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奖罚制度A处罚制度1、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罚款的,罚款费用自付外,造成扣车、扣证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1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驾车时无随身携带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等罚款50元。2、驾驶员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无故脱岗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处以一天工资两倍罚款,连续三天以上者开除。3、驾驶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出现打架斗殴现象的罚款100元,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一切责任,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开除。4、如发现驾驶员有偷卖油料等现象处以所卖金额的三倍以上的罚款,重者开除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5、驾驶员每次作业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如在运行中出现漏水、漏油、轮胎气压不够,发动机有不正常杂间或气味的,每出现一项罚款20元。6、如发现驾驶员开斗气车、英雄车、情绪车,强超硬会,灭火滑行的处以100元的罚款。7、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次200元。8、车辆有故障或异常现象,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长汇报,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处以30元罚款。9、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在场,如私自离开者按脱岗处罚10、驾驶员不服从安排者开除。11、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有一项未达标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具体要求如下:1)车辆外部无明显污损,油漆颜色清楚,车身无尘土脏物;2)车辆内部无尘土、地板整洁干净;3)发动机应保持干净清洁,无油污现象;12、收车时必须由车队长批准,否则按私自收车论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3、收车后应将燃料加足,因燃料不足影响次日运行的一次罚款20元。14、收车未锁门,罚款50元。15、冬季由于司机未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造成冻坏车辆各部件的,由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16、驾驶员丢失车辆配备的工具及原车装备的按原价赔偿。17、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义务劳动等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18、将车辆交于非本单位正式驾驶员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9、利用公司车辆私运货物,除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开除。20、如果驾驶员因违章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如有车辆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除交管理部门的判罚外还应承担车辆维修及人员伤亡赔付金额的30%。B奖励制度:对于在安全行车,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必需的奖励;1、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人民币200元。2、对爱护车辆、全年每次车检中均全部达标的奖励100元。3、全年安全例会无迟到早退,给予全勤奖励100元。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50元。5、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的见,减免公司损失的奖励50元。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突出者,奖励50元。7、车队对所有车辆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如达到要求的给予50—100元的奖励。8、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