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编写。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于2007年1月1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依据国家新颁布的验收规范,修订了原来的地方标准(DGJ32/J19-2006),编制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一节概述1.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规范》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墙体节能工程;5)幕墙节能工程;6)门窗节能工程;7)屋面节能工程;8)地面节能工程;9)采暖节能工程;10)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3)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4)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1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及附录A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附录B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附录C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本规范共15章;3个附录;共244条,主控项目101条,一般项目43条。其中:强制性条文20条,涉及结构和人身安全、环保、节能性能、功能方面。4~13章每章是一个分项工程,其文体为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规范的定位是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的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和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结果进行验收。2、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可操作性强;一推----在建筑工程中推广装配化、工业化生产的产品,限制落后技术;两少----复验数量要少,现场实体检验要少;三合----由设计、施工、验收三个环节闭合控制节能质量;四抓----抓设计文件执行力、抓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抓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抓系统调试和运行检测。23、特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1)有20条强制性条文。作为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强制性条文既涉及过程控制,又有建筑设备专业的调试和检测,是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重点。2)规定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对各专业主要节能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3)推出工程验收前对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和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4)将建筑节能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分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使涉及建筑工程中节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技术要求有法可依,形成从设计到施工和验收的闭合循环,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得到控制。5)突出了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导、以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原则,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起到了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的作用,对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2.1.2江苏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仅有建筑节能工程部分内容,1、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墙体保温节能工程;5)门窗、幕墙节能工程;6)屋面节能工程;7)地面节能工程;8)热工性能现场检测;9)节能工程验收;以及附录A;附录B;附录C等。本规范共9章;3个附录;共146条,主控项目51条,一般项目29条。不包括安装工程涉及到节能内容(此部分以(GB50411-2007)中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其主要特点:1、对外墙外保温工程镶贴面砖提出明确要求;2、对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提出明确要求,现场检验屋面、墙体传热系数及隔热性能,此项要求严于国家标准要求。2.1.2制定节能验收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使其达到设计要求。而制定的依据则是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等。作为验收标准,是从验收角度对施工质量提出的要求和规定,不能也不应是全面的要求,与有关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和节能材料的标准等共同组成建筑节能工程标准3体系。我省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标准依据建筑工程部分应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为主,以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为辅,安装工程节能内容验收以国家标准(GB50411-2007)为依据。本章重点介绍(GB50411-2007)内容,(DGJ32/J19-2007)中与之内容不同处也予以介绍,便于在工程验收实施。2.1.3验收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适用的具体范围是建筑工程中围护结构、设备专业等各个专业的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由于可列入改建工程的范畴,故也应遵守验收规范的要求。2.1.4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2.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施工和验收中都应遵守,不得违反。2.1.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节能,节能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因此,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即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第二节有关建筑节能工程术语解释2.2.1保温浆料: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保温浆料可用于墙体的保温,也可用于其他保温材料面层的找平。粘结找平浆料用于贴砌聚苯板系统中聚苯板的粘结和找平。使用胶粉聚苯颗粒浆料进行找平时可以提高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性能、抗裂性能和防火性能。42.2.2模塑聚苯板(EPS板):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加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保温板材。又分为:燕尾槽EPS板:在单面沿长度方向开有若干相互平行燕尾槽的EPS板。钢丝网架EPS板:在EPS板横向凹凸槽的一侧表面带有钢丝网片并与穿过EPS板的斜插丝(又称腹丝)焊接而成的保温板。梯形槽EPS板:在单面沿长度方向开有若干相互平行梯形槽的EPS板。2.2.3挤塑聚苯板(XPS板):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板材。开设有2个垂直于板面通孔的XPS板称为双孔XPS板。XPS板导热系数低,保温效果好,但其透气性较差、尺寸稳定性不好、强度高、变形应力大,粘贴稳定期短,因此直接用于外保温系统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在XPS板上开两个透气孔则可提高XPS板的透气性和粘结效果。采用面积比较小的XPS板可削减并有效控制其尺寸稳定性差、变形应力大等问题,也可减少虚贴不实等隐患。2.2.4界面处理砂浆: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按处理的表面不同可分为基层型、EPS型、XPS型等。基层型界面处理砂浆可以改善基层墙体表面的粘结状态,有利于保温浆料、粘结找平浆料与基层墙体的有效粘结。EPS型、XPS型界面处理砂浆用于改善与相邻材料的粘结性能,也能提高有机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2.2.5抗裂砂浆: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制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2.2.6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以耐碱玻璃纤维织成的网格布为基布,表面涂覆高分子耐碱涂层制成的网格布,简称耐碱玻纤网。耐碱玻纤网作为外保温系统涂料饰面时的加强材料,可有效分散变形应力和改善抹面层的机械强度。5目前市场上用于外保温系统的网格布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含有14.5%~16.7%的二氧化锆和6%的二氧化钛的耐碱玻璃纤维经耐碱高分子材料涂覆的网格布,另一类是中碱、高碱玻纤经过耐碱材料涂覆的网格布。中碱玻纤自身耐碱性差,虽经耐碱材料涂塑,但耐碱强度保留率仍只有50%。如果涂覆量、塑化温度和塑化时间控制不当,则会大大降低其耐久性能,从而无法保证外保温长期抗裂安全性能。2.2.7热镀锌电焊网:低碳钢丝通过点焊加工成形后,再经热镀锌工艺处理形成的方格网。热镀锌电焊网性能指标项目单位指标工艺--热镀锌电焊网丝径mm0.9网孔大小mm12.7×12.7焊点抗拉力N65镀锌层重量g/m2≥1222.2.8增强网:耐碱玻纤网和热镀锌电焊网的统称。2.2.9柔性耐水腻子:涂料施工前,根据工程需要施涂于外保温系统抹面层上,用以找平和防裂的耐水处理材料。2.2.10塑料锚栓:由螺钉(塑料钉或具有防腐性能的金属钉)和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两部分组成的用于将热镀锌电焊网固定于基层墙体的专用连接件。2.2.11外墙外保温系统:由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并固定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总称,简称外保温系统。依据不同外保温系统构造设计的差异,可能还包含界面层、防火找平层(找平层)等其他构造层。2.2.12进场验收: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62.2.13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2.2.14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2.2.15现场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2.2.16质量证明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2.2.17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7第三节管理基本要求3.1技术与管理3.1.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提出资质要求。执行中,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故应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承包的施工资质。如国家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则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施工现场的要求,本规范与统一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一致。施工现场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指与施工有关的各种技术标准,包括工艺标准、验收标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标准、检验标准等;不仅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也可以包括与工程有关的企业标准、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等。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节能设计。第一,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须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