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码:1“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号】嘉政办发[2008]73号【颁布部门】嘉峪关市政府【颁布时间】2008-06-06【实施时间】2008-06-06【时效性】有效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通知》(文社图发〔2004〕11号)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甘肃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04]15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保护工程”)。 一、实施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特定民间社区群体世代相传,反映该地区群体历史渊源、生产方式、生活习俗、观念形态、宗教信仰及其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当前页码:2“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环境特征的文化表现形式的总称,是民族个性特征与独特精神的重要表征及民族情感和理想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和源泉,也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非物质文化,对于建设先进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方针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保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使市内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按照分级保护、分类实施的原则,确定一批分级保护项目和单位,并建立保护名录;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收购保护珍藏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精品实物;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收藏展示阵地;挖掘整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优秀成果;保护一批民族民间文化艺人和传承人(传承单位);建立一个全面反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网络平台,最终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二)保护方针 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三)实施原则当前页码:3“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保护工程的保护对象、保护方式与实施内容 (一)保护对象 一是特有的民族语言及记音符号。 二是口述文学(神话、传说、故事、寓言、笑话、歌谣、史诗、谚语、俗语、谜语、歇后语、民间叙事诗、民间说唱、民间说唱文学、民间戏曲文学等)。重点对《嘉峪关宝卷》,与长城文化、丝路文化相关的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进行整理。 三是民间艺术,包括民间美术、民间工艺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民间音乐、宗教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杂技等。重点对舞蹈《霸王鞭》、《地蹦子》,戏曲《张户卖水》、《小黄牛》,打夯号子等民间艺术、野麻湾堡防风沙技术、长城建筑技术等民间建筑技术进行挖掘、整理。 四是民间工艺,如器械制做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木作工艺、髹饰工艺、织染工艺、造纸印刷工艺等;重点对民间工艺《绒盒》、大轱辘车、嘉峪关石砚、驼绒画、风雨石雕、芨芨草编织工艺、赶毡工艺等民间工艺进行挖掘、整理。 五是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重点对出关仪式、腊月三十烧纸的过程及口中念词、八月十五千层饼做法、八月十五孙猴猴盘、体育活动拔棒子等进行搜集、整理。 六是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手稿、典籍、谱牒等)、实物和场所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习俗、服饰、器具、用具等。重点对饮食类:小羊羔焖饼子、羊头煮麦子、灶干粮、烤羊肉串、酿醋、烧壳子、麻腐等;农具类:撂抛子当前页码:4“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抬把子;服饰类:牛鼻子鞋、三寸金莲鞋的制作方法进行挖掘、整理。 七是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传统文化。 (二)基本保护方式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确认、登记、立档。 2、在真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出版或以其他形式予以妥善收藏保存或展示。 3、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非物质文化艺术之乡,对原生态文化保存较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 4、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和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三)主要实施内容 1、全面普查,摸清全市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底数。 2、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4、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抢救和保护。 5、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6、整理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系列丛书,把我市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用文字、图片形式完整记录下来,为后续研究提供翔实的资料。当前页码:5“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7、摄录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绝技、民间优秀艺人、民间艺术分类系列录音、影视资料。 8、比较全面完整地征集收藏具有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民间艺术精品实物。 9、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采取资助扶持等措施,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10、命名一批嘉峪关市民间艺术大师,通过给优秀民间艺人命名“大师”、“名艺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鼓励民间艺人传承技艺,提高我市优秀民间艺人在省内外的文化品位和竞争力。 11、建立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收藏保护、宣传展示的阵地和窗口。 1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培养一大批热爱非物质文化、专业技术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 13、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法,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特别要培育当地民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保护责任感。 14、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推动优秀非物质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在发展非物质传统文化事业的同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文化资产,发展非物质文化产业,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的有机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时间当前页码:6“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保护工程分三期实施:第一期(2007-2008年),普查试点和抢救濒危文化阶段;第二期(2009-2013年),全面开展保护工作和重点保护阶段;第三期(2014-2020年),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 (二)第一期(2007-2008年)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 1、开展普查。在已有的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资源现状和濒危程度,参照甘肃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办公室编印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制定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和手册,查清我市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分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保护名录档案,确定传承单位和传承人;制定当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制作濒危项目、重点保护项目及其代表人物的声像作品,为实施保护工程奠定全面、科学和规范的工作基础。 2、开展试点。通过调查摸底和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确定市级试点项目。 3、建立和申报保护名录。在全面普查,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市级保护名录,从中筛选一批珍贵、濒危、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列入省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 4、建立传承机制。研究和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命名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的标准规范与命名办法,命名一批传承人(传承单位)。对有代表性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传承单位)授予相应称号。初步建立政府、学校、研究机构、企业、个人多元化运作的传承机制,培养一批传承人(传承单位)。 5、教育培训。研究和制定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长期教育与培训规划和短期培训计划,分级分批对与保护工程相关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学科和多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教育当前页码:7“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培训机制。 6、宣传展示。从2008年开始,分期举办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展演、保护成果展览和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节等活动,扩大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省内外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保护工程,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激发和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建立保护阵地。在保护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中心。“展览中心”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档案馆、艺术精品收藏展览馆、资源网络库、非物质艺术演示、学术研究、人才培训等功能为一体,做为展示宣传嘉峪关市优秀非物质文化的窗口。 8、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保护组织。成立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吸引从事非物质文化研究和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列,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9、加强交流研究。加强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心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联系,积极开展与各地方、各有关单位的协作交流,采取举办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借鉴工作经验,拓展保护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研究水平。 五、组织形式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和保护中心。 (一)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夏凯旋市政府副市长当前页码:8“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副组长:李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王润田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铁市郊区工委主任 刘鹏市城区工委主任 曲振涛酒钢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 李永怀市建设局副局长、市园林局局长 吴生贵市志办公室主任 黎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益荣市发改委副主任 麻世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琮市教育局副局长 薛亮市民政局副局长 侯金森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兆华市文物景区党总支书记当前页码:9“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嘉峪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关政策,对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审定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审定工程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