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察活动的方案为了贯彻(2009)678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察活动的通知》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活动的安排,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活动时间2009年7月15日——2009年10月10日3、具体方案1)、全员培训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从事施工作业;2)、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安全组织措施并分别经技术部、安质部审核,主管段长审批后方准施工。未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准开工。3)、营业线施工作业,必须同相关部门办理安全协议会签手续和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并在相关单位派员到现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4)、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沈铁总发【2009】75号文件关于《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落实【2007】11号《营业线劳动安全10条强制规范办法》,在施工中坚决执行。5)、各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进行防护,铁路线施工设铁路防护员进行监护。6)、各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全员签字确认,让作业人员明确施工项目及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7)、严肃施工纪律,杜绝私自改变施工方案,简化施工程序。禁止超范围施工作业。8)、严格执行段《机动车管理办法》,教育司机遵章守纪,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设备带病运行。9)、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设防,保证消防、施工道路畅通。10)、加强项目部食堂管理,严格控制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1)、加强项目部防火、防盗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灭火灾隐患。12)、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暑期施工作业安全。4、排查隐患,强化整改领导组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经常深入工地,检查项目部排查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决不迁就、姑息,及时、彻底治理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竣工。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