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所机房搬迁(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2014年8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邀请招标)大云所机房搬迁(项目名称)施工投标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因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大云所办公大楼需要整体搬迁,由此大云所的通信机房、收费机房、UPS机房需要同步迁到新办公楼,并完成缆线布设、设备的调试,最终达到正常的使用功能。预计工期为签订合同90天,具体按房建进度完成管道、缆线敷设,但收费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搬迁、调试成功,监控设备在48小时内完成搬迁、调试成功。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或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2你单位不可以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请于2014年11月3日,上午9时0分~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至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设备科,领取招标文件。3.2招标人在2014年11月3日组织现场踏勘及情况介绍会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时,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0日10时,开标地点为地点为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二楼会议室。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招标文件提交时,须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参加投标的,出具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5.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地址:嘉兴王店邮政编码:314010联系人:金律电话:0573-83670112传真:0573-8367011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在开标日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开标时应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不能出具视为废标。在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单位名称: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开户行:嘉兴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6380470596701072014年10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2项目名称大云所机房搬迁项目3建设地点嘉兴管理处大云收费所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要求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财务要求: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要求:提供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或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复印件)其他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踏勘现场组织,在购买标书的同一天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10时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中的报价书和报价清单须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装订要求正副本分别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以活页装订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必须密封,并且在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14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设备科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管理处二楼会议室17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开标顺序: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先开标1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10%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前电汇至浙江嘉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管理处,开户行:嘉兴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638047059670107在通过验收的7个工作日内,凭验收报告退还履约保证金。19保险投标单位需对本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大于100万),同时,为每个上路施工人员投保30万人身意外险。20验收收费、通信、监控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工作,并正常运行一周后,视为通过验收。21支付方式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凭竣工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根据“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审查相关资质文件,并留底,待评标时上交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办法评标小组将在均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推荐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次低价的投标人为备选单位。招标文件要求包括施工工期安排、技术能力、投入人员素质与经验、营运高速公路施工经验、管理水平、施工方案、售后服务等。第四章技术规范一、工程概况由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大云主线站办公大楼新建动工,原办公大楼内通信机房内设备、线缆将于房建完成后迁移至新办公大楼通信机房内继续投入使用。为保证房建完工后,后期设备搬迁、电力接入等顺利进行,针对新办公大楼设计及施工,同步进行相关机电改造通信管道、电力管道、通信设备搬迁等工作设计及实施。二、工程界面划分由房建施工单位完成配电房至新办公大楼局前井电力管道(至少为通信机房预留两孔Φ114电力管道)、局前井、局前井至UPS配电室线缆沟道、UPS配电室市电接入、局前井至二楼通信机房线缆通道及相关孔道预留及孔道内线缆爬架实施、通信机房防静电地板安装工作,并在UPS配电室至少预留1处接地引入接入点并与大楼钢筋网可靠连接,二楼通信机房至少预留4处接地引入接入点并与大楼钢筋网可靠连接。房建施工单位大楼用电总配电箱设置双联断路器,并负责一路市电总输入,并在配电箱内预留1路机房用市电开关、1路UPS用市电开关。由机电改造施工单位完成局前井至主线人井及管道、局前井至收费岛头相关管道及人井修建(不含局前局前井),接地环网及接地接入、机房设备搬迁以及线缆接入、调试等工作,UPS设备搬迁及相关线缆敷设及接入、调试等工作。三、主要施工内容如下:管道部分1、自局前井至收费岛头人井修建6孔Φ114热镀锌管道,中间修建2#人孔过渡,其中2孔作为通信线路管道,各穿放4孔Φ32/28通信子管,其余4孔作为电力管道使用,线缆穿放时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各走人井一侧;2、按照图纸新建局前井至1#人井修建4孔Φ114热镀锌管道,1#通信人井接主线下站通信管道,人井内原主线通信管道采用纵剥方式接入1#通信人井,新修4孔管道中各穿放4孔Φ32/28通信子管,作为主线下站及大云收费站至嘉善沪向副站通信管道;3、1#人孔与2#人井之间埋设2孔Φ114热镀锌管道沟通;4、原办公大楼拆除时,DL03人孔、J150#、J150-1#人井及附近管道距原站房距离较近,在机电改造时,该部分管线不做迁移,土建施工单位在旧站房拆除时须做好调查、保护措施,严禁破坏该部分管线,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供电部分1、在UPS配电室设置1组配电箱,内设总进线开关、浪涌保护器、2组车道UPS市电输入开关,2路车道UPS输出开关,机房1组UPS市电输入开关、1组机房UPS输出开关(每组UPS设置1组输出备用开关);(详见《UPS配电室配电箱设计图纸》)2、在通信机房设置1组配电箱,内含市电总进线开关、浪涌保护器及12路市电输出开关(供机房设备、显示屏及系统室办公市电输出)设置1路UPS总进线开关,15路UPS电源输出开关(其中9路供机房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余6路备用);(详见《机房配电箱设计图》)3、相关电力电缆敷设自配电房至UPS配电室土建配电箱穿放1根YJV224*35电力电缆作为机房备用电源,并与双联断路器连通,达到机房、UPS室双路供电的功能;自UPS配电室土建配电箱穿放1根YJV224*10电力电缆作为机房总配电箱市电输入,自UPS配电箱至二楼通信机房穿放2根YJV222*10电力电缆作为机房UPS电源进线输入(UPS进线电缆做1主1备);机房配电箱至各用户机柜及插线板使用VV2*2.5线缆接入;车道UPS电池组市电接入采用YJV224*10电力电缆、车道UPS市电输入及车道UPS、机房UPS电输出至配电箱全部采用YJV222*10电力电缆。UPS配电室至收费岛头穿放1根YJV222*2.5电力电缆作为UPS报警线缆。通信线缆部分1、自新通信机房合理位置至大云主线收费所班长亭、嘉善沪向副站、嘉善杭向副站各穿放1根HYAT10*2*0.5通信电缆(班长亭内线、外线电话),1根GYTA-24B1光缆作为收费通信光缆,并提前做好光缆成端,减少机房搬迁时系统接入时间;由于原大云主线站、嘉善沪向副站、嘉善杭向副站至原值班室为终端盒,现改为全部进入机架,ODF成端;3、由于机房搬迁,原主线GYTA-40B1主干光缆杭州侧光缆长度不够,需要新增加200米,机房搬迁后在新机房重新成端,主线管道合理人井位置接头;大云至上海侧主干GYTA-40B1光缆自原机房断开,重新回抽及穿放至新机房并成端;通信机房及UPS配电室接地系统1、UPS配电室沿UPS电池组及主机摆放外置沿墙体适当高度安装1路4#接地扁钢,沿局前通道至局前井,局前井外侧绿化部分新施工1组接地系统,要求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并与UPS配电室接地扁钢连接;2、通信机房在系统设备安装位置、设备机柜安装位置成网状安装接地系统,接地选用5#铜板材料安装,接地系统在机房至少3处与大楼主配筋连接,确保可靠接地,同时,沿线缆通道与局前井外接地系统用5#热镀锌扁钢做可靠连接,保证接地系统可靠。机房接地在通信机房装修完成,并完成通信机房防静电地板安装后实施。(详见《通信机房接地系统布置图》)机房内线缆走线全部设置线缆槽箱,槽箱分电力、通信分别设置,并牢固固定。(详见《通信机房设备布置图》)机房搬迁时,相关线缆全部重新敷设,合理穿放、规范绑扎并做好标示标牌。机房搬迁施工具体方案根据嘉兴管理处机房搬迁要求和大云收费站系统运行及收费要求,具体方案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管道部分在机房搬迁线缆穿放以前,按照设计文件要求修建相关人孔、管道及子管穿放,保证线缆通道畅通。2、接地部分按照技术文件要求完成通信机房、UPS配电室接地系统施工,并经测试合格。3、机柜及控制台、电脑桌等安装按照技术文件要求安装新购机柜,并根据具体设备安装位置、设备电源插线板等调整好尺寸;4、供电部分机房搬迁以前,根据方案要求,完成配电房至UPS配电室YJV224*35电力电缆电缆穿放并测试合格后接入;按照技术文件要求完成通信机房、UPS配电室强电、弱电线缆槽箱安装、固定,出线口加工等工作;完成UPS配电室、通信机房供电配电箱安装,并经供电测试合格,按照方案完成2套车道UPS、1套机房UPS市电输入至UPS、UPS电输出至配电箱电力电缆穿放,机房配电箱UPS市电、UPS电等线缆穿放及测试工作,机房配电箱至各用电设备线缆穿放工作,机柜部分按照要求接入插线排,并加电测试合格;5、通信部分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提前穿放通信光缆、通信电缆,设备间网络线、视频线等线缆工作,条件允许提前做好成端并测试合格,保证机房搬迁设备安装后尽快投入使用;6、机房设备及UPS供电设备搬迁(提前确定搬迁时间,确保搬迁时当地电力部门市电供电正常)车道UPS系统设备搬迁:根据目前UPS供电使用情况,将车道用电全部切换至市电供电,对UPS1电池组供电停用,将UPS1电池组搬迁至新UPS配电室安装,原UPS1至车道UPS电缆回抽至岛头人井,沿新管道穿放至UPS配电室后经测试线缆正常后接入,待UPS1电池组安装完成后加电,经测试合格后送电,经测试合格后UPS1电池组搬迁完成;采用同样方法搬迁UPS2电池组,完成后经测试合格,车道各收费亭将将车道供电由市电供电切换至UPS供电。(搬迁过程中全部车道使用市电供电,但始终保证有1组车道UPS电池组供电,严禁两组UPS同时停用)机房设备搬迁:设备搬迁前根据技术文件对机房各设备进行编号,接线方式及系统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搬迁时根据停电要求对设备关闭、停电,按照重要性及顺序依次将设备拆分后搬迁至新机房进行安装、固定、线缆接入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