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会计必须创新:应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在不断完善现有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同时,应通过会计报表正表、附表及其附注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占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加,由此无形资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确认和计量范围也随之扩大,因此,无形资产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将成为未来几年财务会计领域争论的焦点。[关键词]知识经济;无形资产会计;无形资产计量;成本特征;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一、知识经济特点与无形资产概念的拓展知识经济是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技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创新和使用的一种经济。知识经济的繁荣是直接取决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与利用。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主要有:(1)知识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都必须靠知识来更新。(2)投资方向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3)生产方式由集中化、大型化转变为分散化和类性化。(4)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5)经济文明的标志发生根本性变化。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是高速、互动、传递信息、共享知识的网络化。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概念呈现日渐拓展之势。虽然有关无形资产,世界上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各国众说纷纭,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概念也将沿着无形的固定资产——无形的长期资产——非货币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经济资源等这样的一个轨迹向前发展,不断拓展。无形资产概念包含“权”、“密”、“名”、“誉”四部分,具有无形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独占性、超额收益性、不确定性和可转让性。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占资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多达29项,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3项,而我国实务中运用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列入财务会计确认范围的只有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权和商誉权等7项,多数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中得不到反映,现行会计体系确认无形资产的范围明显过窄。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依靠知识资本的营运与管理实现目标利润。运用知识资本的范围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类: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公司品牌、服务品牌、长期客户、业务伙伴、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等;与知识相关联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ISO质量认证权等;人力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员工教育状况、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相关知识等;组织管理优势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哲学和管理方法、网络工程系统、融资关系等。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无形资产的竞争,因此,必须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知识经济是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技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创新和使用的一种经济。知识经济的繁荣直接取决于知识和有效信息的积累与利用。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问题成为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它将知识作为一种资本投入来发展经济,并成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产品所包含的物质相对地越来越少,而包含的知识越来越多。知识经济是以知识资源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态,也是一种“以知识为主导的经济”。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它不是工业经济的简单延展,而是对传统农业和工业经济的一场革命。知识经济的基本特点主要有:(1)知识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都必须靠知识来更新。(2)资方向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3)生产方式由集中化、大型化转变为分散化和类性化。(4)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5)经济文明的标志发生根本性变化。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为可辨认性标志:(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二、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会计的重要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进程在进一步加剧,应该承认的是无形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当市场竞争愈趋激烈,企业的经营活动愈复杂时,无形资产在不断增加,同时其地位和作用愈趋重要。知识经济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科学,是与资源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的一个概念。是继工业经济后的必然选择。他依靠高科技手段,以世界市场为依托,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知识经济的到来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结果,走出了“工业化—后工业化”并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的发达国家,其计算机、电子和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出和就业的增长是最快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载体,对传统会计提出了挑战。所以对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无形资产会计进行讨论和研究就具有十分深远和现实的意义。三、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无形资产会计师将其加以记录并将其列企业资产负债表。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在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个条件虽然是企业资产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是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两个条件显得尤为重要。经济效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无形资产的其中一条特征进行分析无形资产在生产销售经营过程当中的作用是无形的,而会计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主体财务报表的过程,包括同时以文字和数字描述某一项目。因此,如果要将无形资产的效果记录在资产负债表里时,必须将无形资产的效果用某种具体可见的方式显示出来,才能对无形资产更好地管理。判断标准中的第二项为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样是针对无形资产的特征所提出的。无形资产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因此,要证明无形资产的存在,其成本必须要是能够计量出来的,企业自创的商誉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而不能作为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只有外购的商誉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才能予以确认,即只有一个企业外购另一个企业时,才能将商管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当中,为了更好的计量无形资产,所以就需要将无形资产有形化,即将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这两条标准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来说缺一不可,因此,无形资产必须具有可定义性和可计量型。而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知识资本等也都被排除在外,能纳入财务会计系统的只有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贸易增长更为迅速,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中所占比重,正在不断上升,有的已占绝大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中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重约为20%,90年代则上升到30%以上,依靠科技进步所提高的劳动生产率的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近几年国际贸易中,以技术贸易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贸易迅速增长,年平均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其它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各国技术贸易总额1964年为27亿美元,1974年为110亿美元,80年代中期为400亿美元,1993年则高达1500亿美元,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在我国,如北京爱特信互联网技术公司(搜狐网页)无形资产含量就占80%以上。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无形资产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是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现有规范中缺乏对无形资产予以会计确认的具体标准,因此,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定显得比较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1993)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从表面上看,这一主要以列举方式定义的无形资产似乎一目了然,但目前公司的实际披露状况却似乎正好相反。一方面,在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虽有所反映,却一般只有7~8项,许多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例如服务品牌,企业品牌等,却未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足见传统会计无形资产确认范围之狭窄;而另一方面,据有关统计,上市公司列示的无形资产具体名目累计已达百种之多,而且,很多无形资产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如“乡村会员证”、“电话选号”、“DOT”等。因此,如何加强无形资产具体类别名称的规范,已成为无形资产规范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鉴于上述所指出的问题,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应该得到明确限制,同时对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的名称应作出简明而有效的统一规范。这里就产生一个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问题,即满足什么条件下的无形资产项目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似。据此,一般地认为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则不予确认。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则应当根据实际适当予以确认,这是因为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有关要求,如不确认这些无形资产,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诸如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若不及时提供,势必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四、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缺陷1.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过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将越来越高,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但出于会计准则不确认自创商誉,会使得这类企业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反映。按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六项内容。同时,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由于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谨慎起见,只有能够确认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否则,即使企业确实拥有某项无形资产,也不能将其本金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处理。根据此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等,由于无法确认取得而发生的支出而无法入账。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概念在不断拓展,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9项,新准则虽然拓宽了无形资产的范围,但许多价值巨大的无形资产,例如内部产生的服务品牌、企业品牌等,仍被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无法将此类无形资源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这势必导致偏离权责发生制、成本反映不准确等问题。因此,应该对无形资产的内容加以扩展。2.无形资产的计量不完善。首先,历史成本法体现了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具有易获得性和可验证性,容易被人们接受,但在人才智力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这种计量方法明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无形资产本身的无实体性、专用性、收益不确定性也决定了完全套用有形资产的计量方法是不恰当的。同时,从无形资产的使用阶段看,随着时间的推移,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同有形资产一样,也会发生价值变动,随着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产品的升级换代,依附于原有的设备或产品的无形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