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测函1207号文附件1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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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实施方案为稳步推进《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将《2012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工作方案》中“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任务的相关工作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单位,提出时间节点,制订2012年实施方案。一、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一)调整人工观测任务1.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地温人工观测任务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要素24次、地温4次人工器测任务,仅保留每日20时进行一次人工器测对比观测,降水、日照、蒸发、冻土、积雪、电线积冰、地面状态的人工观测任务不变。取消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降水量等人工自记仪器观测任务。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一般气象站现有业务保持不变。责任单位:各市气象局实施。时间要求:2012年3月31日20时后进行调整。2.调整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人工观测时次在云、能见度和天气现象实现自动观测以前,将国家基准气候站和国家基本气象站夜间(20时至次日08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调整为4次正点(23、02、05、08时)观测,保留白天(08至20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国家基准气候站云和能见度的人工定时观测次数调减为每日8次(02、05、08、11、14、17、20、23时),国家基本气象站云和能见度观测保持不变。责任单位:各有关市气象局实施。时间要求:2012年3月31日20时后进行调整。3.长期保留极少数基准站进行人工观测为保持各种观测方法和观测手段的延续性,选择极少数基准站长期保留人工观测,提出保留的观测要素。责任单位:待中国气象局确定站点后由相关市气象局实施。时间要求:2012年3月31日20时后所定站点进行调整。4.加强设备保障全省所有基准站配备一套便携自动气象站。责任单位:省局大探中心。时间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根据中国气象局统一安排完成便携自动气象站配备。(二)修订地面测报软件1.修订OSSMO2004软件完成OSSMO2004软件的试用和统一切换。责任单位:各市气象局实施,省气象信息配合。时间要求:a)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软件试用;b)2012年4月1日,完成全省现有业务台站软件切换。2.修订OSSMO2010软件中国气象局将完成OSSMO2010软件的修改、测试,并在部分试点站开展软件试用,试用成熟后全国统一切换,软件功能适应新型自动站单套独立工作模式和双套运行模式。责任单位:东营、德州市气象局实施。时间要求:2012年7月1日,待中国气象局完成软件试用后,根据安排完成升级为新型自动气象站的台站软件切换。(三)调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实时传输方式1.取消发报任务并调整上传数据文件全省所有台站(包括基准站、基本站和一般站)取消天气报、加密天气报发报任务,同时调整每小时上传数据文件(Z文件)格式,改为每小时上传新的Z文件。责任单位:各市气象局、省气象信息中心实施。时间要求:a)2012年3月20日至31日完成业务并行试验;b)2012年3月31日20时后进行调整。2.业务应用平台的适应性修改根据新的长Z文件数据格式,资料应用部门修改各类有关的省级、地市级气象业务应用软件。责任单位:各级业务单位实施。时间要求: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业务应用平台的适应性修改。(四)修订规章制度及规范中国气象局将组织制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补充技术规定,修订地面气象观测月、年数据文件、新长Z数据文件格式、自动站观测规章制度和自动站观测质量考核办法,制定各类地面观测数据文件传输规定和应急观测业务流程,完善地面数据文件传输质量考核办法,省局将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制定、完善和本地化编制。(五)加大培训力度编制教学计划,组织市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调整改革技术培训。责任单位:省局观测处组织,各市气象局和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科研所参与。时间要求:2012年3月20日前完成培训。二、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业务(一)推广称重式降水传感器根据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在有积雪观测任务的台站推广称重式降水传感器,结合翻斗式降水传感器,实现降水量全天候自动观测。责任单位:相关市气象局,省局大探中心。时间要求:根据中国气象局站点布局,a)2012年9月30日前,相关市台站完成设备安装调试;b)2012年10月1日,台站开展业务试运行;c)全年,省局大探中心做好技术支持工作。(二)推广新型自动气象站根据中国气象局要求,全省新迁(建)的台站,均须布设新型自动站。责任单位:全省相关市气象局。时间要求:2012年1月1日起。三、预报、服务应用与评估适应地面观测资料改革调整工作,组织完成本系统/单位地面观测资料有关应用平台和软件的调整,协助相关行业用户相关的业务流程调整。责任单位: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科研所、服务中心等,各市气象局。时间要求: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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