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书目:1、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2、刘俊海:《现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概述一、企业(enterprise)的概念(一)新古典理论对企业的定义企业就是生产商品和劳务以供销售的单位。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单位。(二)法律与经济学派对企业的定义1、科斯的定义--交易费用理论2、詹林和麦克林的定义--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组多边合约关系。(三)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的理解1、王保树:企业是具有人和物的要素,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连续从事一定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2、赵旭东:企业是连续稳定地从事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的社会组织。3、马俊驹:企业是各种要素的投入者(包括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投入者)为了营利的目的而联合起来的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的契约组织。二、企业的基本特征(一)组织性:社团性或联合性,区别于自然人。(二)独立性: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关系,法人企业表现为完全的独立性(法人性),而非法人企业则表现为不完全的独立性。(三)营利性:以营利为目的。三、企业(公司)的沿革(一)独资企业与合伙组织(二)家族经营团体(三)康孟达组织:后发展为隐名合伙和两合公司。(四)无限公司(五)股份有限公司: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六)有限责任公司四、企业的分类(一)工业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企业等以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性质为标准。(二)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为标准。(三)公用企业和非公用企业以该企业的存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亲疏关系为标准(四)多元投资企业和单元投资企业以资金来源为标准。(五)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的资本金是否含有外国企业、组织及个人的直接投资。(六)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以企业财产的归属关系。(七)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以企业法律形态为标准。五、企业法律形态(形式)(一)概述所谓企业法律形态(Enterprise’slegalform)就是指企业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二)古典企业(classicalfirm)1、含义:古典企业,又称为企业主企业,指由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掌管的企业。2、特征:(1)企业规模小,经营范围单一,且只在一个较小的地理区域内经营。(2)高度一体化的权力结构。(3)所有者不仅出资,而且承担经营风险和自主经营管理,企业的运营及其收益处分完全从属于所有者的意志。(4)与高度一体化的权力结构相适应,古典企业的层级结构十分简单。管理者=所有者(业主)职工3、类型(1)独资企业:业主制企业特点:A、所有权与经营权不相分离,不存在代理人问题,经营灵活,企业内部决策迅速,管理成本较小;B、业主独占企业的经营成果,但同时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风险较大;C、企业经营规模小,财力有限,企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业主人力资本的质量。(2)合伙(制)企业特点:A、以合伙契约为基础设立;B、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不存在代理人问题,但重大决策须所有合伙人同意,容易造成决策的滞后和延误;C、企业的发展取决于合伙人的人力资本;D、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风险较大。(三)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企业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存在代理问题。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风险较小。(四)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劳动者或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协议,以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份配相结合,并留有公共积累的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是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特点于一体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六、企业法概述(一)主体法(组织法)(二)行为法(三)企业法的新分支--企业政策法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