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打击港口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打击港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大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港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港[2011]5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港口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打击港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港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港[2011]51号)的文件为指导,在灌云县域内开展严厉打击港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活动,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港口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港口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促进全县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重点范围和内容重点范围:县域内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无证经营行为。重点内容:重点打击以下三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未依法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从事港口建设活动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2、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3、未依法履行港口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建设的。4、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未办理试运营备案手续擅自投入试运营的。(二)无证从事港口经营活动1、未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2、未申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活动的。3、未及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延续或年审手续的。4、擅自扩大港口经营或危险货物作业范围的。(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港口法律法规从事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的1、未按规定执行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2、港口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3、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有效的上岗资格从事港口生产作业的。4、未按时规定申报或未经批准进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三、时间步骤本次港口“打非”专项行动,按市港口局统一安排,从6月3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动部署、加强宣传(6月3日前)我局为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决定成立港口“打非”领导小组,局长潘建华任组长,局政策法规科长庄传斌、办公室主任孙小平、港口管理科长刁建军任副组长,其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港口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我局坚决把“打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宣传到位,为“打非”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基础。采取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积极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和遵守港口各项法律法规,关心、支持港口事业的发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题,形成人人关心港口发展,社会关注支持港口发展的浓厚氛围。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集中打击(6月4日-6月21日)我局将对照此次“打非”的重点范围和重点任务要求,更新观念、调整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专项行动的精神落实到位,全面、准确、严格地执行市局各项要求,并以“打非”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规范港口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由县港口执法大队牵头,对灌云辖区内的港口建设活动、现有港口经营人资质条件、经营范围、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违规建设港口活动,责令其立即停工整顿,补齐有关材料,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情节严重者给予公开通报或按规定上限予以严惩;暂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和无证非法开展经营业务的港口经营人,提出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满足经营许可条件的采取措施坚决取缔,并责令其退出市场。第三阶段:加强督查、长效管理(6月22日-7月10日)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落实和监督,将定期对港口工程建设进行督查,对港口运营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努力使港口安全生产建设经营规范化、合法化、制度化、长效化。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全力打击非法违法活动。四、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打非”专项行动的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同志按照制定方案,认真落实,按时间节点推进,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港口企业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港口执法大队抓好港口建设、经营情况摸底调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按市局“四个一律”要求给予严厉打击;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港口安全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供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港口企业积极参加“打非”专项行动;港口管理科负责对行动落实后期的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焦点问题。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制度,确保港口工作持续开展。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