三、无权代理一、民事法律行为:(一)概述(二)无效民事行为(三)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购买福利彩票并获奖(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行为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和内在意志必须一致。在受胁迫、欺骗、压力等情况下违心地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要么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要么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的标的(客体)必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赌债,以及违法买卖武器、弹药等都属客体违法,不但无效,还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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