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区、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东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西市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新安委〔2017〕2号),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东西市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东西市教育局2017年2月16日-2-东西市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实施方案根据东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西市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新安委〔2017〕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市创建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学校安全事故特点规律,抓好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管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学校各类事故的发生。二、目标任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教育部门推动、学校全面负责、教职工人人参与,到2018年底在全市学校建立起双重预防机制,使我市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任务分工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本辖区的学校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确定风险管控标杆学校,及时总结标杆学校的经验做法。学校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四、方法步骤(一)第一阶段:调研试点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6月)各、市直属学校针对双重预防机制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落实责任,-3-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要专门组织召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会议,要求各负责人员参加,动员涉及安全工作的各方面人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落实。主要工作是:1.学校层面。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辨识。针对学校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特点,深刻吸取并反思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学校组织安全、管理、教学、后勤、设备等教职工,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全过程组织预判,全方位辨识下列方面的安全风险:教学场所(教室、宿舍、围墙、食堂、实验室、体育场馆、建筑施工等)、教育行为、安全管理、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电、气、水、暖、消防等),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二是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学校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石家庄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指南》(附后),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四个级别,分别用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IV级(蓝色)标示。其中,重大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学校“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三是明确管控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岗位安全职责》以及《安全责任状》的内容,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学-4-校的管控层级(校级、处室、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防范保障措施、监管监控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确保“一校一册”。定期组织评估,实现定人定责,风险在控可控。四是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学生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风险的部位设置告知卡,标明该部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责任人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场所,应当设警示标识,指明撤离通道等。五是排查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及岗位职责清单,并填报录入“石家庄市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场所及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学校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常态化。六是加强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队伍。重点部位或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教职员工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2.学区层面学区要引领学校做好双重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学校的指导、督促、检查。一是辖区安全风险预判。各学区结合学校风险辨识情况,针对本辖区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外地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本地-5-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每季度对本辖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分析预判,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台账、绘制区域风险分布图,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二是确定标杆学校。各学区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普通小学、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幼儿园分类遴选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一所学校作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杆学校,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局确定市直属学校中的标杆学校。(二)第二阶段:推广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8年6月)2017年7月至9月,对确定为标杆的学校,由学区总结该学校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并经过教育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争取经安监局等审定。从2017年9月起,在前期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组织学校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2018年6月,全市学校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基本完成。(三)第三阶段:运行完善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0月)各学区、市直属学校要针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特别是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要做到有分析、有数据、有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运行顺畅。2018年10月,完成预防机制的试运行。(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各学区、市直属学校要对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6-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要进行“回头看”,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全部落实,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水平。2018年12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全部完成。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各学区、市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要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消除,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二)加大建设投入,发挥平台功效。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三)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学区要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学校负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标杆学校进行现场培训和观摩,发挥标杆示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真正把典型学校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学校,切实提高本地区的安全保障水平。(四)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五)加强问责考核。改进考核方式,把过程考核与结果-7-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安全生产评先中“一票否决”。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对因懒政怠政未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学校和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六)及时反馈总结。各学区、市直属学校要重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于2017年2月22日前把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并在并在每个阶段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本阶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