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赵合云13725188408教学目的和要求税收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课程掌握纳税检查的概念、职能、意义等基本理论掌握各税种检查时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将税法、财会等专业知识融汇贯通,灵活运用本课程的结构体系第一部分纳税检查概论第二部分流转税的稽查第三部分所得税的稽查第四部分其他税种的稽查1纳税检查概述纳税检查的意义纳税检查的内容与要求纳税检查的形式与方法纳税检查的基本程序1.1纳税检查的意义概念——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或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处理的一种执法活动。主体——税务机关客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目的——确保税法的贯彻执行和财政收入圆满实现纳税检查的意义纳税检查的必要性1.我国偷、逃税的现状偷、逃税历史悠久,偷税反偷税的博弈永无止境受市场经济效益原则负面影响和管理上的疏漏,偷、逃税犯罪突出偷、逃税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高科技化的趋势例情形偷税金额查处概率处罚程度预期偷税成本A100001220000B100000.6212000C100000.5210000D100000.326000据辽宁省公安厅抽样调查显示,全省80%以上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偷税,40%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偷税,估计全省每年因偷逃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至少应在30亿元以上。去年全国税收查补收入创新高2012年02月11日新闻晨报去年全国共查处百万元以上税款案件5263件,查补收入229.9亿元。去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31.3万户,查补收入1192.6亿元,入库1176.1亿元,入库收入超过2008年-2010年3年入库稽查查补收入总和,比1985年全年税收总额还多。同时去年全年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22.6万件;查处百万元以上税款案件5263件,查补收入229.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6起和49.2亿元。•广州地税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收入超5亿•重点检查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药品经销行业、交通运输业、非居民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中介机构.•据统计,今年地税部门检查业户1468户,共计检查和组织业户自查2574户,其中898户发现存在涉税问题,自查和检查共计查补税、费、滞纳金和罚款5.37亿元。其中,房地产及建安行业检查和自查补缴2.48亿元,占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总收入的46%;大型集团重点税源企业共查补1.70亿元,占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总收入的32%。•主要涉税问题:一是未及时结转收入缴纳营业税;二是超标准计提、列支业务招待费、折旧等费用未作纳税调整;三是采用假发票入账虚列成本;四是给员工购买商业性保险未计缴个人所得税;五是签订购销、运输等合同未缴纳印花税;六是未结算的房产与土地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实现自我价值心理不平衡心理敛财心理根源性心理2、偷、逃税心理的分析过渡性心理侥幸心理对偷税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偷税行为的心理税收筹划和避税心理1.2纳税检查的内容与要求一、纳税检查的权限范围及内容纳税检查权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交通、邮政检查权6、存款账户核查权7、调查取证权8、采取税收保全9、税务行政强制权10、违法行为处罚权检查人员要求1、持证检查2、为纳税人保密3、严格资料使用4、规范检查工作1.3纳税检查的形式与方法纳税检查的形式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社会中介机构的检查税务日常稽查——指通过计算机或人工筛选出的稽查对象采取的全面综合性的稽查。税务专项稽查——指对根据特定目的而被抽出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稽查。税务专案稽查——指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这三类稽查各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对象的来源、稽查的范围及稽查的目的等几个方面。1.3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顺查法和逆查法全查法和抽查法联系查法(账内联系、账外联系)侧面检查法比较分析法(绝对数比较分析、相对数比较分析)表现形式:如行业税负比较、运输费用与购销数量的关系比较、某项费用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偏高、职工工资与生产数量比较、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较等。控制计算法:是指运用可靠的或科学测定的数据,利用数学等式原理来推测、证实账面资料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以支控销等。案例一案情:2008年6月20日,某县地税局车辆税收管理所为防止税款流失,在通往某煤矿的公路上进行税收检查,查堵逃税车辆,个体营运车主王某驾驶运煤汽车路经此处时,税务检查人员将其拦住,两名身着税服的检查人员向王某出示税务检查证,并讲明实施检查的意图,车管所工作人员郑某登上车门踏板准备进行检查,年初以来一直未申报纳税的王某惧怕检查,趁其他税务人员不备突然驾车企图逃离检查现场,郑某在十分危险的情况下强行爬进驾驶室,王某被迫停车,随即追来的车管所其他税务人员经检查,认定王某未按期申报纳税,向王某填发了《限期纳税通知书》和《查封扣押证》。将王某的汽车扣押,停放在办公室后院的停车场内,要王某补缴上半年税款5400元,王某要求放车均被拒绝,此间王某汽车的轮胎等部件被盗。问:某县地税局在此案中执法存在什么问题?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1、公路上拦车检查,超越了《征管法》规定。2、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王某未按期申报纳税应责令限期申报,而不能填发《限期纳税通知书》和《扣押查封证》。3、违反法定程序。扣押属强制执行措施,没有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程序,显然违反法定程序。4、税务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限期纳税通知书》和《扣押查封证》不能同时下达,且未开付扣押清单,执法文书未填《送达回证》。5、对所扣押的汽车没有妥善保管,汽车部件被盗导致纳税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失,因而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二案情:S市纳税检查局对本市的P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可能将产品运往外地销售而不走账,不做销售处理,经查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帐,有一外地客户的应收款内容不明,怀疑是货款,为查明事实,稽查局到S市码头查询给公司的货运情况,码头以难以查找为理由,拒绝了税务机关的检查。问:1、税务机关可否到码头查询P公司的有关情况。2、到码头查询时应出示哪些必备的手续。3、对S市码头应该如何处理?分析:1、税务机关可以到S市的码头查询有关的情况。依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5项的规定。2、税务机关在查询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3、税务机关可以对码头拒绝检查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实施细则》第95条的规定:“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5)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案例三案情: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2001年7月,税务人员在检查该私营企业帐务时,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同时检查该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帐户及何某私人和其妻王某在储蓄所的存款。查实何某自2001年1月份以来帐外经营收入70万元,于是依法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何某气急败坏,当即向银行责问为何将该厂存款帐户和私人储蓄存款提供给税务机关检查,银行人员称税务机关提供了检查存款帐户的许可证明,有权进行检查。问: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该企业的存款帐户和何某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储蓄存款?为什么?答:税务机关有权检查该企业的银行存款帐户,但对何某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检查不合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因此,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检查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但对何某及其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帐户的检查必须经过市、自治州税务局局长批准。何某属私营企业主,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何某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帐户,属于银行存款帐户的检查范围;但对何某妻子的储蓄存款的检查,需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案例四案情:某纳税检查局工作人员张某,在对A软件设计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调阅了该公司的纳税资料,发现该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正是其朋友李某所在的H电脑网络有限公司所急需的技术资料,于是就将A软件设计有限公司的技术资料复印了一套给李某,张某的这一做法给A公司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A软件设计有限公司发现此事后,认为税务干部张某的行为,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企业的商业、技术保密权。问:纳税人可以请求保密权吗?答:纳税人可以请求保密权。所谓请求保密权就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税收执法而知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请求为自己保密的权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由此可见,请求保密权具有法律强制性,它既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具有请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自己保守秘密的权利,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因自己的粗心大意或其他原因,泄露了纳税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纳税检查的基本程序纳税检查程序概述纳税检查选案和实施纳税检查审理和执行纳税检查案卷管理一、纳税检查程序概述纳税检查程序的分类一般程序——适用于各种立案查处的涉税案件选案→实施→审理→执行→案卷管理简易程序——不需立案的一般税收违法案件不立案而直接稽查,不审理而直接执行二、纳税检查选案与实施纳税检查管辖职能(机构)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共同管辖-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负责上级税务机关直接查处纳税检查选案纳税检查实施按税种划分国、地税稽查范围税务案件原则上按被查对象所在地划分管辖,但发票案以案发地划分管辖。特殊:1、提供应税劳务-劳务发生地2、销售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土地所在地3、运输劳务-机构所在地按违法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案件复杂程度确定管辖1、重大偷、逃、抗、骗、避税案件2、重大发票案件及其他重大涉税违法案件3、群众举报确需由上级派人查处的案件4、涉及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的案件5、上级认为需要由自己查处的案件6、下级认为有必要请上级查处的案件二、纳税检查选案(一)选案的方法1、人工选案2、计算机选案在确定选案方法,要结合不同时期的稽查工作重点、目标与范围,有的放矢的选择,有时结合使用,即人机结合的选案方法。(二)纳税检查计划1、纳税检查年度计划(1)合理配置稽查人才资源的因素(2)纳税检查的投人和产出的关系,即效益因素(3)综合平衡的关系2、分户计划由稽查人员根据稽查计划安排,对由其受理实施稽查的被查对象就实施稽查的时间(进度)、内容、重点、方法、目标、人员配置和分工等作出具体的规划。分户计划又称稽查实施提纲(三)选案指标的管理和选案前的分析1、选案指标的确定选案资料来源:计算机贮存资料、财务报表资料、外部信息资料、纳税检查发现资料2、确定选案指标和参数A、流转税类指标B、纳税申报指标C、财务会计类指标销售收入应纳增值税销售税金负担率期未留抵税款累计两次不申报连续三个月无税或负税申报累计六个月无税或负税申报销售利润销售利润率存货余额等3、选案前的分析A、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认定、动用情况;B、先征税后返回执行情况;C、重点税源户情况;D、一般纳税人申报情况;(四)纳税检查选案的实施确定选案方法确定选案指标和重点指标进行案头审计发现纳税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