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供热节能改造项目社会分析主要结论与建议主要结论受影响人中的绝大多数对本项目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并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市政府改善乌鲁木齐市冬季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个人的生活和健康也有很多益处。对项目可能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大多表示理解。希望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更多地关注涉及到市民利益(如供热质量问题、热价问题等)和企业及其职工利益的问题。项目对利益相关人的影响(一)并网的热力企业(二)并网企业的职工(三)并网区域的用热户(四)管网施工期间出行的市民(一)并网的热力企业基本情况乌鲁木齐市现有大规模燃煤供热锅炉49家178台,主要分布于中心市区内;市中心城区还有分散小型锅炉585台,私人民用燃煤小锅炉8794台。本项目将主要在沙区和水区实施热电联产及并网供热,将有3个大型锅炉被改为调峰锅炉,16个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房被替代,68座分散燃煤锅炉房被取消。项目建设者提出的办法并网企业的前景:大企业被热力总公司收购;国有热力企业资产被热力总公司整合;并网锅炉房改建为公用换热站;单位小锅炉房取消。并网企业职工的出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自行安排,不得下岗或失业;集中供热企业的正式职工,经考核优先安排到热力总公司就业。对并网企业的积极影响小的分散燃煤锅炉房大多迫切希望并网。现有锅炉小,负荷已满,无法发展;或者设备老化,管网陈旧,效益很低;拉煤、推煤等,对居住和工作环境都有影响。这类分散燃煤锅炉房多为单位锅炉房,投资小,在职职工少,单位消化也相对容易。减轻了大型集中供热企业的环保压力。近几年来不断提高环保标准,需要企业不断投入新的改造资金改造锅炉。除调峰锅炉外,其他企业不再烧煤,由此减少了为环保不断增加投入的压力。对于少数屡屡亏损的企业,是一个转换发展道路的机会。对并网企业的负面影响并网企业面临着被收购或资产划拨的形势。部分企业在供热行业数年,供热规模较大且有稳定的收益,因为并网这些企业将离开供热行业,或者基本失去继续扩大经营的可能,对已经投资热力行业多年并具有良好效益的企业是个重大损失。即使以转供热的方式保住企业,生产规模和盈利水平也会下降。对企业的其他生产部门造成影响。在部分并网企业中,锅炉供热只是企业生产的一部分,有的企业已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供暖兼生产的,有锅炉带蒸汽的,有的锅炉房的盈利为企业的其它部门提供了较大的支持。锅炉房被取消,相应的生产成本将会提高,相关企业的运转也出现一定困难。(二)并网企业的职工基本情况并网企业职工数量差别很大,由上百人到数人不等。正式职工占到绝大多数,尤其是大型企业的正式职工比重更大。男性为主;普遍年龄偏大,40岁以上的职工占60%以上;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多数职工长期在一个企业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对企业的依恋性较强,对新岗位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弱,技术熟练但技能相对单一。许多职工家庭抚养负担相对较重,本人的工作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并网企业职工的影响积极影响:部分企业效益较差、收入较低的职工,以及在分散燃煤锅炉房工作环境较差及工作负荷较重的职工,可能会进入国有大企业(如热力总公司),或进入新的单位或岗位,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收入水平。负面影响:相当数量的职工可能会面临换工作单位、换工作岗位,甚至失去工作的可能。由此导致其收入水平下降,并影响其家庭生活。(三)并网区域的用热户沙区和水区两个热网工程将新形成700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加上原有的并网企业的供热面积,其覆盖的用热户数量很大。并网对由自己供暖转到并网供暖的居民户影响最大。在沙区和水区的城郊结合部,自建房比例相对较大。自建房住户的特征:房屋建筑面积较大,普遍出租房屋,少数民族住户相对较多,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较多,收入不稳定,低收入者相对较多。基本没有采暖补贴。对用热户的积极影响供热企业的强大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将使用热户可能享受到高质量且价格适中的供暖;国有企业负有更强的社会责任,对缴纳热费确实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也能保证供暖;对于自建房集中的区域的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对并网用热户的负面影响用热价格提高。这主要针对没有集中供暖的自建房居民,以及个别享受企业内部供热价的用热户。部分居民可能会认为供暖质量下降。并网后的供暖可能不如部分单位锅炉房在供暖时间上灵活、服务及时周到。(四)管网施工期间出行的市民管网沿道路敷设,穿过若干交通繁忙的道路以及居民居住及活动主要区域,施工期间将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给居民、机关、学校、企业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这种影响基本都是负面的,但是暂时的。由于管网建设是线路工程,长而不宽,需要完全封堵的道路不多;分段施工,单段路面被开挖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对近距离出行的路人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但由于其线路较长(76公里),涉及的范围很广,部分路段就是全市交通最为繁忙的道路之一,因此对城市整体交通,尤其是机动车通行的影响较大。主要的建议(一)政府在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监管与协调的责任(二)受影响机构与个人享有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充分考虑受影响供热企业的利益(四)妥善安置受影响供热企业的职工(五)提高并网后的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六)注意管网施工中的交通安全(七)项目设计建议(一)政府承担监管与协调的责任(上)(1)政府应该搭建市热力总公司和各供热企业交流的平台,使项目的承建者与受影响者相互之间有所沟通协调。(2)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充分考虑诸供热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尽快对相关问题做出决策,并与有关企业充分交流,使企业能够尽早地决定如何应对。(3)妥善安置受影响的企业职工。虽然并网是一种企业行为,但由于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受影响的职工多把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政府在人员安置中承担了极大的社会责任。(一)政府承担监管与协调的责任(下)(4)严格监管资产评估及收购或划拨的程序。在并购过程中,政府不能强制干涉收购价格,并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5)热价关系到民生,政府对热价进行严格控制。对于并网的自建房户仍采取适当降低热价,逐步上升到统一热价的方式,降低及提升的幅度应仍按其周围居民的方式。(6)对管网施工工期的监管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可以缓解交通压力,但如果管网工程质量不过关,不仅会对供暖造成影响,也会导致再一次的施工。(7)热电联产并网将是乌鲁木齐市近几年的趋势,对于规划区内申请新建、扩建锅炉应严格把关,避免投入资产的浪费。(二)受影响机构与个人享有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1)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更多地宣传政府“蓝天”工程的意义和主要的做法,基本的实施过程,使公众对项目有关信息知晓。(2)受影响的企业和工人享有更多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对没有并网之前的责任和权利更明确,对以后的出路也有更好的准备。(3)受影响的热力公司对企业职工的安置与去向问题,应及时向职工通报相关信息,讨论安置意见,并将安置中存在的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社会力量解决,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二)受影响机构与个人享有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下)(4)管网施工前应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使交通受到直接影响的机构与个人更早地获知准确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5)项目办设立公众参与热线电话,并通过媒体和施工现场的各种宣传牌将管网施工信息公布于众。要及时将群众的建议和监督意见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通告。(三)充分考虑受影响供热企业的利益(1)充分尊重受影响供热企业对企业命运的选择权利。如对调峰锅炉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意见,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而不应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2)企业收购过程要公平公正,包括第三方的资产评估、企业资产的评价标准等。近几年新投入的环保设施进行补偿,由企业自建的二级管网也应该被补偿。应使现有的锅炉设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资产流失。(3)对于将要进入转供热的企业,购热价格要合适,让热源生产企业、供热企业、转供供热企业都能在该行业中获益、发展。(四)妥善安置受影响供热企业的职工(上)(1)企业所有权变更,如资产收购或划拨,应该在对现有职工做出妥善安排后再执行,安置职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该做为资产的一部分。(2)有30年以上的工龄,年龄接近于退休的(如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职工,若安置困难,让其转岗或再就业也很困难,可考虑提前退休,由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养老金或生活费。或者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些职工的养老金问题。(四)妥善安置受影响供热企业的职工(下)(3)企业效益较好,又没有更好的安置全部职工的能力,可对愿意采取补偿工龄自行就业的职工(正式),企业以适当的价格进行工龄补偿,让其自行就业。(4)对女性职工的安置问题需要更多的关注。(5)国有热力企业的职工安置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部分企业的确存在安置困难的问题,应由政府和项目方考虑妥善安置。(6)对于需要转岗培训或就业培训的,政府或企业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五)提高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上)(1)加强二次管网的维修与维护,明确管道产权和维护人,使管网维护的费用来源不至相互推托,无法落实。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老旧管网的投入改造工作,这将很大程度影响供暖质量。(2)要尽快明确并网方案,落实管网的夏季维护工作,尤其是对于准备并网但没有列入今年计划的供热企业,要求切实做好冬季供暖的准备工作,保证下一个供暖季的并网区域和没有并网区域都能正常供暖。(3)保证并网后的供热质量。目前集中供暖的供暖质量并不都令人满意,希望本项目能够保证供暖质量,加强供暖服务。(五)提高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下)(4)保持现有居民采暖热价(22元/平方米)不变。几大热电联产工程初步完成后,应考虑按乌市计价工农[2003]40号文件规定,对使用燃煤锅炉供暖单位征收环境污染治理资金。(5)把政府补贴给低收入家庭的采暖补贴直接发给相应的供热企业,提高采暖费的收取率,也使政府的补贴用在采暖上。(6)更快地推广、使用计量式收费,避免窒内温度冷热不均,浪费资源。(7)加快老住宅的墙体保温工作,提高供热质量。老住宅居民户,低收入家庭较多,在墙改费用上,政府能多承担一些,个人少承担一些。(六)注意管网施工中的交通安全(上)(1)施工前的充分的准备与协调,尽可能地统一施工;与交警部门、公交公司以及直接受影响的单位和机构,如学校、市场等协商,使其提前做好预防和调整工作;充分的宣传舆论工作,使直接受影响人更早地获知准确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等;提前充分掌握热网沿线的地下管网情况,避免本项目对光缆、地下电缆、道路交通设施及供、污水管网等造成损坏。(2)根据具体情况,在不扰民,减少交通臃堵的前提下,灵活掌握施工时间。(3)施工应分段、分时进行。施工期间道路是半封闭还是全封闭应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具体而定。在管网铺设时限制作业范围,关键性的交通枢纽或路中应预留交通通道,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行驶速度,避免由于交通而造成扬尘污染,以及行人的安全隐患。(六)注意管网施工中的交通安全(下)(4)在施工地段设置警示牌。根据路面通行状况,包括提示行人注意安全、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禁止通行等各类警示。文字警示牌应有维汉双语提示。(5)管道敷设后应及时回填土方;认真平整地面,恢复原貌。道路复原后,交警部门的附属设施必须修复,包括标志,标线等。(6)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民族政策及民族风俗教育,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施工人员要在少数民族居住地的饮水处保持卫生,以免引起民族纠纷,不要围观民族宗教活动。(七)项目设计建议(1)关于调峰锅炉。有关企业并购及调峰锅炉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意见,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而不应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2)如果技术允许,希望能在一些坡道的管网上做地暖技术方面的处理,解决冬季路面的除雪、除冰问题(3)清真寺是比较特殊的地方,需要教民净身、脱鞋。对于一些清真寺寺管会希望改用天燃气供暖并提供热水的要求应该尽可能的满足,这将大大方便教民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