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0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目录一、总说明…………………………………………………………………………………………91二、报表目录………………………………………………………………………………………4三、年报表式及指标解释………………………………………………………………………7四、定期报表……………………………………………………………………………………104五、附录(一)用地类型分类及代码………………………………………………………………115(二)国土资源调查项目专业性质分类及代码…………………………………………116(三)矿产资源目录及代码………………………………………………………………117(四)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122(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及代码…………………………………………………………127(六)地勘行业部门名称及代码…………………………………………………………1281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全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状况,掌握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及其行政管理工作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二)统计范围国土资源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状况及土地资源行政管理、矿产资源状况及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行政管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及有关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概况、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情况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等。1.土地资源状况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未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土地资源行政管理的统计范围是国家、省(区、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矿产资源状况统计由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状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1)矿产资源勘查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具有地勘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预算拨付地质勘查事业费的地勘单位或其他单位,以及开展工作的地勘项目。(2)矿产资源储量的统计范围是在我国境内,勘查获得的查明资源储量,经过储量评审,并登记统计的矿产。(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4)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的统计范围是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象是持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5)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统计范围是国家、省(区、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3.地质环境管理的统计范围是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地质环境监测站。具体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具有环境监测点的区域;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统计范围是全国发生地质灾害和防治的地区;矿山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统计范围是全国有矿业开采活动的地区和有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及地质公园建设的地区;地下水监测和地下水水质及污染状况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地区。4.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统计范围是国家、省(区、市)、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构;部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5.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研发及成果统计范围包括国土资源部、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学研究机构与技术开发机构、转制科研机构、信息文献机构以及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事业单位。6.干部培训的统计范围是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7.信息化建设统计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信息化工作单位。8.信访情况统计范围是部省两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三)资料来源及报送要求1.土地利用状况、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资料来源于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土2地抵押登记情况和土地登记发证与权属争议情况资料来源于土地登记、土地权属管理等地藉管理资料。由部地籍司负责组织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2.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和预审情况资料来源于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和预审审批登记资料。由部规划司负责组织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3.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资料来源于农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业务资料。由部耕地司负责组织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4.土地整治项目资料来源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最后验收登记业务资料。由部耕地司负责组织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5.审批建设用地情况资料来源于土地审批管理业务资料。由部耕地司负责组织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6.土地征收情况资料来源于土地征收管理的业务资料。由部耕地司负责组织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7.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交易、政府储备土地资料、集体建设用地情况来源于土地利用管理的业务资料。由部利用司负责组织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8.重点城市建设用地价格资料来源于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资料。由部利用司负责组织全国105个重点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9.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情况资料来源于财务管理资料。由部财务司负责组织填报、审核、汇交。10.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资料来源于执法监察管理的业务资料。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组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11.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情况资料来源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资料,由矿产资源储量司填报、审核、汇交。12.地勘单位基本情况、地质勘查投入、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新发现矿产地、新查明矿产资源资料来源于地质勘查财务决算、劳动人事管理及地质勘查业务资料。由地质勘查司、调控与监测司负责组织填报、审核、汇交。13.矿产资源储量资料来源于地勘单位提交的地质储量报告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基础业务资料。由矿产资源储量司组织填报、审核、汇交。1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来源于矿山企业基础业务资料。由部开发司组织填报、审核、汇交。15.探矿权出让、转让及勘查许可证发证资料,来源于部、省两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业务登记记录。由部勘查司、开发司负责组织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16.采矿权出让、转让及采矿许可证发证资料,来源于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业务登记记录。由部勘查司、开发司负责组织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17.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地质灾害灾情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地下水监测、矿泉水及地热资料来源于地质环境管理的业务记录。由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填报、审核、汇交。18.海洋行政管理统计资料来源于各级海洋管理业务记录。海洋主要产业增加值统计资料来源于各有关部门统计年报,由国家海洋局负责提供。319.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构中人员情况来源于劳动人事管理记录。由人事司负责组织各级统计主管部门填报、审核、汇交。20.科技人才、研发及成果有关资料来源于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和科技管理的业务资料。由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组织各级统计主管部门填报、审核、汇交。21.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资料来源于市级及市级以上法制工作机构或行政复议机构的业务记录。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各级统计主管部门填报、审核、汇交。22.信息化建设资料来源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和财务核算及信息化技术管理资料。由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级信息化工作管理部门填报、审核、汇交。23.信访情况资料来源于部、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信访机构信访登记资料。由部办公厅负责填报、审核、汇交。24.国土资源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情况资料来源于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业务登记记录。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填报、审核、汇交。25.部直属机关及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党员和党组织情况资料来源于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部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党员及党组织登记记录。由部机关党委组织填报、审核、汇交。26.各级地方相关业务部门在向部有关专业司局上报统计数据的同时,把相关统计数据向同级的综合统计主管部门汇交。(四)统计报告周期年报:除海洋主要产业增加值情况为上一年统计资料外,其余统计资料的报告期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的上报截至时间为次年2月28日;快速年报:统计资料的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15日;月(季、半年)报:统计周期从年初到月(季、半年)末(累计统计),上报截止时间为月(季、半年)后5日。遇节假日,上报时间提前。(五)国土资源统计定期报表的各项指标解释与国土资源统计年报的报表指标解释相同。(六)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行业分类和统一编码。土地分类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矿产资源分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增加本地区的已变更的行政代码,同时必须报部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使用,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的排列顺序和统一代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七)本报表制度中未规定的其他方面统计资料,将采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方法进行统计。(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国土资源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发布按照《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66号)执行。4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综合范围负责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国土资年D01表土地利用状况年报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地籍司次年2月28日报送年报报表及电子版数据7国土资年D02表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年报9国土资年D03表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年报84个重点城市及省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11国土资年D04表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年报13国土资年D05表土地登记发证与权属争议情况年报辖区内的全部土地15国土资年D11表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年报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耕地司17国土资年D12表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情况年报18国土资年D13表审批建设用地情况年报20国土资年D14表土地征收情况年报22国土资年D21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年报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司24国土资年D22表政府储备土地情况年报27国土资年D23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年报29国土资年D24表重点城市建设用地价格年报105个重点城市及省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30国土资年D31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情况年报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务司31国土资年D41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年报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局32国土资年D42表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年报34国土资年K11表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年报具有地勘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预算拨付地质勘查事业费的地勘单位或其他单位勘查司35国土资年K11表附表地质勘查单位经费收支情况37国土资年K12表地质勘查投入情况年报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勘查司调控司39国土资年K12表附表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41国土资年K13表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年报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43国土资年K14表地质勘查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年报46国土资年K21表石油天然气储量统计基础表(一)年报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

1 / 13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