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主要内容金融体系概述金融机构的分类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国际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体系的概念广义:由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组成。狭义:即金融机构体系。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体系分为银行体系和非银行体系,前者相对重要。两者是从“是否涉及存款业务”分的,也就是——是否允许揽储。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机构间的业务交叉或经营综合化不断增强,两者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金融体系非银行金融体系银行体系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其他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金融体系:从理论上的分类中央银行非银行金融体系银行体系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其他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现代金融体系: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众多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发展银行体系中央银行是代表政府干预经济、管理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核心: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信用机构。它是银行体系中的骨干:机构数量多,业务范围广,资产数额大。专业银行是具有专门职能的银行,具有指定的经营范围和提供专门的服务。央行和商行的区别名称性质主要行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发生行为的对象央行金融管理机构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否只与政府和金融机构往来商行企业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资金融通是企业和个人,是普通的经济法人专业银行储蓄银行开发银行投资银行抵押银行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储蓄银行界定:以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银行,以小额为主。特征:比较稳定,适合长期投资。国家对其要求:限制对其吸收的储蓄资金的投资领域;不能从事支票存款;不得经营一般工商业贷款。开发银行界定:专门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银行;一般为政府的政策银行。特征:贷款主要用于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但对一国宏观经济却非常重要的项目。开发银行贷款的信号传递效应:通过其贷款投向,表明政府的意图,从而拉动民间资本的投入。投资银行界定: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来筹集。具体业务:对工商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进行投资/对工业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为工商企业承销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参与企业的设立和兼并/承销本国及外国公债/从事投资与兼并的咨询抵押银行界定:专门从事以房地产和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长期贷款的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来筹集。长期贷款业务:一是以土地为抵押物的贷款,其对象是土地所有者或农场主;二是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物的贷款,其对象是房屋所有者和建筑商;也经营以股票、债券和黄金为抵押品的贷款。农业银行界定: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大多都以支持农业发展为原则而由政府来设立;其本质上是政策银行。特征:规模小、期限长、风险大、利率低。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拨款,还包括发行股票或债券、吸收存款等。业务范围很广,一般政府对其贷款在税收方面有优惠,甚至为其贴息。进出口银行界定:通过金融渠道支持本国对外贸易的专业银行;本质上是政府的金融机构。美国称之为进出口银行,日本称之为输出入银行,法国称之为对外贸易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信用合作社养老及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划分:按险种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事故保险公司、老年及伤残保险公司、信贷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等。按组织形式分为国营保险公司、私营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获利的最主要来源)渠道:投资于债券、保险公司证券化的资产、股票、基金、衍生金融产品等。投资信托公司业务: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本公司的资本用这一资本购入其他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以购入的有价证券作担保,增发新的投资信托证券。作用:汇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国家、不同证券,以使投资风险降至最低水平。为吸收投资,设立不同的基金。租赁公司界定:通过购买大型设备再将该设备以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形式出租给设备使用企业的一种金融中介机构。运作方式的特征:方式灵活、成本低、可以获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信用合作社界定: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互助合作性的金融组织,有农民信用合作社、城市手工业者信用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合作社成员交纳的股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最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贷款和消费贷款,现在较大的信用社已开始提供中长期贷款;主要方式是以不动产或有价证券为担保的抵押贷款。贷款主要对象也是信用合作社的成员。商行、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同共同点:以信用方式集聚资金,并投放出去,达到盈利的目的。不同点:能否吸收活期存款业务范围能否“创造”货币商行能综合性金融服务能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能/不能较为狭窄和专门化不能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保险类金融机构信托类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曾经的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基金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外资金融公司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展望国有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但市场份额不断下降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成长外资银行发展势头强劲保险市场的规模扩张迅速,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公司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不断扩大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迅速国际金融机构体系一、国际金融机构概述国际金融机构的发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并响应地建立了几个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实施这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组织机构。1957年到70年代,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地区的国家为发展本地区经济的需要,通过互助合作方式,先后建立起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清算银行于1930年成立于瑞士巴塞尔,其目的是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赔款的支付和解决德国国际清算问题。此后,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往来提供额外便利,以及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该行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已发展到45个国家和地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75年,十国集团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建立,1998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方面代表性的文件。二、国际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起源1930年5月国际清算银行BIS成立。作用发展二战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等先后成立。在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事件中协调各国的行动;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提供长期资金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的。1945年2月正式成立,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会员国共同探讨和协商国际货币问题,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稳定和会员国汇率有条不紊的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会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长的外汇管制;协助会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四、世界银行集团世界银行集团包括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有会员缴纳的股金、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出让债权、经营中的利润收入。其主要业务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国际开发协会是专门对较穷的发展中国家发放条件优惠的长期贷款的金融机构机构,成立于1960年9月。国际金融公司建立于1956年7月,申请加入该组织的国家必须是世界银行会员国。其主要任务是对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会员国中私人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提供资金。五、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非洲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Thankyouforliste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