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安全事故互助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减少安全、环保事故造成的损失,快速进行事故抢救,保证第一时间调动救援队伍,尽快恢复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步进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露天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相关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1、在乙方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甲方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点;2、甲方撤离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机械,进行相应的隔离和警戒;3、甲方有义务派出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机械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救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进行支付;4、甲方必须承担由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根据安监局、环保局出具的书面资料为准,经济损失根据评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二、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1、在甲方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时,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2施,来保证乙方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点;2、乙方撤离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机械,进行相应的隔离和警戒;3、乙方有义务派出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机械协助甲方进行事故救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进行支付;4、乙方必须承担由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根据安监局、环保局出具的书面资料为准,经济损失根据评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2、双方加强自己区域内的安全、环保设施的检查,加强区域内的安全、环保管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双方有义务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进行通报;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生产区域距离大于100米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