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银社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计划根据天元区人民政府、工管委及消防队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要求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现就我社区全面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安全管理,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推进“平安湘银”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兼职消防队,配备相应的灭火消防器材,规模企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企业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二)落实社区消防工作“四项责任”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纳入消防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村各单位要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各村,各单位可结合新农村建设改造,集中整治棚户区、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并下发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三)夯实农村、企事业单位火灾防控“四个基础”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厂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1年,各村,各企业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企业单位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综治办协助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村、各企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村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镇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者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三、职责分工1.政府职责。镇政府、每年下达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每年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机构,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对各行业、系统报备经考评验收合格的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的监督抽查,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防火墙”工程建设职责。明确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一次检查考评。组织对全镇“防火墙”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做好迎接上级政府全面验收的准备。2.部门职责。各村、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指导和督促本单位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跟踪、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考评验收,经考评验收合格后,报本级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备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具体分工如下: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社会单位、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内部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并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学校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本校及各村小学,幼儿园等学校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文化站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等“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卫生院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本院及各村卫生所医疗卫生机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促进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企业站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综治办、安办负责检、指导、督促各村“四个能力”建设工作。3.农村、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工作联系会议等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公约,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结合实际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4.社会单位职责。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对照查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改进和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消防教育培训、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等。主动接受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所属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申报考评验收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