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第三章 消费税税务筹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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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2013.3.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导入: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234元(含增值税),门市部按每套257.4元(含增值税)将其全部销售出去。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则其当月应纳消费税:33万元[257.4÷(1+17%)×5000×3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如果该化妆品厂为了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将下设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按上述资料,其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为30万元[234÷(1+17%)×5000×30%]。与第一种情况相比,该厂少缴消费税3万元。由上例可以看出,由于消费税规定只在一个环节计算缴纳,大多数应税消费品是在出厂环节计缴税款,出厂环节计缴消费税后,继续销售的各环节不需再缴纳消费税,这样,“出厂”环节的确定就至关重要。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消费税与增值税征收环节的不同: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增值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卷烟√卷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一、消费税的几个显著特点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内容与技巧(一)消费税纳税人筹划(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筹划(三)消费税税率筹划(四)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筹划内容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一、消费税的几个显著特点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具体地说,是指对从事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哦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包含在商品价格之内的税收,是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化妆品产销售化妆品一套,出厂价100元,这100元的构成:成本加利润占70%,消费税占30%;要向购买方收取的是117元,另外收取的17元就是价外税,即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品种类、税率或税额具有一一对应性;▼征收环节具有差别性;▼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内容与技巧消费税计缴取决于三个因素:纳税人的选定、税率、计税依据大小。(一)消费税纳税人筹划(降低纳税环节销售额)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1:某地酒厂A和B,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B:以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药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B其他粮食白酒消费税药酒消费税销项税销项税原料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若B经营出现困难,且欠A货款5000万元,准备破产,经评估,B的资产为5000万元,A决定对B进行收购。要求:分析A决策时应该考虑的因素?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药酒消费税AB粮食白酒销项税其他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年缴纳粮食酒从价和从量消费税、增值税;合并后缴纳药酒从价消费税、增值税,从量消费税免于缴纳,且获得递延纳税好处;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药酒让渡股权、实物资产权属,属产权交易行为AB粮食白酒不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其他吸收合并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由此见,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获得减轻、递延部分消费税收益。(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筹划纳税人和税率筹划的空间比较小,而计税依据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就成为消费税筹划的主要内容。1、加工方式选择筹划案例2: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卷烟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加工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生产甲类卷烟。方案1:A收回后继续加工为应税消费品,见下图:出售其他A消费税A委托方B受托方烟丝卷烟A消费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B烟丝A消费税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代收代缴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案2:A委托B直接加工为卷烟,A收回后直接外出售,见下图:出售其他A消费税A委托方B受托方卷烟若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分析:应选择的方式?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2、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环节而非流通环节,因而,直接将生产环节的价格降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筹划方法:(1)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应税消费品的价格从应税环节向无税环节转移;(2)高税率环节向低税率环节转移,即企业可以采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价格,以达到减少消费税的目的。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即:企业(或集团公司)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对外出售(消费者)正常价格较低价格(已纳消费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出售给其他:市场价格直接出售:市场价格卷烟厂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乙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5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4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卷烟厂转移定价前:500×100×40%=20000(元)●卷烟厂转移定价后:400×100×40%=16000(元)●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20000-16000=4000(元)减轻税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三)消费税税率筹划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兼营行为主要指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税法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征收“的规定,为消费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2、成套销售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问题上,要注重是否确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对于确有必要的,可以”先包装(成套)后销售“方式为”先销售后包装(成套)“方式,并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能在保持增值税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消费税税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依据:我国消费税采取单环节课征制度,即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交纳外,其余均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对于不适宜在零售环节组成成套的消费品,企业可以通过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进行产品的组合销售,即出厂时先不组合,再次批发销售之前再组合并适当加价后销售。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3、”以物易物“筹划——互换生产资料、抵债案例: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500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4800元的单位销售5辆。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当月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摩托车厂甲公司的原材料摩托车税法规定:摩托车厂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原材料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如果企业用应税消费品产品换取生产资料,在应税消费品产品存在不同价格的情况下,应采用先销售,后购入的方式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4、以应税消费品入股筹划:变投资为“先销售后入股”。案例5:甲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乙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折价款为16万元,该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企业上月销售额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对应的消费税率为5%,企业实际投资额320万元。分析:该企业直接以小汽车对外投资,则该项业务应交纳消费税为: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4、以应税消费品入股甲汽车厂乙公司以汽车投资入股税法规定: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案例:图示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甲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乙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折价款为16万元,该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企业上月销售额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对应的消费税率为5%,企业实际投资额320万元。要求:应选择的方式?分析:该企业直接以小轿车投资,应纳消费税为:17×20×5%=17(万元)筹划:变投资为“先销售后入股”。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甲乙投资320万元购买20辆小汽车,单价16万元②与前述对比,甲投资的汽车数一样,投资额一样,价格16万元也在正常区间内,则,此时甲应纳消费税额为:应纳税额=16×20×5%=16(万元)结果:节税1万元,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①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练习题:2009年8月10日,甲接一笔生产500吨白酒业务合同,议价1000万元,由于合同时间紧,公司有四种方案供选择:方案1: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酒精,再由甲加工为白酒销售,原料250万元,加工费150万元,加工为300吨酒精,甲再加工为500吨白酒销售,吨售价2万元,公司加工的成本及分摊的相关费用70万元。方案2: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高纯度白酒,再由甲加工为白酒销售,原料250万元,加工费180万元,加工为400吨,高纯度白酒后,甲再加工为500吨白酒销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售,吨售价2万元,公司加工的成本及分摊的相关费用40万元。方案3:委托乙公司加工成定型产成品收回后直接销售,原料250万元,加工费220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直接销售。方案4:甲公司自己加工为产品,其发生的加工成本恰好等于委托加工费220万元。甲企业所得税率为25%,假定受托方均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要求:进行税务筹划。(提示:计算代扣代缴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后利润)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税法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这给企业进行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消费税缴纳时间筹划提供了依据。(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筹划权责发生制目的: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递延利益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3.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选择分期收款结算方式;1.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2.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汇兑结算方式销售;筹划思路: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4.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出具发票;5.采取收到货款不开发票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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