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鹤峰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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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鹤峰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开展,努力改善农户储粮条件,有效实现大范围降低农村粮食产后损失的目标。根据国家粮食局《实施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指导意见》、《湖北省2010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则》和《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计划的通知》(鄂粮发[2011]109号)的有关要求,鹤峰县2012年度在部分乡(镇)建设实施1000套小型丰产仓,县粮食局一定规范专项建设行为,相信在上级粮食部门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实施乡(镇)、村委的大力支持下,有信心、有能力完成好省下达的2011年度1000套丰产仓建设任务。现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在上级粮食部门和鹤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各项职责,规范建设行为,保证丰产仓质量,保证储粮技术支持,通过专项建设大幅降低农户粮食储藏损耗,逐步达到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核心之一“藏粮于民”的目的,让农民真正感受到减损和保证粮食质量安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二、专项建设原则和出资方式2(一)建设原则: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共同出资”的原则。(二)出资方式:采取中央、省级、县(市)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出资,出资比例为3:3:2:2。(丰产仓单仓价以省粮食局招标价为准)三、工作任务和目标(一)县粮食局组织为符合项目选点要求的行政村,提供1000套达到《农户小粮仓建设标准》规定的、带有统一仓型和标识标徽的、单仓容量为1吨左右的新型储粮装具(彩钢板组合仓)。(二)时间安排:1、计划落实阶段:2012年3月至4月为丰产仓计划落实时间,方式采取县粮局配合相关乡(镇)、村委进行,县粮局提供宣传资料和丰产仓协议及相关登记表,乡(镇)政府进行协调,村委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农户协议签订和信息登记,同时,向农户收取自筹资金,实施村委在4月底前将资料和农户自筹资金交县粮局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专班办公室。2、丰产仓发放阶段:2012年5月至6月为丰产仓发放时间,按专项建设要求的第(四)条执行。33、2012年7月至12月为技术指导和服务时间,由县粮局对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指导,通过科学的储粮方法提高农户科学储粮水平,将农户储粮损失减少到2%以内。(三)认真探索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的组织管理模式,采取先试点农户的示范和辐射效应作用,进一步争取下一步省政府对本县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的投入,同时也为专项实施和推广积累经验。四、专项建设要求在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州粮食局和鹤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鹤峰县粮食局负责对本专项的具体实施。(一)明确农户科学储粮户数。优先选择我县主产稻谷、玉米在10000吨以上的乡(镇)作为此项工程的建设对象,在2012年上半年专项实施省下达2011年度计划1000户农户科学储粮乡(镇)的基础上,2012年度向具有条件的其他乡(镇)再推进2000户农户科学储粮推广户,县粮食局将按要求向农户提供能装1吨左右粮食的彩钢组合仓2000套。(彩钢仓样式见宣传资料)(二)资金筹措。积极响应国家粮食局在《实施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指导意见》和《湖北省2010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严格按出资配比执行,《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足额预算农户科学储粮项目4配套资金的承诺函》(鹤政函[2011]42号)已承诺足额预算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配套资金,用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并落实资金汇入省粮食局专户。对于农户自筹资金,县粮食局会配合相关乡(镇)、村委,加大科学储粮优点的宣传力度,让农户真正懂得科学储粮带来的好处,使其农户达到高兴、自愿出资的目的。该款项由县粮局代收,至计划全部落实后,全额汇至省粮食局专户。(三)、协议的签订。县粮食局组织专班深入乡(镇)、村委,与专项建设村委签订自愿参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协议,明确同意付出自筹资金,农户需承诺储粮装具不得转让和变卖等内容,并以张榜公布的形式,保证专项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有效实施。(四)、丰产仓的组织。县粮食局按照省粮局招标确定的丰产仓生产中标明确的企业,协助其做好粮仓生产、质量保证以及验收和发放等工作,切实保证丰产仓按时、安全、完好的发送到实施专项建设的农户手中。1、县粮局负责履行丰产仓质量验收职责。县粮局农户科学储粮专班负责对1000套丰产仓的质量验收工作,验收地确定为供货方在鹤峰县选择的生产场地或存放粮仓现场。2、村委负责提货工作。发放至农户家中的丰产仓以村为单位提取,村委派人至鹤峰县存放地核实粮仓数量、鉴定5粮仓质量、担负运输途中的押运工作,同时与供货方协商丰产仓运输方式,供货方有责将丰产仓送到村委明确的集中发放地(主干道就近发放地),但不承担卸车费用,卸车事宜由村委负责。(五)、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档案。对实施专项的农户要进行储粮粮仓登记、编号,建立农户储粮档案,基础资料由村委负责收集和填写,协议和建档信息表由县粮局提供。上报档案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统一软件填写,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绝不能重复)、地址、联系方式、储粮粮仓型号、购置数量、补贴金额、购置合同及粮仓编号等。(六)、对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和农户进行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服务体系。(七)、加强督促指导。县粮食局有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的义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专项的实施进度、粮仓质量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本辖区专项建设顺利推进。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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